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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7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20-02-18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陳慧玲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薛春明、陳志銘、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蔡茂岳、蕭伶伃、周榆修、謝慧娟、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陳信瑜、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賴彥霖、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沈志藏

    列席

    莊淑花、黃清高

    壹、獻獎
    本府榮獲經濟部「108年度縣市節電激勵活動計畫」金獎。
    主席致詞:感謝得獎局處的辛勞付出。
    貳、宣讀本府109年2月11日第207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修正「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設置要點」案。(文化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民政局藍局長補充報告:
    公文處理效率統計,由於各機關業務性質不同,KPI不宜只看處理天數。本局公文平均處理天數已壓縮到1.8天,縱使因公文數量或特別因素而略微退步到1.9天,事實上仍達「優」級標準,不宜與其他機關相比而被檢討,建請調整計算指標。
    彭副市長補充報告:
    公文處理品質未必與處理日數成正比,建請研考會依據各機關業務性質,參照各類公文處理相關規定修正指標,以符實際。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機關應重視公文品質與公文處理速度,自己與自己比,力求進步。至於KPI如何改進,請研考會研議。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教育局曾局長補充報告:
    有關南港區BR1公益設施空間回饋案,涉及南港高工現址未來改建計畫及都計規劃,因屬跨局處業務,建議指定PM,以利後續進行。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南港高工現址規劃,包含南港國小、育成高中至南港區公所等整體區塊,係屬EOD計畫,應從長計議,請都發局先行作業,計畫擬好後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再指定PM。
    (三)本市最重要是建立文官制度,無論誰擔任市長,制度均可延續,同仁皆能各司其職,若每個人都能把工作做好,就是對國家最大的貢獻。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3次定期大會訂於4月15日開議,4月16及17日將進行市長施政報告與答詢議程。因武漢肺炎疫情,本府相關防疫作為勢必成為問政焦點,極可能列為各黨團要求進行專案報告的議題,請相關局處儘早蒐集彙整近期議員及各界關注焦點與防疫措施,預為準備,以利詢答。
    (二)下會期各局處預計函送議會審議之議法案,經彙整計10項法案、9項議案及1項重大爭議案,依市長室會議指示,以上議法案各局處應依府頒SOP規定於開議前送市政會議,除重大臨時性議法案外,如需再提案之局處,應先提報市長室會議始能提市政會議。本次所提法案之作業程序請持續進行,後續由法務局綜整後請各主政局處進市長室會議報告。而函送議會審議的議法案,亦請提前備妥贏的策略,事先啟動溝通方案爭取支持,使審議能順利通過,以助政策推動。
    (三)局處辦理地方活動或記者會,主責機關常邀請選區議員共襄盛舉,在此提醒各局處未來舉辦活動應妥善安排,事先將流程交由主秘以上長官再三確認並事先預演,以避免有不周之處。
    彭副市長補充報告:
    提醒各局處辦理活動,如開工典禮等,司儀宜簡短介紹重要貴賓即可。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機關辦理活動或記者會,應「多做事、少說話」,以強調本府施政政績為主。
    四、本府109年策略地圖編修成果。(研考會)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策略地圖各主題均需重視預算執行率,惟如何落實於策略地圖及經費編列方式可以研議,俟主計處提出方案後,再行討論;市長於首長共識營表示,各機關預算編列應秉持零基預算精神,110年度預算籌編,各機關宜採一致作法,方有效率。
    彭副市長補充報告:首長共識營後,曾建議研考會調整策略主題順序,應先健全都市發展,接續營造永續環境,都市計畫需由上而下思考,業務依序推展執行,故策略地圖各項主題並非孰輕孰重,而需考量執行順序。
    主席裁示:
    (一) 同意備查。
    (二) 策略地圖財務面有「覈實編列年度預算」及「提高預算執行效能」等二項目標,惟覈實編列預算是常識,亦屬例行應該要做的事,可予刪除。
    (三) 各局處編列預算應本於零基預算精神,更重要是落實「精實管理」,預算科目無需逐一編列細項。今年預算審查會議,本人將親自出席,首長須對局處提出之預算有能力進行辯護,倘經審查結果刪減預算,即應檢討,並請先檢視各項預算是否對應策略地圖,倘未對應即非優先項目。
    (四) 再次重申,首長是管理者,須習慣看報表,針對平均數及極端值均須特別注意;訴訟案更須逐案審視,從個案經驗,建立通案處理原則,請黃副市長彙整2019年關懷小組受理個案,將因公涉訟案整理後,提供本人知悉。
    五、「臺北最High新年城-2020跨年活動」執行成果。(觀傳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次跨年活動滿意度較去年提升,創造周邊店家及飯店業者諸多商機,亦融合本市「多元」特色,帶來廣大觀光效益,感謝參與活動機關同仁之辛勞。
    六、跨年及春節疏運捷運系統營運作為。(捷運公司)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七、109年春節臺北市庇護工場暨社會企業產品禮盒行銷活動。(勞動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伍、臨時動議
    衛生局黃局長口頭報告: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下週本市各級國中小學校開學前,建請中央召開專家會議,針對量測體溫標準、方式及停課標準進行研商,統一律定作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臺灣出現社區感染可能性極高,本府應嚴加防範,重點在於防微杜漸,一旦出現案例,即須馬上處理,首先面臨的考驗,即是下週二的開學日,請教育局務實處理,事先研議量測體溫與停課之相關SOP,以為因應。 

    散會

    2020-02-18 1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