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95年1月24日第135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貳、討論事項
一、客委會、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客家文化語
言研習收費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修正之點:收費基準表項目第二項「客家文
化研習班-語言類」修正為「客家文化研習
班-藝文類」;第三項「客家文化研習班-
藝文類」修正為「客家文化研習班-語言類
」。
(三)客家文化語言的承傳與保存極為重要,亦是
本府成立客委會的重要工作,美國著名學者
芭芭拉.沃拉芙女士所著有關全球語言調查
資料顯示,2,000年全球約有3,500萬人使用
客語,但至2,005年使用客語人數降為2,900
萬人,流失速度值得警惕,請客委會加強推
廣,妥適保存客家文化與語言傳承。
二、民政局提:修正「臺北市各區辦理調解業務實施
要點」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文化局提:為提列指定西本願寺(鐘樓、樹心會
館)為本市市定古蹟暨登錄西本願寺輪番所
、遺蹟(參道、本堂、御廟所)為本市歷史
建築,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理教公所(原西本願寺)為本市重要古蹟,
請文化局儘速完成提列指定程序,俾利後續
管理維護事宜。
四、文化局提:為提列登錄本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79、
85、174、178、181、183號等為本市歷史建
築,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五、主計處提:為彙編94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
備金動支數額表送請市議會審議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