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題演講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劉專任委員昊洲專題演講「行政中立」。
主席致詞:
選舉投票日將屆,本日之課程安排洽當,並請各首長加強宣導行政中立之重要。
貳、確認本府107年7月31日第1999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為制定「臺北市建築物防火巷防火間隔管理自治條例」案。(都發局)
決議:
(一)本案退回。
(二) 自治條例立法程序耗時,倘行政命令可執行者,應以行政命令行之。在現行法令下,有任何無法解決之事項?現行非住戶之違停車輛,如可依市容查報處理,即無制定本條例之必要。公權力執行務必落實,法令多如牛毛,時有互相矛盾情事,易生行政機關推諉塞責之陋習,實應檢討改進。
(三)法律一旦訂立,政府與人民皆應遵守,否則國家法治將會崩壞,如大彎北段商業宅及立法院周邊違規棚架等諸案延宕多年,未立即處理,造成日後處理之困擾。
二、稅捐處經管本市士林區平等段三小段351地號市有持分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辦理。(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臺北卡3.0是本府重大政策之一,期能逐步整合相關服務項目,俾提供便捷多元之服務。
(三)各局處關注於檢討預算執行率,亦應省思重大工程預算的執行成效,請研考會擇要挑選過去4年之案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檢視各案在執行時所遭遇之問題,倘重來一遍,該如何避免,不再重蹈覆轍?如教育局所屬之南湖及東新國小多次流標,或預算編列不足再辦理追加之工程案的應對措施;另北藝、北流及捷運萬大線追加工程預算都超過50%皆應檢討,本府未來興建工程,應避免類此情況發生。
(四)局處首長應具備與其他首長共同解決問題之協調能力,倘無法協議解決,始請府級長官出面協處。
(五)本府研議「市有建物及用地整合運用導向之都市發展策略(簡稱EOD)」計畫,係指利用學校、市立聯合醫院及周邊的公共設施等市有建物與用地整合運用,進一步導入更具在地環境意識之循環經濟模式,未來推動更應謹慎思考發展策略,透過興建公宅,帶動周邊地區的永續發展。
(六)本人再三強調,將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小問題很好解決,變成大問題就很難解決,如:社子島違建、大彎北段商業宅及大巨蛋案等,均難以處理,後續可能衍生之問題仍應密切掌握,及早研議因應,並應秉持「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理念做事,避免積非成是。
二、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世大運週年紀念活動」。(體育局)
薛副秘書長補充說明:為感謝全民熱情參與、傳承大型賽會實務經驗,並為亞運國手加油,爰以感恩、傳承、祝福為元素,於107年8月辦理「運動團結我們-世大運週年紀念系列活動」,期同仁熱列參與,再享榮耀。
工務局彭局長補充說明:本局以世大運期間市容優化建設為藍圖,並納入忠孝橋引道拆除、世大運場館修繕、環南市場改建及其他重大工程建設紀錄影片,重新剪輯編製,目前已初步完成市容優化建設成果影片,後續將廣為行銷宣傳,讓市民共同見證臺北市政府推動宜居永續之人本城市的努力及成果。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各局處首長於世大運週年活動期間,鼓勵同仁穿著世大運之服裝,共襄盛舉。
(三)請將2017世大運運動賽事、宣傳影片等相關一系列活動影片,剪輯後製播放,以提增看見臺北城市建設的美好。
(四)未來數個重大市場改建工程,如環南市場、大龍市場之海砂屋改建等,希藉由相關工程影像之紀實宣傳,讓市民感受本府對市政建設推動之用心。
伍、臨時動議
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
(一)市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業進行至第3日,對於議員所提愛心卡擴大使用、違規交通罰單、夜市使用悠遊卡、捷運路線規劃等議題,建請相關局處儘速妥研解決方案,以利接續之總預算案報告、市政總質詢及預算審查等期程。
(二)議長於上週大會提醒本府,依循往例開議期間各位首長應配合議會大會議程準時出列席,除因重大案件非首長本人無法處理,並經府級長官同意外,建請避免向議會請假,以示對議會之尊重。
(三)市長率本府團隊已陸續與議會各黨團說明108年度總預算、政策性預算及優先法案,建請各相關局處針對議員建議或意見,儘速答覆說明或提出可行方案,以利議事之進行。
(四)107年8月13日市長將至議會進行「東區門戶計畫、都更政策、公共住宅及公共學生宿舍、社子島開發、大巨蛋、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專案報告,除請各業務主管局處就議員關心問題或意見妥為準備外,屆時亦請首長主動上臺答詢。
主席裁示:
(一)議員良善建言,抑或對地方建設興革之建議,權管局處應重視研議辦理之可行性。
(二)本人再次強調:「把所有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市民的小問題就是政府的大問題」,大同388號公園預計今年10月完工後,即能展現多元功能,並結合地方特色樣貌,成為新闢公園成功典範,亦可以此例說服其他地區比照辦理,請權管局處妥處,以竟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