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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60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10-08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鈴鈴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蔡炳坤、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周台竹、謝小韞、蔡茂岳、楊慶輝、蔡壁如、蕭伶伃、周榆修、劉嘉仁、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楊明祥代)、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沈志藏代)

    列席

    莊淑花

     壹、獻獎
    一、本市榮獲內政部頒發108年度建築物施工管理業務考核成績特優。
    二、本府體育局榮獲108年度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機關獎。
    三、臺北廣播電臺榮獲文化部108年廣播金鐘獎之音效獎殊榮。
    主席致詞:恭喜並謝謝獲獎機關同仁。
    貳、宣讀本府108年10月1日第2059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本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264地號等5筆市有持分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有關規定辦理讓售。(財政局)
    決議:
    (一) 本案退回。
    (二) 針對有問題具爭議性案件,請事先提報市長室會議,重大案件應有審核機制,開會不是討論問題,而是要解決問題。
    二、本府警察局修正所屬南港分局及交通警察大隊編制表(草案)。(人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
    三、修正「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部分條文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有關捷克首都布拉格(Prague)與本市締結姊妹市案。(秘書處)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 同意備查。
    (二) 環南市場改建案之會議召開頻率可視需要提高,outcome決定一切,南門市場開工日期請儘早確定。
    (三) 請各首長注意權管之重大、危險案件,如需支援請先提報市長室會議,並由府級長官動員全力協處。
    (四) 流標不應視為理所當然,政府與民間應建立良善合作關係,彼此互信,於確保工程品質可靠,及廠商取得合法利潤之前題下,如期如質完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原民會申辦e化政策進度報告一節,原民會所有人民申請案件均可在線上作業。市長要求本府各機關須於今年底前人民申請案件完成上線作業,經本人盤整,截至目前尚有200餘項無法完成,究其原因,雖可在線上申請,但涉及身分證或需親自到場辦理等情形,務請各局處首長注意。對於e化案件在推動執行上,本人已於主任秘書會報向各主秘宣導,務必向各首長說明,e化下一階段提報市長室會議,各局處首長如有困難無法克服者,期程可放在明年。另外特別感謝原民會與資訊局對e化協助,並請原民會研擬市政宣傳計畫,以記者會形式邀請議員共同行銷。
    (二)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一案,是日晨會市長室會議討論,教育局與文化局未派員參與,針對招生部分之主政單位,市長業請蔡副市長督導文化局、教育局及文基會張益贍副執行長檢討後,提報市長室會議。
    (三)市長專案報告書面均已完成,針對powerpoint簡報製作,應留意文字不宜過多、顏色對比清晰等要項,並請局處首長務必親閱後,始提交秘書處彙整並陳送市長室,另10月17日市長專案報告將於明日排練。
    彭副市長補充報告:
    簡報製作多為局處承辦業務同仁,應由公訓處開班,各局處遴派人員參訓。
    蔡副市長補充報告:
    關於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本人於8月12日已邀請教育局、文化局與文基會等單位至寶藏巖與該機構進行充分溝通與討論,因其係屬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與一般體制內學校樣態不同,不宜以招生人數為主要考量。本案將持續與校方討論,並依照市長指示於12月15日前,釐清學校定位與辦學方向,以利永續發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局處製作powerpoint簡報,請注意視覺效果、字體及顏色對比等技巧,方可一目了然、清楚易懂,亦不致造成觀看者閱覽上的負擔,尤其送議會之簡報資料更應如此,請公訓處開設製作簡報之相關課程,提供局處同仁研習機會,並請各局處新聞聯絡人優先參訓。
    (三)有關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係文化局前局長倪重華倡議設置,本來實驗教育即有一定風險,今年會有畢業生,請研議後續推動目標。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有關大選及立委選舉日益逼近,提醒各局處務必遵守行政中立等相關規定,例如辦理活動或是記者會,務必邀請選區每位議員,切勿遺漏,另外發布新聞稿時,請勿僅註記某特定民意代表,以免爭議,此請各局處在辦理活動時應特別謹慎。
    (二)明日市長將應邀赴議會針對明年度施政計畫暨總預算案編製情形進行報告,也請各局處有關預算之相關議題,儘速提供模擬題給市長參考,緊接著下週一為本會期第1次市長專案報告,對於議員關注議題,仍請局處首長勤加拜會,多作溝通說明,以利議事進行。
    (三)上週議員索資件數高達653件,其中時事方面關注議題有:橋樑耐震度的檢測、統促黨在臺北火車站前非法舉辦活動的相關問題等;另市政方面則有多位議員索取總預算相關歲出歲入、決算與賸餘數等資料,或公車路線、警察局文一、文二分局合併,及義警、民防、義交等相關資料,以上索資除與上週交通部門質詢及刻正進行的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有關外,也與市長總預算案報告有所關連,仍請權管局處即時掌握因應;另對於議員索資係議員依法行使職權之作為,也是監督與了解市政的起步,請各局處本於平常心看待,並應配合加強溝通。
    (四)本會期函送議會審議的法案共7案,目前修正「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改建或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社區大學自治條例」、「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仍在法規委員會審議,請權管局處首長與議員加強溝通說明,以利法案能在本會期順利通過。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2019臺北國際創業週。(產業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五、臺北市推動智慧教育成果。(教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教育是改變國家最快的方法,推動校園智慧教育屬創新項目,規模龐大,請教育局評估所需人力及資源,針對現有人力不足問題,請用「以案養人」方式,預算採「流用」概念,保留推動業務之彈性,發揮最大成效。
    (三)鼓勵創新與前進為本府首要價值,教育局近年來推動諸多創新政策,關於外界關注校園設立智慧販賣機議題,最佳折衷係採試辦方式,選定願意配合的學校先予導入,分批上線,輔以知會家長會,亦可降低爭議。
    (四)革命分階段,有一種甘特圖是不押時間,分階段進行,再逐一檢討。政治無法討好所有人,「積小勝為大勝」、爭取多數的支持,是我的政治理念。日後本府重大計畫應優先提供資源予積極配合者,無意願者無需勉強,如此循序進行,如雙語教育即是如此,因辦理成效良好,大家自然全力支持並爭相參與。
    ◎指示事項
    一、本府係服務的團隊,亦是檢討的團隊,辦理大型活動後均應提出檢討報告。上週舉辦「白晝之夜」因人潮過多,導致大直地區交通壅塞,請就執行過程予以檢討,儘速撰寫結案報告,確實掌握時效積極辦理,以利下次辦理活動,更精益求精。
    二、針對立賢路違建,商業處竟核准登記,建管處後面去拆?故應多開會再寫公文,不應僅歸責建管處,且違建拆除不全然係建管處業務,本府各局處絕不能存在「This is not my business」的想法;對於違建查報人員的困難,首長應主動了解並多加關懷。革命分階段,無法一次到位,拆違建亦是,確定要拆需慎重,既決定要拆就不可退。
    三、法令應讓人民可以遵守,否則即應修正,因香港政府實施「禁止蒙面規例」,針對外界質疑「集會遊行法」規定,不能有妨礙身分辨識之化妝一節,請警察局妥處,要依法行事,法令應規範清楚並制定SOP,不應有彈性解釋的空間。
    四、臺北燈節、白晝之夜是本府最大活動,未來可朝配合都市計畫方向去考量,期以活動帶動都市發展,建立可長久執行之制度。

    散會

    2019-10-08 10: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