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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2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1-15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芷名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李文宗、周榆修、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陳學台(鄭佳良代)、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蘇芳慧代)、黃景茂(張剛維代)、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陳榮興、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張郁慧、莊淑花

    壹、 財政局陳局長家蓁及資訊局呂局長新科宣誓典禮。
    主席致詞:
    (一)歡迎財政局陳局長及資訊局呂局長加入本府團隊,目前僅剩原民會主任委員尚未完成遴選程序,請召集人秘書長儘速辦理。 
    (二)研考會業規劃於3月9、10日辦理首長領航共識營,因本府多位局處長係屬留任,爰未於上任後立即召開,請各局處首長針對未來4年重大計畫之政策方向,預先規劃研議,以利擬訂本府施政重點方向,各項政策得以順利推動。
    (三)重申本府市政業務推動,請繪製甘特圖按期程進度進行管控,各局處應秉持「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態度,務實執行,有問題及早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必以最嚴謹的方式掌控工作要項之進度,俾求如期如質的完成。
    貳、 頒(獻)獎
    一、頒獎
    (一)表揚本市徐惠菁女士榮獲「2019臺北-亞特蘭大姊妹市締盟40週年Logo設計徵選活動」首獎。
    (二)表揚107年9月至11月市長即時獎勵各局處有具體績效或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
    二、獻獎
    本府衛生局榮獲「107年台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獎」暨「地方政府衛生局推動健康職場優等獎」等10個獎項。
    主席致詞:
    (一)本次頒發徐惠菁女士榮獲「2019臺北-亞特蘭大姊妹市締盟40週年Logo設計徵選活動」首獎與本府107年9至11月市長即時獎勵各局處有具體績效或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等獎,以及衛生局榮獲「107年台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獎」暨「地方政府衛生局推動健康職場優等獎」等10個獎項。得獎均是好事,謝謝大家的努力,請同仁認真做事,每個人都得獎,累積起來就是本府最大的進步,能提升市政品質,造福全體市民,本人再次對得獎團體及個人表達祝賀之意。
    (二)榮獲績優公務人員之同仁,得於陽明山公園招待所住宿一次,以資獎勵,歡迎得獎同仁踴躍上網登錄使用。
    參、宣讀本府108年1月8日第202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報告事項二之主席裁示(三)「23組市政顧問」修正為「22組」。
    (二)市政顧問不要為聘而聘,各局處的外聘委員,原則由市政顧問中遴聘,外聘委員倘出席率未達40%者,則不再敦聘。目前本府有約700餘位市政顧問,本案請秘書長擔任PM,召集人事處重新檢視市政顧問的遴聘原則。
    肆、討論事項
    本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486地號等8筆市有土地等16件出租案,租用面積大於100平方公尺,租期累計將逾10年或因租期中斷而歷次租期累計逾10年或前經議會同意續租10年後租期又將屆滿,擬依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4條第2項但書規定,送請臺北市議會同意後再辦理續租案。(工務局)
    陳副秘書長補充說明:
    部分出租市有地分布較為零星,土地管理成本較高,倘遇承租人不繳納租金,還得採取訴訟手段,因該類土地多不符合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之出售規定,除非修改法令,否則在土地未開發前,只能以租占方式處理。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府市有土地之財產管理,請各局處逐步整頓或清理,零星地管理成本價昂,不符效益,應考量其他更佳管理方案。
    伍、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有關檢討樹保審查時程及精進作為,文化局已擬訂2項精進作為,相關協處局處倘有問題,請儘速提出隨時修正。
    (二)台北車站聯合防災中心預計8月17日完工,請消防局密切追蹤工程進度,如有變化應隨時向府級長官回報。
    (三)請衛生局、市立聯合醫院於藥劑部主任弊案告一段落後,至市長室會議提出處理情形及RCA報告。
    (四)五大城市博物館目前由文化局主政,請相關局處提供資料,交由文化局彙整,日後各項業務倘需府級長官協調者,暫由薛副秘書長負責。
    (五)為利市長室會議運作順利,本人已將會議提報原則及出席人員等相關會議規則轉各局處知悉;各單位如需修正市長室會議紀錄,請於下一週市政會議中提出。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重大政策全面e化勢在必行,應從長官訓練開始,e化是一種專業,先決定流程,再決定軟體、硬體,讓組織具有彈性,此為大題目、大工程,請秘書長擔任召集人、資訊局為主責機關,並請資訊局主動參與本府各機關之e化推動業務,以跨局處整合本府e化政策;另教育局校園前瞻計畫,係以2年16億元之經費,打造智慧學習環境與網路頻寬的提升及穩定,需循序漸進,改變學生e化觀念,此係全府e化過程中核心中的核心。
    二、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陳慶安參議補充報告:
    (一)針對跨屆不續審之18項法案及其他法規案件,請確實依府頒行政法規影響評估應注意事項,進行法規必要性分析、法規替代方案審視、法規影響對象評估、法規成本效益分析及公開諮詢程序等,確實審視檢討後,並請法務局協助把關,後續由府級工作小組進行法規政治評估跟議會推動政策的討論,來確認立法之必要性,再送法務局完成府內的立法程序。
    (二)建請各位首長對於跨屆延續性的會議,先行審視前次會議結論辦理情形,以利下次會議進行,如因時空變遷或法令政策變動,必要時得逐案製作大事紀,以避免對不同議員先後舉行之協調會或會勘決議有不一致之情事。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107年7月至12月爭議案件處理情形分析統計表及滿意度調查統計資料。(法務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所有訴訟案皆須於局處會議討論,遇到問題應不斷修改,將「改進」當成一種文化。
    四、「太陽能電子紙智慧型站牌建置」案。(交通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屬專業問題,要專業解決,電子紙之智慧型站牌,優點在於仰賴太陽能為主,避免設置地點供電不足,大幅降低民眾等候公車時之焦慮,便利市民生活。
    五、辦理「臺北市108年度春節關懷弱勢服務措施」。(社會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六、春節期間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案。(政風處)
    政風處沈處長補充說明:
    有關首長行程登錄系統,業與資訊局討論,擴充現有行事曆行程登錄欄位,增加飲宴應酬、請託關說2項,受贈財物仍交由機關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法務局袁局長補充說明:
    (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為全國公務員一體適用之法規,已施行多年,各事務官遵守應該沒有疑義。
    (二)如遇有職務上利害關係的廠商邀宴,原則應予拒絕;但參加協助機關推動業務之團體、公會等飲宴應酬,於事前簽准機關首長與知會政風機構,於實務運作上應屬可行。
    民政局藍局長補充說明:
    建請將「利害關係」定義清楚,宮廟常配合贊助市政活動,且多未承包工程,若參加宮廟酬宴都要上簽公文,頗為不便,目前僅於行程中登錄。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命令一旦發布就應徹底執行,本人當選市長後就不再對外送禮,慢慢各首長也都不需要對外送禮了,本案只須從行程登錄開始,且應統一格式。另首長對部屬要負責任,倘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確有行事不當,且有多次行為,即顯示該院管理鬆散。同仁應分辨是非對錯,所以請一級機關首長與警察局分局長從確實行程登錄開始,本案後續作法請政風處研議後,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
     

    散會

    2019-01-15 1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