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題演講
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葉奇鑫所長主講「資訊科技個資保護與隱私維護」。
主席裁示:
(一)重視「個人資料保護法」已為世界趨勢,歐盟於今年實施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通用資料保護條例─簡稱歐盟個資法),請葉律師提供法律專業協助,由產業局邀集資訊局與法務局等相關局處,儘速研商以臺北市名義向歐盟申請認證之方式。
(二)臺灣具有人才資源與科技之優勢,惟產業結構有八成係中小企業,以生技產業為例,經營常面對行銷、法律及會計等層面之難處,囿於企業規模無法自行因應,須透過政府積極輔導及協助,現今有GDPR之衝擊,本府責無旁貸,應提供中小企業適宜生存之商業環境,並建構跨國電子商務平台與新興商業模式,由產業局重新檢視本府對中小企業的support system,並鼓勵企業參與、開發境外市場商機,共創政府及企業雙贏之局面。
貳、確認本府107年9月25日第200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本市107年度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0-2歲嬰幼兒照顧之擴大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化補助所需經費1億8,798萬元整,由本府先行墊付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市各里計有491個據點將同步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及流感疫苗,請民政局向里長妥適說明,並協助衛生局造冊之前置作業,本案請依循「80/20法則」辦理,從有意願的里先做。
(三)「廉政平台」先公布100億元以上之標案,俟制度成熟後再評估精進。第一果菜市場140億元改建案上傳模式,請比照C1/D1開發案,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妥處;另請新工處擔任網站資料之PM,市場處提供資料,有疑義再提市長室會議討論。
(四)針對外界提出之質疑,本人認為應先自我檢討,知錯能改,惟面對不實指控仍須說明清楚,如「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僅有2家廠商投標,請捷運局與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對媒體不實報導逐一回應;另該案為本府重大施政項目,可依FMEA(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做好事前作業,敘明規則及評審流程,並慎防後續效應。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10月1日市議會三讀通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三條文,請都發局掌握陳報中央核定之時程及研析後續作為,並提市長室會議報告;另有關本府重大工程計畫,有8案因執行方式變更或工程施作遇有困難,導致計畫期程及預算執行進度延宕,請各局處進行RCA,並提報市長室會議說明,倘案涉跨局處,請首長自行協商主政機關。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工作應區分為「工作」與「改進工作」二種,前者是獲得薪資的方法,後者是學習、自我成長,改善社會。可以透過導入企業精神,讓同仁提升服務熱忱,如座談會有效,各權管局處每年應至少辦理1次與所屬相關團體之座談會,將會中研提之問題,可解決的先行解決,或成立跨局處小組研議解決方案,將本府從管理團隊變成服務團隊。
(三)交通局除推動鄰里交通改善計畫外,亦進行重陽橋機車道與仰德大道之改善,讓本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幅下降,本人上任前約一年150人在車禍後30天內死亡,106年降至100人,107年更低,政府除本著「清廉、勤政、愛鄉土」的理念外,更應加上「愛民」心態,來真正解決人民問題。政治要落實在人民生活的每一天,各首長要經常檢討權管業務常被民眾抱怨之處,滾動改進,以更貼近宜居城市之政策目標。
(四)本府現有「奇岩長青樂活大樓」等8件工程進度落後案,請主政局處確實檢討並研議改善措施,修正相關SOP與flow chart,倘重來一遍,不應再發生類似問題;工務局近日統計各局處流標次數,教育局雖仍居於首位,與去年相較雖已減少,仍期持續改善,精益求精。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鄧副市長補充說明:
中央選委會擬定九合一與公投合併投票,目前方式是先進行市長、市議員及里長之投票作業,再領取公投票,並可依個人意願選擇任一公投案之選票,公投票均投入同一票匭。
陳參議口頭報告:
(一)本會期各委員會之預算已陸續進入二或三輪審議,請各權管機關就議員所提意見再加強溝通,爭取支持。
(二)主計處刻正彙整各委員會之審議結果,基於「自己的預算自己救」,請各局處首長於二讀會時,務必商請多位議員提供必要之議事協助,後續討論前也務必先向所屬委員會召集人妥適說明,以順利議事進行。
(三)議員索資如有涉及政策面或與候選人政見有所關聯時,建請局處應謹慎以對,並先行內部研商,妥為因應。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凡事妥為準備即不易出錯,此次選舉開票作業程序,請民政局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預先完成內部籌備工作。
(三)請消防局針對康芮颱風做好防颱準備,且鑒於「白晝之夜」係本週規劃舉辦之重大活動,請協助文化局預為因應,以利活動進行。
(四)有關國慶日懸掛國旗一節,請各局處循往年模式辦理。
(五)喜樂島遊行申請案,請鄧副市長督導警察局,先與申請者確認申請與交維細節,並事先公告周知。
(六)「南洋北流-臺北市ICT南鑽人才匯流計畫」係優質方案,現已有24名學生,請教育局妥為照顧,並安排歡迎會及與企業會面,盡本府能力予以協助。
四、本市第7屆市長選舉前後人員任用或遷調規範。(人事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五、「臺北市企業運用跨境電商平台拓銷市場計畫」執行成果。(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為因應新經濟時代來臨,跨境電子商務已成全球商貿之主流模式,請產業局妥研輔導措施,協助企業掌握市場商機,以展現本府優質服務品質。
伍、臨時動議
觀傳局江春慧專門委員口頭報告:
(一)民眾針對臺北燈節所贈送之生肖小提燈,發起「請不要發送免費燈籠」之i-Voting提案,因小提燈係屬一次性宣導品,常只用1次即被丟棄,電池及燈泡易造成環境汙染,本案投票資格為設籍本市、小學1年級以上之市民均可參與,時間為10月1日至14日下午5時截止,請踴躍上網投票,表達意見。
(二)10月10至14日於中正紀念堂舉辦國慶花車嘉年華續展活動,請轉知同仁前往觀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i-Voting提案之宣導方式,可研議透過本人臉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