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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80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5-05-09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市長

    紀錄

    黃瑀玲

    出席


    陳師孟     白秀雄     廖正井 單小琳     謝維采     馬永成 王月鏡     劉盈柯     夏漢容 沈克毅     唐雪舫     蔡信義 潘宗正     陳哲男     廖正井代 吳英璋     林逢慶     李鴻基 唐雪舫代    陳 菊     郭吉仁 黃丁燦魏境代  陳寶輝林王美園代陳進陽 張景森     鄧乃光代    卓 藤 陳正次     黃廷雄     羅文嘉 李作復     李玉麟     沈昆興 葉盛茂     林嘉誠     周弘憲 張富美     林文淵     劉初枝 林青昱代

    列席

    王啟煌     王子良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
      (一)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工務局清查本市道路損壞情形計四千餘平方公尺,
        事實上,應非僅如此,請工務局儘速全面修復,並
        將資料彙整陳送市長室、研考會。
    四、財政局報告:檢陳本局修正﹁台北市政府對以合併使用
        市有非公用畸零地作業要點﹂為﹁臺北市市有非公
        用畸零土地處理作業要點﹂乙種,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所擬建議辦理。
    五、發展局報告:為本市大型軍事用地都市計畫檢討案,本
        局辦理情形及後續辦理事項,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撤回,下週再提會報告。
    六、人事處報告:有關本府所屬各機關︵構︶修正分層負責
        明細表(甲表)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依所擬建議辦理。
      (二)為秉持權力下放、分層負責之原則及理念,新修正
        之分層負責明細表應確實貫徹,請各位首長勇於負
        責擔當,以提升本府行政效能及主動謀求市民福祉
        ,並能展現新市府新作風。
    七、民政局報告:為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職務列等不合理,
        嚴重影響基層人員工作士氣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所擬建議辦理;請人事處循規定程序建請
        合理提高戶籍員職務列等,以鼓勵基層人員士氣。
    八、工務局報告:為市政大樓正後門﹁信義計劃四號廣場附
        建地下停車場﹂預定八十四年五月中旬移交交通局
        停管處開放使用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請交通局停管處與工務局密切配合,務
        必於五月底前完成,正式開放使用。
        乙、討論事項
    一、環保局提:檢陳﹁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影響評估
        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市議會審議。
    二、財政局提:修訂﹁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行政罰鍰執行
        績效考核要點﹂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三、工務局提:為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規則﹂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本案撤回,下週再提會討論。
    四、發展局提:研擬﹁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審議
        審員會設置要點﹂暨﹁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
        管制審議作業程序﹂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撤回,下週再提會討論。
    五、民政局提:為積極推展本市原住民行政工作,統籌原住
        民事務,擬設置﹁台北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之專
        責機構乙案,提請 討論。
      決議:通過;並請儘速籌設﹁台北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希於八十五年元月一日正式成立。
    六、研考會提:有關﹁台北市政府可開放市民參與業務實施
        方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台北市政府可開放市民參與業務項目表
        中交通局停管處負責之﹁公私有停車場建設規劃設
        計﹂,及交通局負責之﹁旅館業公共安全檢查﹂二
        項刪除,交通局交管處負責之﹁巷道幹道規劃﹂修
        正為﹁巷道、重要幹道規劃﹂;另同意衛生局增列
        開放市民參與業務項目。

    決議事項


    一、颱風季節將至,天然災害雖難避免,但各有關機關仍應   確實發揮防颱功能,做好各項預防工作,俾使災害降至   最低。特別是攸關民生及公共安全之部分,如各種電線   線路之維修;下水道淤積清除及暢通;各項公共工程防   颱之準備及受損對市民民生衍生損害時之評估及因應之   道;污水處理設備之監視及功能維護;廣告看板之固定   ;路樹之維護;交通號誌之檢修等等,都應在颱風季節   來臨前妥為因應。請廖秘書長召集前述權責主管機關,   組成本府﹁防颱工作小組﹂,全力督導防颱事宜,強化   宣導,未雨綢繆,確實發揮﹁防颱﹂之目標,而非僅是   ﹁救颱﹂、﹁救災﹂而已,真正達成﹁多一分準備,少   一分災害﹂的實質功能,而非﹁防颱﹂口號。 二、設籍本市之原住民高達五千多人,未設籍者據估計亦有   一萬五千人,原住民在本市面臨的問題有缺乏職業保障   及專業技術、收入偏低、工作危險性高、社會福利措施   不足、醫療保健不佳、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賣春與雛妓   問題、居住空間擁擠、傳統文化瀕臨解組等等,皆非單   一局處會所能解決。為有效協助、輔導前述各項問題、   本府除依市政會議決議通過籌設﹁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由白副市長擔任籌備小組召集人,比照文化局籌備工   作,召集相關局處會,並敦聘學者、專家、原住民團體   及代表、民意代表等規劃籌備。規劃方向應以涵蓋前述   問題的跨局處會功能,並在精簡員額之原則下進行;籌   備過程中,亦應同時研擬原住民各項問題之解決方案。   在﹁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正式成立前,民政局應儘量充   實承辦原住民事務之行政人力,積極進行各項原住民事   務,避免原住民事務有所延滯。 三、市長民選之後﹁市民時代﹂已經來臨,本府各項施政,   務期將正確資訊對市民做最有效之傳遞。如近來外界對   本府預算編列之情形,有部分誤解,從社會福利、區公   所預算編列之增加,到本府秘書處婚喪喜慶匾額之經費   ,都有不明瞭之處,相關局處遇與事實有所出入之看法   ,應積極澄清,特別是上週通過之加強新聞發佈暨聯繫   作業規定,要儘速加強對外界傳遞正確訊息之功能,亦   請新聞處積極協調各機關發揮前述作用,才是對市民負   責、積極的應有作為。

    散會

    九時三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