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題演講
本府衛生局黃局長世傑主講「當責(Accountability)」。
主席致詞:
感謝黃局長今天的分享,ARCI法則的概念可供局處靈活應用,本人認為ARCI法則就是一種責任政治,PM即是擔任ARCI法則中A〈Accountable〉當責的角色,由渠負責;本人則擔任C〈Consulted〉諮詢者的角色,雖然組織是動態的,PM的角色可以轉換,搞定就是A〈Accountable〉當責的角色,唯一要求就是有問題要馬上舉手,如無法解決,則把問題帶進市長室會議報告,以避免出錯,因此請被指定為PM者,須作好Accountable的角色,承擔起該負的責任。另外,局處中的R〈Responsible〉的角色也要做好,當屬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不要給長官找麻煩。所以ARCI法則中A〈Accountable〉當責的角色是理想的角色,R〈Responsible〉則是必備條件。
貳、確認本府106年12月5日第196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目前市長室會議討論案均屬政策性方針,市政推動漸趨穩定,每一項工作都重要,至局處人力調度請先以內部調整因應。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市有公用房地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成果報告。(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共享經濟是本府政策推動方向之一,本案應以增加誘因方式提高投入設置意願,如回饋金之使用能落實制度且符實需,就可鼓勵機關參與。回饋金使用相關法令之整合,請秘書長擔任PM,督導法務局及財政局配合辦理。
(三)環保局劉局長建議成立本市電力公司自行發電使用之議題,請產業局研議。
(四)本案之具體成果應適時進行市政行銷,廣為周知,以展現本府執行成果與決心,請產業局新聞聯絡人與劉發言人,安排發布方式及期程。各局處行銷也請積極與媒體組聯絡。
五、「毒品查緝中心成立後緝毒成果」報告。(警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案內本市毒品人口尿液調驗執行成效僅居全國第3名,請警察局研議精進作為。
(三)目前三級毒品以下只有行政罰則,本市可否有單行法規?中央法令雖已朝向加重持有三級毒品,尤其是K他命之罰則,惟修法前,能否先以行政命令方式提高行政處罰,如講習或罰款等,以達嚇阻之效,請林副秘書長擔任A〈當責者〉研議;另同一家汽車旅館3年內被查獲15次房客使用毒品之案件,怎麼會發生?請警察局、觀傳局等相關局處加強配合執法,切莫再度發生。
六、「106年度遠離慢病篩、防、健、動最給力系列活動成果」報告。(衛生局)
鄧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衛生局及各局處依權管共同努力,朝推動本市成為長壽健康、百歲人瑞最多的城市為目標。
七、106年度辦理「『提升績效·學管理』主題課程線上學習」成果報告。(公訓處)
鄧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公務訓練之資源有限,人才培養很重要,請局處派出之參訓人員務必建立篩選機制,當責的同仁應選列受訓,並避免重複受訓,遞減訓練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