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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14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8-11-13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請假) 鄧家基(代)

    紀錄

    許菁芳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公假)、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丘明中、饒慶鈺(請假)、蔡茂岳、蔡壁如(請假)、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陳慶安、藍世聰、曾燦金(何雅娟代)、林崇傑、彭振聲、陳學台、黃清高(代理)、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蘇芳慧代)、林洲民、鍾永豐(劉得堅代)、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陳思宇(江春慧代)、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高永煌代)、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賴慧貞(代理)、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沈志藏代)

    列席

    游適銘、潘玉女、劉奕霆、莊淑花

    壹、頒獎
      表揚「106年度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績優單位。
      主席致詞:
      首先恭喜消防局、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及臺北市私立實驗幼兒園獲獎,得獎單位所推動的員工學習制度各有特色,均鼓勵員工參與學習、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不僅提升員工自我能力與職涯發展,更可促進機關組織競爭力與整體發展,期待透過頒獎表揚,促進員工終身學習與時俱進,提升人力資源素質。
      備註:獲獎單位「臺北市私立實驗幼兒園」,經107年11月20日第2015次市政會議修正全名為「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北兒童福利中心附設臺北市私立實驗幼兒園」。
    貳、本府107年菁英領導班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習報告。
      主席裁示:
      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本府透過遴派優秀同仁出國學習,積極培養人才,提升視野及政策前瞻性,紐約市有諸多值得本市學習之處,倘每位出國菁英皆能提供所學經驗,定對本府貢獻良多,有助未來市政發展。
    參、確認本府107年11月6日第201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日前文化局提報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試營運辦法時,僅提營運期程規劃,未提及工程進度事宜及其與營運之關係,為求周延,爾後請各局處遇類此案件,負責之PM應通盤掌握工程及營運相關細節。
      (二)有關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非法經營旅宿業管理者之IP處理方式,警察局未於第一時間與觀傳局釐清權責,致延宕1個多月,請各首長於市長室會議報告後,倘非權管業務,務請於1週內儘速處理,以利後續工作。
      (三)市長自11月8日起依法請假,市長室會議仍賡續召開,並由鄧副市長主持,請各局處首長協力維持市政正常運作,並督促同仁堅守行政中立;至外界對市政之批評與指正,請權管局處於第一時間回應;另本府為即時掌握資訊已成立首長群組,請各局處首長於接獲指示時,儘速了解詳情並簡要清楚回應。
      (四)每日市長室會議先分析輿情,再請權管局處首長或同仁就市長室列管案件報告目前進度,著重方向在於有無緊急待處理或需配合之事項。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市長請假期間,市政仍須維持正常運作,請各首長務必盡心協助,展現本府最大向心力及紀律;對突發事件之因應,請權管首長即時主動處理,如須跨局處協調,可請督導之副秘書長協處,倘仍無法解決,再請秘書長、權管副市長協調;另本府因大群館案遭監察院糾正,對類此情事,請權管局處將相關問題逐一臚列,並研擬本府立場及作法,以為因應。
      (三)故宮為人民重大文化資產,今報導故宮將因整修閉館3年,預見本市之觀光客及周邊商業機能將遭受衝擊,請觀傳局、產業局、工務局及文化局等4個局處進行研析,並評估表達本府立場。
      (四)有關外界對市政之批評與指正,無論是局處自行掌握或劉發言人轉知,請依本府體制循序妥處。
    二、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外界之重大新聞事件或關注議題,請各位首長務必於第一時間掌握各項情勢,統整後將訊息彙送劉發言人,以利作後續之處理。
    三、「預售屋管理新制」執行成效案。(地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執行成果甚佳,深值嘉許,感謝地政局李局長帶領同仁規劃執行,案內所提之「2019幸福台北房地通」,內容含括民眾購屋與農民曆等資訊,頗為實用,除請局處首長轉知所屬同仁知悉外,並請宣導市民知曉與運用。
      (三)有關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法制化與不動產開發業者管理自治規則,請儘速妥研與積極突破法令限制,期創造公平的交易市場,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供水管網改善成果」案。(北水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非常感謝北水處同仁之努力,透過供水管網之改善措施,自2002年26.99%的漏水率降至目前的13.5%,大幅降低漏水率,未來更以降至10%為目標。珍惜水資源是讓環境得以永續發展之最佳實例。
    五、「職能給力,樂齡活力-107年銀髮產業職業訓練成果展」執行成果案。(勞動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市本年老年人口比率已達16.8%,為六都最高,進入高齡化社會後,政府亟需建構照顧長輩的新模式,簡報內提及多項業務發展,亦與社會局甚為攸關,請邀集勞動局等相關局處召開研討會議,俾建立並提供長者優質照護服務新模式。
    伍、臨時動議
      公管中心趙主任口頭報告:
      本府市政大樓公務直撥電話達2800具,日前迭獲同仁反映常有候選人語音拜票,深受困擾,經本中心函詢中華電信,該公司表示無權限制他人撥話或市話托播,爰請各位局處首長協助宣導,倘同仁接獲競選語音拜票時,直接結束通話即可。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選舉期間,各局處應確實保持行政中立,不應影響各項業務推動,務必維持客觀中立及公平的超然立場;亦不得以行政中立為理由,怠於行使公權力,仍應使市政業務穩步前行。

    散會

    2018-11-13 1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