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表揚106年度「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臺北市政府資料」獲獎者。
(二)表揚本府「106年度各機關資訊業務評核」績優機關及績優資訊人員。
二、獻獎
(一)本市商業處榮獲經濟部「104-105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甲組(六都)「特優」之殊榮。
(二)本市榮獲內政部「106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直轄市型縣市組「優等」之殊榮。
(三)本府榮獲衛福部「106年度地方政府衛生局推動健康職場」優等獎與「106年度健康傳播素材徵選活動」影片類及手冊類等3項獎項之殊榮。
主席致詞:衷心感謝各位同仁之努力,榮獲多項殊榮,本人在此再次表達感謝之意。
貳、確認本府107年2月13日第197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鄰里環境交通競賽評比,目前已針對完整度80%以上之各里致贈匾額,請交通局另行研議妥適方式,獎勵達到100%完整度之各里,以鼓勵里民踴躍參與市政。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說明:
(一)案內說明第八點,本府採購案評選委員會出席人數修訂情形案,建請同意將促參案一併納入。
(二)出席委員之審查費上限是6,000元。
(三)凡獲聘委員必須公告。
主席裁示:
(一)採購案與促參案均含括在內,而遴聘評選委員之先決條件即是要求須全程參與招標案之過程,亦是責任政治之表現,請權管局處事先公布評選委員名單。
(二)本府所有採購案件,請務必依工務局所公布之表單規範,依法辦理,本人上任三年多來本府被起訴案件極少,僅警察局有2件,亦是本府引以為傲的政績之一。
(三)公開透明是本府政策推動之重要原則,有關租金減免案,局處有以個案之方式簽報,惟法要一體適用,類此案件請財政局建立通案準則,法律要成為人民唯一遵循之標準,講情理法是落後國家,我們做事要合法,不可以對抗情與理,要揚棄醬缸文化。以後若用人情式的方式處理公事,此種公文請勿上呈。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交通局、警察局與秘書處媒體事務組等相關單位,研議有關民眾自行車實名自主登錄系統之推廣方案,並請各區公所將任意擺放騎樓之自行車納入市容查報之處理項目。
(三)All Pass Ticket之推動是本年度本府之重大政策,請交通局妥善規劃、穩步推廣。
(四)請秘書長督導本府各局處提出「小e化」之政策項目,此猶如本府之「明治維新」,亦為一種現代化施政態度,未來一年內台北市容將可改觀。
四、產業局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我國經濟成長率逐年上升,去年的GDP上升,但是工資卻近20年未增加,導致民眾生活無實質改善,致政府施政滿意度低迷。改變臺灣從首都開始,請財經小組研議本市產業結構調整與改變方案。
五、觀傳局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觀傳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2018臺北燈節開幕日表演活動有日本「精靈寶可夢」熱舞,然卻有網路匿名爆料,觀傳局未獲日本總社授權使用「皮卡丘大量發生中」來做為臺北燈節的宣傳,此係網路假新聞,應迅速澄清;另張顯耀先生於2月25日舉行記者會批評臺北燈節「護城將軍陳化成巨人頭」、「北門燈區聖火臺」等2處都是舊瓶裝新酒案,請陳副市長召集發言人、觀傳局及資訊局一併檢視案件發生之原由、因應方案及預防因應作為。
(三)有關燈節於北門展演區放置之世大運聖火台,昨晚突然冒煙一節,請即刻處理;另請於燈節活動結束後,儘速辦理表現優異同仁之獎勵事宜。
六、捷運萬大線金城機廠工程暨動工典禮。(捷運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外科醫生做事都講求效率及精確,政治亦應如此,「壞消息往上傳的速度,決定團隊的好壞」,如遭遇無法處理之問題未即時上報,首長亦應負責。捷運新莊機廠計畫為國家重大公共建設,不宜輕易變更,但CR580T/CK570T捷運信義東延段及新莊機廠機電工程採購標案已流標六次,卻未妥處,請檢討;另局處針對採購招標案,第一次流標即應處理,第三次流標後,更要小心謹慎妥處,不可有流標6、7次的擺爛文化。
