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
(一)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工務局清查本市道路損壞情形計四千餘平方公尺,
事實上,應非僅如此,請工務局儘速全面修復,並
將資料彙整陳送市長室、研考會。
四、財政局報告:檢陳本局修正﹁台北市政府對以合併使用
市有非公用畸零地作業要點﹂為﹁臺北市市有非公
用畸零土地處理作業要點﹂乙種,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所擬建議辦理。
五、發展局報告:為本市大型軍事用地都市計畫檢討案,本
局辦理情形及後續辦理事項,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撤回,下週再提會報告。
六、人事處報告:有關本府所屬各機關︵構︶修正分層負責
明細表(甲表)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依所擬建議辦理。
(二)為秉持權力下放、分層負責之原則及理念,新修正
之分層負責明細表應確實貫徹,請各位首長勇於負
責擔當,以提升本府行政效能及主動謀求市民福祉
,並能展現新市府新作風。
七、民政局報告:為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職務列等不合理,
嚴重影響基層人員工作士氣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所擬建議辦理;請人事處循規定程序建請
合理提高戶籍員職務列等,以鼓勵基層人員士氣。
八、工務局報告:為市政大樓正後門﹁信義計劃四號廣場附
建地下停車場﹂預定八十四年五月中旬移交交通局
停管處開放使用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請交通局停管處與工務局密切配合,務
必於五月底前完成,正式開放使用。
乙、討論事項
一、環保局提:檢陳﹁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影響評估
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市議會審議。
二、財政局提:修訂﹁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行政罰鍰執行
績效考核要點﹂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三、工務局提:為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規則﹂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本案撤回,下週再提會討論。
四、發展局提:研擬﹁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審議
審員會設置要點﹂暨﹁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
管制審議作業程序﹂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撤回,下週再提會討論。
五、民政局提:為積極推展本市原住民行政工作,統籌原住
民事務,擬設置﹁台北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之專
責機構乙案,提請 討論。
決議:通過;並請儘速籌設﹁台北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希於八十五年元月一日正式成立。
六、研考會提:有關﹁台北市政府可開放市民參與業務實施
方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台北市政府可開放市民參與業務項目表
中交通局停管處負責之﹁公私有停車場建設規劃設
計﹂,及交通局負責之﹁旅館業公共安全檢查﹂二
項刪除,交通局交管處負責之﹁巷道幹道規劃﹂修
正為﹁巷道、重要幹道規劃﹂;另同意衛生局增列
開放市民參與業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