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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80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8-03-20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公假)鄧家基(代理)

    紀錄

    趙芷名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公假) 陳景峻 張哲揚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請假) 陳榮興 謝文貴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沈榮銘代) 曾燦金 林崇傑(吳欣珮代) 彭振聲 陳學台 許立民 賴香伶(徐玉雪代) 陳嘉昌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陳思宇 李得全 傅永茂 李再立 李維斌(高永煌代) 袁秀慧 梁秀菊(李奕君代) 程本清 沈鳳樑 曲兆祥 王崇禮 劉秀玲 陳誼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沈志藏代)

    列席

    劉奕霆(公假) 王志達


     
    壹、頒獎
    一、表揚本府107年優秀青年公務人員。
    二、表揚本府「106年創意提案競賽」獲獎機關。
    貳、本府「106年創意提案競賽」成果分享
    一、應勤簿冊電子化。(警察局)
    二、兼具施工安全與防護之懸臂施工平台-高架捷運車站外牆鷹架之革新。(捷運局)
    三、臺北市都會夜裡希望之光。(工務局)
      主席致詞:
      (一)今天頒獎予優秀青年公務人員,在此表達嘉許與肯定之意,同仁貼近民眾需求,提供優質市政服務作為,係本府順利推動市政之重要基石,再次感謝各位同仁在局處首長領導下對本市之貢獻。
      (二)本次表揚「106年創意提案競賽」獲獎機關,並分享3個精彩案例,透過創意提案競賽的推動,讓同仁在業務上持續創新、努力精進,甚至以跨領域合作,提昇前瞻動力,期許各局處能夠藉由創意提案之作為,於專業領域上運用創新的策略、方案,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提供符合市民期待且高品質的市政服務。
    參、確認本府107年3月13日第1979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案內列管案件未完成部分,請各權管局處依市長指示確實辦理完成。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案內決議事項,請各權管局處依限列管執行,以提增行政效率。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在此感謝兵役局傅局長協調軍方全力配合及消防局同仁辦理本市107年災害防救演習之辛勞。
      (三)市長已指示秘書處主責行政院賴院長訪視本府之相關事宜,請衛生局、都發局、社會局、財政局、警察局、北水處與研考會等配合局處務必再次檢視訪視之事項,並請擬訂突發狀況之應變措施,各相關局處首長與機關應全盤掌握資訊,審慎辦理。
    四、法務局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法務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日前衛生紙搶購事件,法務局消保官主動查察,積極維護市民權益,媒體亦大幅報導,讓市民知悉本府積極作為,實值嘉許;另法務局透過主動出擊做到減、止訟,協助各局處依法行政並檢視行政處分完整度,減少人民訴願、行政訴訟案件。在此感謝法務局之努力,亦請加強行銷與保障市民相關權益,持續推動法務協助與作為,以維市民權益。
    五、「2018臺北燈節」檢討報告案。(觀傳局)
      政風處長補充說明:
      有關2018臺北燈節招標案,本府確實均按採購法規範辦理;惟小提燈解除合約另行辦理招標一節,建請觀傳局依據契約原則辦理,以釋外界疑慮。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本次燈節整合跨局處資源辦理,活動圓滿成功,感謝陳副市長之領導及各相關局處的努力付出;另政風處長之建議,請觀傳局研參妥處。
    六、「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推動成果」案。(都發局)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都更議題不僅全民關注,執行亦有難度,本案於推動過程中融合多方意見滾動修正,新制度亦逐漸成形,感謝林副市長帶領團隊一路走來之努力。
      (三)本市都更論壇自106年1月迄今已舉辦4場次,都更問題皆可於論壇發表,係民眾、學界及開發商交流意見之重要平台,亦有助於探索本府策略之可行性,107年5月15日斯文里都更案若能順利拆遷並進行安置,即是最佳案例。
      (四)為落實居住正義,本府除跨局處分工合作外,亦需加強行銷,切勿淪為口號;另包租代管現雖已突破110戶,仍要解決問題、持續積極推進。
      (五)為使住宅符合「單一且自住」之原則,請財政局儘速配合調整房屋稅率或房屋評定現值之檢討方式辦理;另運用水電資料查核空屋案,請務必於107年5月底前完成並公布。
      (六)居住正義不僅要興建實體,亦要建立「住宅主要是用來住,而非投資」、「在臺北市擁有兩三戶房子是不道德的」價值觀,始有機會逐步推動。
    七、「臺北市官方網站(中文)改版」。(資訊局)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請局處首長撥冗使用改版後的官網,使用過程如有任何建議,可直接回饋資訊局,以精益求精。
    伍、臨時動議
    鄧副市長指示:
    臺北市議會第12屆第7次定期大會將於107年4月9日開議,本年度為選舉年,請首長務必掌握議員關切議題,並於開議前加強與議員溝通,俾利議事進行。

    散會

    2018/03/20 10: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