(三)請主計處儘速統計各局處預算執行率,分別計算raw data與被扣除部分後之執行率,以供局處檢討改進。
七、107年食品安全週帶狀行銷宣導活動。(衛生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八、本市實驗教育、雙語及國際教育與行動學習智慧教學等亮點政策案。(教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教育係智慧城市五大主軸中最易成功的項目,而網路人權是本人很重要的政治理念,現今社會若小朋友沒有手機、電腦及網路,就失去多元學習之機會,過去政府推動e化,未考量貧困家庭,本府要避免類此情事發生,此外國中會考成績C級比例偏高的學校,普遍存有家庭因素或為經濟弱勢家庭,故教育局推動e化政策時,除優先將上述學生列為「一生一平板」政策之推動對象外,並要求各級學校均能提供免費之wifi網路使用環境,俾供學生使用,藉以提升自我知能,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三)萬華學園案,請林副市長督導教育局積極推動。
(四)雙語教育係改變國家性格的重要工作,經調查有超過百分之八十的民眾贊成,請教育局先行試辦,再視成果檢討後加速推動之方案。
九、二二八事件71周年紀念活動規劃報告。(文化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警察局既已掌握是日陳抗活動情資,請審慎處理。
十、本府各機關106年度法規及行政規則整理計畫執行狀況報告。(法務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凡本府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關之法令,皆依法務局網站公告為準,倘未及時更新或規範有所扞格,因而造成人民權益損失,則由本府相關局處自行負責,此為本人之宣示,爰法務局網站應做好維護工作,落實法務一條鞭制度,各局處更應確實定期檢視與更新法令,以保障人民權益。
(三)本府各機關於上會期送議會審議之法案,三讀通過者僅有3案,議會第12屆將於今年度屆滿,請各局處檢視送審之法案,積極與議員溝通說明,爭取審議通過,以利後續市政推動。
肆、臨時動議
陳副市長口頭報告:
一、市長首任任期僅餘9個多月,請各局處配合以下事項:
(一)請各局處於一個月內彙整完成市長上任3年以來之政績,呈現方式請儘量口語化,俾供市政宣導或政策辯護時之用,讓民眾容易了解,亦能有感。
(二)局處首長身為政務官,請務必於第一時間捍衛政策辯護,切勿拖延。
(三)請首長參加活動時,應廣為宣傳市長政策,發揮最大的輻射作用。
(四)請局處協助安排市長與民間團體之交流,如市長行程無法配合,亦可由本人代表出席,以宣達施政成果。
二、3月3日臺北燈節之踩街活動,除邀請各局處首長、區長參加外,亦邀請各國駐台單位代表、宮廟、商業團體與工會等貴賓們共襄盛舉,充分展現今年臺北燈節在地化、產業化及國際化之特色,期藉由此次大型活動,彰顯本府與市民之凝聚力。
秘書長口頭報告:
一、有關首長至各公、工、協會演講事,經各局處提報,成效尚待加強,請再協助強化推動。
二、上週有局處首長報名參加臺北燈節開幕式活動,卻未到場,爾後請報名者務必參加。
主席裁示:
(一)本人因是醫生,看多了生死,所以處理「事」相當決斷,但處理「人」即顯得猶豫;惟人生本是苦海,萬事須全力以赴,倘各縣市皆能秉持此理念,便不會有債留子孫的問題。
(二)世大運後續結算及相關事宜均授權執行長薛副秘書長全權處理,本次世大運不但未追加預算,還有剩餘款,且民眾非常滿意,此即是正直誠信之政治文化。
(三)主計處應建立追加預算之衡量指標,未追加預算不代表最好,如第一果菜市場,本人傾向追加預算來縮短工期,此即為合理的預算追加。
(四)針對中正橋工程案之鋼料價格上漲問題,若有難處請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先開會、打電話,溝通後再寫公文;另應以消防局宿舍案為警惕,該預算業於100年通過,卻延宕多年未開工,執行效率不佳,好的政治文化須逐步建立,編列預算則應執行,本人是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實踐者,期臺灣能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