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獎
一、表揚本府107年優秀青年公務人員。
二、表揚本府「106年創意提案競賽」獲獎機關。
貳、本府「106年創意提案競賽」成果分享
一、應勤簿冊電子化。(警察局)
二、兼具施工安全與防護之懸臂施工平台-高架捷運車站外牆鷹架之革新。(捷運局)
三、臺北市都會夜裡希望之光。(工務局)
主席致詞:
(一)今天頒獎予優秀青年公務人員,在此表達嘉許與肯定之意,同仁貼近民眾需求,提供優質市政服務作為,係本府順利推動市政之重要基石,再次感謝各位同仁在局處首長領導下對本市之貢獻。
(二)本次表揚「106年創意提案競賽」獲獎機關,並分享3個精彩案例,透過創意提案競賽的推動,讓同仁在業務上持續創新、努力精進,甚至以跨領域合作,提昇前瞻動力,期許各局處能夠藉由創意提案之作為,於專業領域上運用創新的策略、方案,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提供符合市民期待且高品質的市政服務。
參、確認本府107年3月13日第1979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案內列管案件未完成部分,請各權管局處依市長指示確實辦理完成。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案內決議事項,請各權管局處依限列管執行,以提增行政效率。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在此感謝兵役局傅局長協調軍方全力配合及消防局同仁辦理本市107年災害防救演習之辛勞。
(三)市長已指示秘書處主責行政院賴院長訪視本府之相關事宜,請衛生局、都發局、社會局、財政局、警察局、北水處與研考會等配合局處務必再次檢視訪視之事項,並請擬訂突發狀況之應變措施,各相關局處首長與機關應全盤掌握資訊,審慎辦理。
四、法務局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法務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日前衛生紙搶購事件,法務局消保官主動查察,積極維護市民權益,媒體亦大幅報導,讓市民知悉本府積極作為,實值嘉許;另法務局透過主動出擊做到減、止訟,協助各局處依法行政並檢視行政處分完整度,減少人民訴願、行政訴訟案件。在此感謝法務局之努力,亦請加強行銷與保障市民相關權益,持續推動法務協助與作為,以維市民權益。
五、「2018臺北燈節」檢討報告案。(觀傳局)
政風處長補充說明:
有關2018臺北燈節招標案,本府確實均按採購法規範辦理;惟小提燈解除合約另行辦理招標一節,建請觀傳局依據契約原則辦理,以釋外界疑慮。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本次燈節整合跨局處資源辦理,活動圓滿成功,感謝陳副市長之領導及各相關局處的努力付出;另政風處長之建議,請觀傳局研參妥處。
六、「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推動成果」案。(都發局)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都更議題不僅全民關注,執行亦有難度,本案於推動過程中融合多方意見滾動修正,新制度亦逐漸成形,感謝林副市長帶領團隊一路走來之努力。
(三)本市都更論壇自106年1月迄今已舉辦4場次,都更問題皆可於論壇發表,係民眾、學界及開發商交流意見之重要平台,亦有助於探索本府策略之可行性,107年5月15日斯文里都更案若能順利拆遷並進行安置,即是最佳案例。
(四)為落實居住正義,本府除跨局處分工合作外,亦需加強行銷,切勿淪為口號;另包租代管現雖已突破110戶,仍要解決問題、持續積極推進。
(五)為使住宅符合「單一且自住」之原則,請財政局儘速配合調整房屋稅率或房屋評定現值之檢討方式辦理;另運用水電資料查核空屋案,請務必於107年5月底前完成並公布。
(六)居住正義不僅要興建實體,亦要建立「住宅主要是用來住,而非投資」、「在臺北市擁有兩三戶房子是不道德的」價值觀,始有機會逐步推動。
七、「臺北市官方網站(中文)改版」。(資訊局)
主席裁示:
(一)本案通過。
(二)請局處首長撥冗使用改版後的官網,使用過程如有任何建議,可直接回饋資訊局,以精益求精。
伍、臨時動議
鄧副市長指示:
臺北市議會第12屆第7次定期大會將於107年4月9日開議,本年度為選舉年,請首長務必掌握議員關切議題,並於開議前加強與議員溝通,俾利議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