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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6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12-03 08: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09:00-11:00)、彭振聲(11:01-11:21)

    紀錄

    趙鈴鈴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薛春明、陳志銘、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請假)、蕭伶伃(請假)、周榆修、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陳惠琪代)、陳嘉昌、黃世傑(陳正誠代)、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黃銘材代)、劉秀玲、巴干.巴萬Bakan Pawa、徐世勳、陳錦祥、顏邦傑、倪永祖、黃勝堅(黃遵誠代)、薛秋火、游竹萍、林明寬、李美麗、廖雪如、林聰明、詹天保、鄭裕峯、王先黎、林秉宗、江慶輝、陳銘國、陳庭輝、高振源、方定安、張明森、黃立遠、陳郭正、陳榮興、李建賢、池蘭生、葉梓銓、李昆振、常華珍、趙光中

    列席

    莊淑花

    壹、專題演講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暨警察政策研究所劉嘉發副教授主講「行政中立法理論與實務案例研析」。
    主席致詞:
    本人嚴守行政中立,從未要求官員助選或入黨,只要規則訂立清楚,本人皆會遵守;惟有時記者之提問難以區分黨政或市政問題,或本人的行程安排會導致切換身分的困難,確實有模糊空間。
    劉副教授回應:
    市長所提問題確實存在,縣市首長是高度政治性職務,理論上有上、下班時間,實務上卻難以區分,因為是責任制;未來應對此項議題做修法,來特別規範。
    貳、宣讀本府108年11月26日第206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訂定「臺北市政府預防接種證明書申請及收費辦法」。(衛生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今年中央政府公費流感疫苗雖因WHO疫苗製作時程有誤,影響提供時程延宕,導致民眾延遲施打疫苗時間,請衛生局妥為因應,備好完善之應變計畫,讓民眾於流感好發期前完成接種。
    二、修正「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案。(捷運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捷運局時有司法訴訟案件,每案發生須思考若重來一遍,則現行制度應如何避免?應務實處理問題,與民眾建立互信,「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只有例外與緊急事項,才有行政裁量權,應從制度面研議減訟。
    (三)本府有權裁決之事項,無須事事函詢中央,以首泰建設的捷運聯開宅地下停車場問題為例,本府可幫助廠商,但毋須圖利,「民無信不立」,慢慢建立credit文化,讓廠商願意與本府合作。
    (四)社子派出所案請警察局提報市長室會議,並追查當初為何有如此規劃與辦理過程。
    (五)本府各單位如有預算及決算連續3年差距超過20%之項目,請各機關會計人員予以檢討改進;另外,請衛生局黃局長安排講座,講述策略地圖與預算的關係,各局處要做精實管理。
    (六)每月第一週星期二配合擴大市政會議時間,進行首長早餐會報,已行之多年,既然排定,請首長務必參加,以避免浪費備餐食物。
    (七)本府要推動國際化,應先推廣國際化教育,所以本人鼓勵首長出國參訪學習、增廣見聞;勤勞是一種文化,本府應建立吃苦耐勞、認真工作的文化。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廣慈博愛園區與浩然敬老院整修搬遷案為跨局處業務,牽涉社會局與都發局,除請府級長官協助外,2局處亦應自我檢視業務執行之合理性。
    (三)本府應建立確實的文化,承諾長官事項要遵守,或規劃甘特圖務必精準,對自己的工作要負責,例如臺北藝術園區北美二館先期規劃動用二備金,卻延宕8個月、社宅無人投標導致流標等,皆顯示本府執行率不佳的問題。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各局處承辦所有專案計畫時程,甘特圖請依期程確實規劃,妥研各階段重要里程碑並務實管控,以北美館工程因環評未過影響期程,後在環保局協助下通過為例,應予檢討。
    (二)各權管局處採以申請第二預備金方式推動市政建設,請務必留意執行時程。 
    (三)甘特圖規劃列管期程,須符合實際,倘有修正或變更,請註明修正時間與理由,務必積極如實推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重申各局處之年度預算應核實編列,切勿追加預算,俾以提升施政計畫推動效能。
    (三)「翡翠水庫取水專管計畫」施工地點位處偏遠,亦較無噪音擾民,請督促施工廠商儘速施作。
    (四)針對北市聯醫企業工會散播聯合醫院預算暴增,及業務費用大幅成長的不實消息一節,請儘速妥善回應,並將新聞資料以電子郵件發送北市聯醫每位同仁。
    (五)重申本人反對一次性消費,各局處辦理活動儘量避免製作一次性服裝,請主計處邀集有制服需求的相關機關研商,其服裝費預算編列應有統一規定。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市議會在11月13日大會,暫擱「新工處與忠和營造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需支付所失利益等費用動支第二預備金新臺幣3億6,208萬元案」,工務局和新工處除已發送說帖,並與有意見的議員逐一報告,惟仍有議員持反對立場而影響本案推動,建請主計處及工務局在明日大會前,再次向議員與財建及工務委員會兩位召集人溝通說明,爭取大會審議同意備查,以利業務推動。
