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頒發松山區安平里洪溫滿里長、信義區松隆里黃俊龍里長、內湖區胡四妹女士與北投區福興里蔡柳池里長榮獲「106年度各界推動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之「最高榮譽」獎座。
二、獻獎
(一)本府代辦環狀線CF640區段標之CF643B子施工標工程、CF650區段標之CF651A施工標工程、CF660B區段標工程及CJ910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北屯機廠G0車站及全線軌道區段標工程榮獲中國工程師學會107年「工程優良獎」殊榮。
(二)本市動產質借處及市立聯合醫院榮獲行政院第1屆「政府服務獎」殊榮。
主席致詞:捷運局於中國工程師學會的「工程優良獎」評選活動中榮獲4個獎項,成果豐碩,深值嘉許;另洪溫滿里長、黃俊龍里長與蔡柳池里長3位里長及胡四妹女士,長年積極協助本府推動新移民照顧輔導業務,今特頒106年度各界推動本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之「最高榮譽獎座」,以表感謝之意。
貳、確認本府107年7月10日第199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檢陳「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產業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請各局處舉辦活動之場地,以在回饋市府之館所為優先考量,以節省支出。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環保局劉局長補充說明:有關105年2月3日市長室會議紀錄一事,由於市長室會議係決定本府重大政策方向,至於案內有關第一果菜市場是否需環評一節,事涉法律規定,仍應回歸制度面,以正式公文程序函詢為宜。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市長室會議紀錄簡潔扼要,市長未必對每項議題均予以裁示,對於是否實施環評等重要事項,提報單位或相關單位應注意,如須提請市長裁示,應予說明。
產業局林局長補充說明:針對第1996次市政會議紀錄市場處填報之權管執行內容,會後請市場處再行修正。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第一果菜市場環評案,請雙首長會議列入第一優先最速件處理,後續檢討係為了解SOP、flow chat或現行規範是否出現漏洞,並及時修補;至於北流及北藝的許多問題,以個案處理並非良策,應研議系統的解決方案。針對重要而不緊急的案件檢討順序及時程,依研考會人力調度處理。由小觀大,開始均從小的事件處理,再針對系統進行整體的檢討。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瑪莉亞颱風災害應變及災後處置報告。(消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瑪莉亞颱風來襲,未對本市造成重大災情,惟相關局處仍應就災害防治問題,再予檢視,於下次颱風來襲時做好更完整的預防工作,減少致災可能性。
五、為本府決策機制與品質檢視-以「修正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改建或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案」為例案。(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市政問題型塑之初,必有其確定性,解決方式亦具確定性,因此小問題形成時,如能秉持正直誠信、價值觀一致,即可以王主委報告之「理性決策模式」解決,然目前本府棘手難解之重大案件皆因長期不處理累積而成,如社子島違建、北藝中心工程、大彎北段商業宅、大巨蛋處置、內湖五期重劃區與夾層屋等問題,造成價值衝突,難以處理。若價值一致,在問題還是小的時候,就可用「理性決策模式」解決,不要到最後,問題演變為「妖怪」,就難以處理了。
(三)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北基地預計明年7、8月開幕,文化局稱南基地要延到後年完工,因時間緊迫,後續仍有諸多採購相關及未解之難題,請工務局彭局長擔任PM,協助文化局積極處理。
六、循環經濟論壇辦理情形。(產業局)
林副市長補充說明:本活動籌備期間長達半年,未來將請雜誌社進行活動專訪,行銷本府各局處施政成果,提增市政建設之能見度。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循環經濟論壇」活動所邀請之國內外與談貴賓,學養豐富,均為各議題領域之翹楚,請產業局提高宣導強度,廣邀各界人士參與,亦請將辦理全程影像及影音錄製,並放置網站上,俾引進新觀念,以為知識之傳遞,讓各方瞭解本府致力於循環經濟政策推動之現況。
七、「臺北尚水-臺北親水節活動」案。(北水處)
林副市長裁示:同意備查。
伍、臨時動議
陳慶安參議口頭報告:議會今日議程排定市長施政報告之答詢,接續依序為業務部門質詢、市政總質詢與預算審查,請各局處首長對議員所提意見或反映事項儘速處理,如能先行解決,有助於府會關係之和諧與議事效率之提升。
林副市長裁示:對於陳參議所提意見,請各局處首長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