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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7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8-02-13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8:00-10:02)

    紀錄

    趙芷名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張哲揚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陳學台 許立民 賴香伶 陳嘉昌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陳思宇 李得全 傅永茂 李再立 李維斌(高永煌代)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沈鳳樑 曲兆祥 王崇禮 劉秀玲(謝佩砡代) 陳誼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蘇鈞堅 黃勝堅 薛秋火 游竹萍 林明寬 李美麗 廖雪如 林聰明 鄭裕峯 詹天保 王先黎 林秉宗 江慶輝 陳銘國 許玄謀 蔡宗雄 方定安 張明森 林志峯 楊明祥 黃立遠(曹彥綸代) 陳世浩 池蘭生 張滋容 葉梓銓 常華珍 趙光中(凃孋瑛代)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專題演講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陳俊明副教授主講「民選與政治任命首長與事務官互動」。
    主席致詞:
    (一)台北市政府的官僚體制與其他縣市不一樣之處,在於「藍綠」的區別不明顯,以及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區別不明顯。目前大部分的局處首長都是由事務官升上來,其影響值得再進一步研究。
    (二)大陸的官員都是有計劃地培養,我們政府從中央到地方都沒有這種觀念,所以國家競爭力輸新加坡與中國大陸。
    (三)請鄧副市長督導本市超過三年以上海砂屋處置方案,如能先妥善安排現住戶之安置,拆除作業則能儘速進行;另請鄧副市長督導各機關經管房舍之統一調度事宜,以更靈活運用本府閒置房舍。
    (四)臺北網球中心工程其間變更設計達17次之多,且迄今尚未完成全部驗收程序,有關廠商採購申訴事項,請薛副秘書長督導捷運局儘速妥處。
    (五)研考會所進行之員工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請各局處首長務必重視,員工的抱怨雖然不必100%解決,但是各局處針對可解決之問題應儘速處理,讓同仁有感。
    (六)全面「e化」是本府政策,請秘書長督導資訊局推動;「e化」不一定是龐大的系統規劃,只要對業務有助益,各局處皆可提出「小e化」之項目,亦可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作為研發之用。
    (七)請鄧副市長、秘書長及交通局陳局長儘速與新北市協商All Pass Ticket議題;另YouBike契約案,亦請提早半年研議。
    (八)我們台北市政府有四個核心價值:正直誠信、開放共享、團隊合作、創新卓越。其中「正直誠信」是在「團隊合作」之上,請各位首長及本府高級文官要深思。
    貳、宣誓典禮
    交通局陳局長學台、觀傳局陳局長思宇及體育局李局長再立宣誓典禮。
    主席致詞:
    交通局陳局長基層歷練紮實,在交通領域服務30年,業務推動穩健;觀傳局陳局長曾任觀傳局機要,亦經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在市長室近身觀察考驗,熟悉業務;體育局李局長係經遴選通過,曾在國立體育大學及東華大學任事,亦參與體育學會事務,熟稔體育業務且經驗豐富,在此恭喜三位局長上任。
    參、確認本府107年2月6日第197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肆、討論事項
      修正「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案。(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伍、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一)請蔡顧問安排,邀請本次參與歐洲訪問行程的局處首長,針對參訪所見可應用於本府市政建設之處進行討論,如循環經濟即為一例;另本人向波蘭前總統華勒沙請教轉型正義相關紀錄,請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妥予彙整。
      (二)本人的理念是「正直誠信」比「團隊合作」重要,而正直誠信的第一步是專業堅持,因為沒有「正直誠信」,才會發生大彎北段商業宅、內湖五期、夾層屋等問題,此是文化的改變;如本次體育局長遴選,係透過電腦e化投票,因有部分同仁不放心投票的保密性而棄權,顯示這是組織文化互信之問題,致e化難以落實推動,未來如果仍推動e化投票遴選,應考量投票機制的信賴度。
      (三)日前《天下雜誌》公布「2017幸福城市大調查」結果,本市總分雖居六都之冠,惟部分細項仍未名列第一,如失業率、平均每人每日垃圾量等項,請權管局處再行研議改善方案以為精進,並請研考會持續列管。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目前本市不堪使用之連棟宿舍中仍有76戶居住其中,致無法拆除,請鄧副市長召集財政局與相關局處研議房舍統一管理機制,以利市有房舍維管機制更臻完備。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抵費地基金-市政建設好幫手。(地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抵費地基金運用一節,於編列108年度預算時,請各單位妥善運用於公共建設興建與地方維護修繕等事項,屆時請地政局、主計處與財政局予以專業協助。
    五、有關交通局未來1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交通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鄰里環境交通改善計畫,請納入社區提案及經費補助等民眾參與意見;另競賽評比結果亦可妥適回應,以提增未來民眾參與市政建設之意願。
      (三)交通局研提之13項發展策略及107年度重點工作,請於完成階段性工作後,將各項施政成果廣為宣傳,讓民眾能感受本府對交通建設之用心。
    六、有關兵役局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兵役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兵役局在傅局長領導之下,年年評比績效均為各縣市第一,在此表達肯定與嘉許之意;另將於今年3月份進行之防災演習,軍方之特殊設備會用於本次演習現場,屆時請兵役局邀請市府首長共同參與。
      (三)本府替代役男對於市長之人生經歷至感興趣,兵役局可安排市長演講,分享人生經驗並鼓勵年輕朋友。
    七、2018臺北燈節各局處配合事項。(觀傳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非常感謝觀傳局在陳副市長領導下,策劃各項臺北燈節準備活動,並謝謝相關局處配合,期勉大家如辦理世大運跨局處的方式通力合作,共同滿足市民之殷切期待,預祝2018臺北燈節活動在全體同仁辛勞付出下能圓滿成功,2月24日請大家共襄盛舉。
    八、本府各機關經管閒置宿舍後續處理作業流程。(財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針對是否具文資身分,須納入「老房子計畫」之市有房舍,請文化局於3個月內完成鑑定,如有無法完成者務必要事先提出;另請各單位協助清查是否仍有遺漏之閒置宿舍,儘速提交財政局妥處。
      (三)未來閒置宿舍或聯開宅之管理方式,可循公宅管理公司之模式處理,並儘速召開會議研議。
    九、有關107年春節期間本府府級及各一級機關應變輪值表案。(人事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春節期間緊急聯絡輪值任務,請大家務必配合,尤其首長請確保手機暢通,保持聯繫。
    十、春節期間強化居家安全維護及為民服務相關作為。(警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交通順暢小組於春節前持續維持良好之管制措施,迅速疏導臨時突發之交通問題;至春節期間一旦有狀況,亦請警察局與交通局充分發揮聯繫與積極配合功能,確保交通順暢。
    十一、因應春節假期,調查本市各醫療照護及緊急救護資源案。(衛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局處彙整春節期間加強為民服務項目,提交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宣導民眾周知;另請1999、緊急及災難應變指揮中心(EMOC)、交通順暢小組及環保局機動人員等同仁於春節期間務必要順利運作,讓民眾假期均能平安順利。

    散會

    2018/02/13 11: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