臺北市政府第2410次市政會議
秘書處
2026-08-11 08:30:00
市政大樓11樓吳三連廳
蔣萬安
沈欣曉
林奕華、張溫德、李泰興、王玉芬、林士斌、王崇斌、俞振華、王誌慶(請假)、顏邦峻、陳世浩、謝慧娟、趙光中、陳建安、劉寶緞、林瑋翔、黃世安、李政軒、陳永德(吳坤宏代)、胡曉嵐、湯志民、陳俊安、黃一平(張郁慧代)、謝銘鴻、姚淑文、王秋冬(江明志代)、林炎田、黃建華、徐世勲、簡瑟芳、蔡詩萍、莫懷祖、鄭德發、林裕益、余祥、王瑞雲、李治安、游竹萍、趙式隆、連堂凱、周羿希、蘇文樹、張翠娟、吳滄俯、何雅娟、殷瑋、游立偉、巴干.巴萬、吳文德、范煥英、黃清信
冷岡樺
壹、獻獎 本府榮獲財政部114年度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考核優等獎。 主席致詞: (一)恭喜財政局榮獲財政部「114年度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考核」優等獎。去年臺北市成功招商22案,吸引民間投資約140億元,內容涵蓋捷運土地開發、都市更新及各項公共建設等,展現公私協力、招商引資成果。 (二)今年招商大會再推出6件招商案,包含永建及秀山長照園區BOT案、中正區臨沂段公辦都市更新案、捷運北環段Y20站土地開發案、內湖運動中心ROT案,以及臺北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無償提供使用空間ROT案等,持續推動城市建設,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我們也延續這股招商動能,成功讓輝達海外總部落腳臺北。 (三)感謝各位同仁的用心付出,我們一起努力打造更具競爭力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企業選擇臺北、投資臺北,帶動產業發展、創造更多機會,讓臺北持續向前! 貳、宣讀本府115年8月4日第2409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專案報告 全市觀光整合行銷。(觀傳局) 主席裁示: (一)近年觀傳局辦理大型活動持續突破既有模式,無論台北燈節雙展區、雙IP規劃,或大稻埕夏日節結合無人機展演,皆讓市民及國內外旅客感受到臺北活動的創新與活力,值得肯定。後續請觀傳局與各局處持續投入各項創新,展現臺北作為國際城市之多元魅力。 (二)市府於推動城市行銷上,已從單一活動延伸至旅宿、商圈、景點、演唱會等面向,拓展城市觀光廣度;同時也透過城市形象廣告、海外快閃活動、國際會展、交通媒體及網路社群等多元管道,依不同市場及旅客特性規劃行銷內容,持續深化臺北城市品牌內涵。近年臺北在國際旅遊市場能見度持續提升,今年更獲《彭博》評選為2026年全球最佳25大旅遊目的地,也是全臺唯一入選之城市,顯示本府近年推動整合行銷及城市品牌經營已逐步獲得國際肯定。下一步值得持續努力的是將這些成功經驗進一步累積為臺北獨有城市特色,讓大型活動、演唱會、展覽及藝文活動不只帶來人潮,更成為國內外旅客認識臺北、體驗臺北之重要機會,逐步建立「到臺北看演唱會、到臺北逛展覽、到臺北體驗城市」的品牌印象。請觀傳局持續運用大型活動及演唱會之整合行銷經驗,深化與主辦單位及民間夥伴合作,將演唱會經濟模式拓展至展覽及藝文活動,帶動展覽經濟,讓旅客找到屬於自己的臺北。過去我們努力的目標,是吸引從未來過臺北的旅客深度體驗;現更希望讓世界各地旅客一想到旅遊,就想到臺北。 (三)最後,無論是展覽、演唱會或大型活動,行銷思維應提升至城市品牌,並因應數位媒體發展、不同社群平臺之使用族群及傳播特性,依活動特色及目標客群選擇適當內容與溝通方式。提升民眾參與及分享意願是城市行銷之重要課題,近年觀傳局善用多元社群平臺推廣市政及觀光活動已累積相當成果,值得肯定。未來也請各局處在規劃大型活動或推動市政、宣傳行銷時,善用社群媒體擴大溝通效益,不僅進行資訊傳遞,更應有效引起民眾共鳴、形成網路聲量,進一步將活動熱度轉化為臺北城市品牌之長期價值。 肆、討論事項 一、本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277-1地號等16件市有土地建物出租案。(財政局) 決議:照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民政局) 決議:照案通過。 伍、報告事項 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及補充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針對人行道路面高低落差、凹陷或施工銜接不平等情形,請相關局處加強巡檢維護,並儘速改善安全有疑慮之路段,同時強化施工期間安全管理,本案專案列管。 (三)對於標線配置或車道寬度不足影響行車動線等情形,請交通局儘速辦理現勘評估及改善;另應加強標線巡查維護,對於模糊、磨損或施工後未復舊之標線,立即補繪改善。 (四)「2026大稻埕夏日節」本週六將迎來閉幕活動,預期將吸引大量人潮,請觀傳局、警察局及交通局等相關局處,針對近期民眾關切及反映事項,強化交通疏導、停車引導、人潮疏散及資訊發布等措施,並依活動期間執行情形滾動檢討,預先盤點各種可能狀況並妥為因應。 陸、臨時動議 林副市長口頭報告:有關近期包租代管業者發生債務問題,後續可能衍生市民權益爭議及陳情案件,請相關局處預先掌握影響範圍,並研擬妥適因應措施。 主席裁示:本案請相關局處持續掌握,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市府當盡力確保房東及租客權益,請地政局會同法務局、消保官等相關單位,持續掌握業者財務狀況及履約情形,並以最壞情境預為規劃,包含履約保證金或押金可能不足,以房東收租受阻、租客租賃權益受損等情形,預先研擬因應措施。 (二)請法務局評估未來若發生爭議案件,採取假扣押等法律保全措施之可行性;目前雖尚未發生爭議案件,仍應預為規劃。 (三)目前已設置諮詢專線,請相關機關與1999話務中心完成轉接及分流機制協調,由專人回復民眾諮詢為原則,確保房東及租客均能即時獲得相關資訊及協助。
2026-08-11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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