    (二)目前議會各部門預算審查,已緊鑼密鼓陸續進行第二輪審議階段,在此除感謝主計處派員在各委員會側記,協助逐日通報審議進度外,也建請各局處應全盤掌握議員關心預算案件重點,並即時處理,由於議員審議預算詢問相當犀利並鉅細靡遺,建請局處仍應妥為準備。另衛生局在警政衛生委員會面對議員提問,同仁配合審議節奏即時答詢,並充分準備詳細的電子圖表文字說明,成為現場預算審議是否順利的一大關鍵,其前置作業之用心準備及同仁的專業與專注,有效提升預算審議效率,可供各局處參考。今日下午,市長將與議長赴各委員會慰勞並為同仁打氣,也請各局處配合。
    (三)上週議員索取各局處問政資料總計231件,大多是與預算相關議題,分別有針對文化局、觀傳局、產業局、商業處、動保處等單位預算相關事項、公害、電腦以租代買、大巨蛋防災疏散電腦模擬、本市身心礙障就業大樓標案及營運狀況、老人共餐執行成效與經費使用情形等重點,在此也提醒各局處,議員索資有可能做為預算審議參考,也可能逐步蒐集做為嗣後質詢重點,請事先向議員溝通說明並預為準備;11月28日主秘會報已提醒各局處主秘,索資涉及跨局處或有業務權管機關時,應先橫向聯繫相互通報,以及早應對;另對於議員的承諾或配合協助事項,也請務必重視,無正當理由,切勿輕易變動,面對同選區如有其他議員提出不同建議時,更須審慎以對、堅持立場、委婉說明,以免造成兩方議員不滿,進而影響府會關係。而各局處如有任何重大預算或議案需府級協助事項,仍請即時通報,以為因應。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本府各機關配合中央法規變動檢視權管法規因應作業。(法務局)
    法務局袁局長補充報告:本案僅係提醒,須檢視之法令並不限清冊內,請各局處仍應本於權責,自行檢視局處內權管各項法規內容,適時修改。(備註:經108年12月10日第2069次市政會議修正報告事項四法務局袁局長補充報告:「本案僅係提醒……」修改為「本案清冊僅係提醒……」;餘紀錄確定。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請各局處法制人員負責,透過「法務一條鞭」,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五、本府各機關108年第3季公務出國報告案。(研考會)
    資訊局呂局長補充報告:有關政府數位服務團隊(GDS),目前台北市政府的資訊專業板塊可概分為4大板塊,分別為「資訊基礎建設」、「資訊系統」、「UI/UX(User Interface/User Experience)」、「資訊安全」,後兩者本府人力配置及專業較為缺乏,因應行政院資安法對於各資安等級的分級管理,本府可就資訊人力與資安人力共構,以進行資安團隊的提昇以因應後續未來發展的需求;另就UI/UX的專業板塊,目前本府並無專責團隊整合及強化此業務,建議未來可以透過委外專業服務模式,並以外掛的專案辦公室,以克服人力編制的考量,同時也能克服專業上的養成時間,以加速此面向的執行能力及效能。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革命分階段,有關主計處報告中建議於各機關網頁公告會計報告部分,是否可先按「年」做起,待確實執行後,再推展至按「月」公告,請主計處內部先研議可行方式;編列預算方面,本府欠缺的是預算績效評估制度,研考會現正研議制訂「預算績效執行成果評估」,希藉此改善預算執行績效問題。
    (三)本府須學習先進國家,有如進行明治維新,有關臺北酷課雲轉型成親師生學習整合平台,各校提出需求,仍須由一個機關負責彙整,請分2組進行,「學校端」由教育局請益中崙高中孫明峯校長,同時擔任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主任,後續請安排本人親自拜訪;「市府端」請資訊局克服GDS問題,可採編制或以案雇人方式;待2局處擬訂具體作法後,提報市長室會議。
    六、執行108年度「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結果報告案。(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項員工滿意度調查,要再分析數據,才能進而改善;請各首長將資料帶回去詳細研究,並務必親閱Open Question,同仁提出的各項意見,10項中至少要解決7項,能做的先做。
    七、本府109年度個人電腦租賃方案報告。(資訊局)
    資訊局呂局長補充報告:本府各機關109年資訊預算總額由25億元,增加至29億元,為降低預算支出,爰將過去個人電腦購置方式,改採租賃方式處理,希望藉以提升市府財務調節彈性,並同時提升產品及後續服務品質,惟因與本府過去的作法不同,因此引發不少議員的關心及疑慮,甚至部分局處單位相關預算因此被擱置,除希望各位首長了解本案之背景及效益,資訊局將準備分析資料,主動向議員說明,以爭取支持。
    黃副市長補充報告:請資訊局應著重說明目前預算包含購置成本及維護費,另本案為資本租賃,日後電腦設備本府將擁有所有權,以爭取議員支持。
    彭副市長裁示:同意備查,並請資訊局加強與議會說明。
    八、108年社企推廣暨輔導成果。(產業局)
    彭副市長裁示:同意備查。
    伍、臨時動議
    觀傳局劉局長補充說明:本府辦理大型活動已依市長指示訂有專章,各局處請遵照相關規定,規範廠商進行電子支付及環境維護等,並加強向同仁宣導專章內容。
    蔡副市長補充說明:
    (一)本專章是針對5,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涵蓋項目第一是電子支付,第二是環境維護與管理(環保局亦訂有相關規定),第三是交通管制與疏導,第四是設攤管理,並感謝市場處提供建議,第五是商圈合作。爾後辦理活動,應將專章內容列入需求說明書中,項目皆有檢核表,由廠商檢核是否達成要求,目前從5,000人以上的活動辦理,未來再依成效,考量是否擴大辦理。
    (二)2020年大型活動有規劃12個系列的整合行銷,感謝公園處已規劃提出「花系列」的整合行銷,此方向亦將成為明年推動5,000人以上大型活動的方式,期能透過整合行銷呈現特色,並透過專章的要求讓活動更成功。
    彭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大型活動專章的規定,務請各局處遵照辦理。

    散會

    2019-12-03 1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