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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3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4-30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黃妙英

    出席


    鄧家基(公假)、彭振聲、蔡炳坤、張哲揚、陳志銘(公假)、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周榆修、蕭伶伃(公假)、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游適銘代)、曾燦金、林崇傑(王三中代)、林志峯、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盧世昌代)、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莊淑花

     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頒發本府丘參事明中一等服務獎章、證書及紀念牌。
    (二)頒發本府107年度廉能楷模。
    (三)表揚本府107年12月至108年2月市長即時獎勵績優團體及個人。
    二、獻獎
    本府榮獲內政部「107度役政業務督訪」績優單位A組(直轄市組)特優第1名。
    主席致詞:
    丘參事明中將於108年5月3日退休,其任公職迄今33年,對本府貢獻良多;另即時獎勵係以本人特支費支應,雖然獎金不多,希能藉此表達獎勵之心意;至廉能楷模與兵役局獲獎亦為傑出表現,感謝大家對市府的付出與努力。
    貳、宣讀本府108年4月23日第203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道路挖掘各項費用及保證金收費標準」為「臺北市道路挖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工務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地下管線納入共同管溝計畫,以減少道路挖掘,並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改善,請彭副市長督導,並請工務局研擬20年計畫逐步推動,透水鋪面與路平亦請一併研處。
    (三)本市CCTV錄影監視系統主要係警察局所設置,是極專業之超級大計畫,未來10年建置計畫應審慎,並配合人工智慧(AI)發展予以規劃,請警察局、資訊局及電腦公會等單位及約15位學者專家共同討論,以「人民福祉為優先」,最終結果才不致出現大問題。
    (四)「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之設立,其聲光藝術將改變臺北面貌,讓本市更邁向國際都會,4月27日表演廳功能測試尚屬成功,請文化局持續安排測試,邀請不同民眾擔任測試員,蒐集意見予以修正;至電扶梯單向運行設計,亦請文化局妥處,以符民眾需求;北流中心開幕與東區門戶計畫將帶動人潮,勢必對捷運板南線運量造成衝擊,請捷運公司預為因應。
    二、檢陳107年度本市地方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主計處)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建立「精確的文化」為本府當務之急,工程執行進度及甘特圖之規劃期程應確實,政治壓力由長官協助解決,但執行延宕理由不應再推諉於議會民代、民眾抗爭等「不可預測」之因素,凡事依法行政,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於合法範圍內儘量協助民間。
    (三)本府預算執行率排名較差之5名機關,除進市長室報告外,應提出檢討報告、大事紀及研提改進方案,以為策進。
    三、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二小段0274地號市有土地及其建物,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產業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捷運新莊線大橋頭(捷2)基地屬本市都市計畫獎勵樓地板面積供作公營住宅使用之應配合編列委建經費」修正106至109年度連續性計畫總經費為1億6,698萬2,140元。(都發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重申「把所有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之施政理念,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不斷修正問題以臻完善。關於捷運新莊線大橋頭(捷2)聯開分回住宅案,不應俟地主陳情後再處理,應想若重來一遍,要如何避免?倘涉及法律爭議,應即向鄧副市長尋求協處,絕不債留子孫。
    五、「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重新招標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針對本府關懷協調小組減止訟組,原兼任督導之丘參事即將退休,將由法務局袁局長接任;另部分同仁連續3個月及6個月每月均超時工作45小時,請機關首長務必親自關懷,落實照顧同仁工作情形之政策。
    (二)臺北市商圈發展論壇及東區振興計畫,請商業處於3個半月內先規劃甘特圖,依期程執行。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列管事項,請依市長室會議決議落實執行。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本會期市長專案報告業經政黨協商訂於5月16、20及27日進行,昨日秘書長已邀集相關局處針對報告題綱、書面資料準備要項及期程進行討論,除請各主政機關協助彙整書面報告及簡報資料外,亦請協辦局處全力協助,依限將資料提送議會;另請各相關機關備妥質詢模擬題庫備參。
    (二)部門質詢已進行至教育部門,各委員會除局處工作報告外,亦將安排委員會的專案報告。在此提醒各局處,倘政策業已提報市長室會議決議,應努力捍衛,如委員會有不同意見,爭取不成,最後通過決議時,請務必儘速通報府級首長,並應適時表達政策立場,避免外界誤解。
    (三)本會期市長除已受邀至時代力量黨團進行重大政策與法議案說明外,陸續亦將爭取至其它黨團說明,請局處首長針對重大政策及優先議法案,務必積極與議員溝通,爭取支持,以利議事進行。
    (四)議長特別提醒,議會開議期間,除因重大事故非請假不可外,請局處首長應尊重議會,務請出席議會議程。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機關業務請儘量以行政命令解決,「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循序推動;議會本於監督職責,議員質詢協助指正市政相關缺失,對於議員之建議事項,局處應認真思考改善方案;服務案件應不分黨派積極協處,亦不應挑起政治性爭議,倘有壓力,當請本人協助處理。
    三、本府策略地圖編修成果報告。(研考會)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
    請各主責單位務必充分了解本府策略地圖,並建請市長及府級長官檢視策略地圖有無不足處,加以補強,以此作為指導方針,確立未來施政方向;另各局處業務推動倘涉及策略地圖之調整,請隨時提請研考會作滾動式修正。
    蔡副市長補充報告:
    本府策略地圖於優化產業部分,負責局處僅有產業局及勞動局,建議可由產業局主責,但另邀集觀傳局、文化局、都發局等相關機關共同加入,以促進產業發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優化產業為本府策略地圖重要部分,其中資訊與通信科技(ICT)產業更是臺北產業發展之關注方向,請依蔡副市長建議,加入相關局處,一同研商未來發展;另於市長室會議討論本府策略地圖及PM表時,邀請黃局長出席予以協助,以求精進。
    四、本府各機關107年度罰鍰執行處理情形。(財政局)
    秘書長補充報告:
    有關裁罰總歸戶係由陳副秘書長擔任PM,本人曾召集府內相關機關討論行政罰鍰共同催繳事宜,惟以身分證字號歸戶處理涉及隱私權,雖有困難,可從技術面解決。
    財政局游副局長補充報告:
    陳副秘書長業於2月召開財產總歸戶會議,當時以債證進行討論,並請財稅中心將資料介接本府,減省查調作業。本案討論性質雖屬執行憑證,亦可比照處理。
    主計處梁處長補充報告:
    懸帳問題由本人擔任PM,有關請主計處、法務局與資訊局研議罰單總歸戶之可能性,並列管3個月一案,建請財政局一併納入研處,以有效解決懸帳問題。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懸帳問題應做系統性解決,即日起採80/20法則,將可解決部分先行解決,請權管局處積極妥研解決方案。

    五、臺北旅遊網Open Data API。(觀傳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決議事項


     一、本府推動「田園城市」政策,涉及教育局之田園城市教育、民政局之鄰里系統、產業局之綠屋頂產業化業務,請權管局處妥處執行。
    二、臺北農產運銷公司27%蔬果來自雲林縣,若臺北消費端的方式改變,將改變雲林生產方式,如推動「有機、無毒與生產履歷」方式,可與學校營養午餐合作,透過本市飲食教育之改變,可影響全國農業科技發展,實現「改變臺灣從首都開始」之理念。

    散會

    2019-04-30 1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