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七九六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甲、報告事項七主席裁示(二)決議3同
使用須知三、﹁患有癲癇症、心臟病、皮膚病、傳
染病、精神病及酗酒者禁止進入﹂修正為﹁患有皮
膚病、傳染病者禁止進入﹂。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局處會參考。
三、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建設局報告:謹將督導本市各瓦斯公司實施瓦斯管線設
備安全維護暨瓦斯管線總體檢辦理情形,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依所擬意見辦理;並請白副市長加強督導,
儘速召開會議研擬本市瓦斯安全具體改善方案,將
本案瓦斯管線總體檢計畫納入,以求效率及完整。
五、新聞處報告:研擬本府成立﹁動物福利推動專案小組﹂
,以有效推動流浪動物控制管理乙案,報請鑒核。
主席裁示:依所擬意見辦理;請白副市長負責召集成立
專案小組,小組成員增加民政局及邀請熱心、關懷
流浪動物之市議員參與,並於三週內研擬具體可行
方案,落實執行。
六、工務局報告:有關市政大樓差勤系統讀卡不穩定原因及
改善方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仍請秘書長召開會議於二週內完成檢討
,並研擬具體可行改善方案,及確定責任歸屬與追
究相關人員責任。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民政局報告:為規劃本市各區區長與民有約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所擬意見辦理;並請新聞處配合加強宣導。
二、人事處報告:有關本處對府屬各機關員工差勤管理事項
採取加強措施執行情形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依所擬意見辦理;並請各機關確實配合執行,對於
員工出勤及辦公情形良好之機關,應予肯定與嘉勉
;爾後本人仍會不定期、不預警前往各局處會探視
瞭解員工上班情形,並利用此機會鼓勵認真上班、
全心服務之市府同仁,及嚴懲麻木失職之少數員工。
(二)二月三日與二月四日地政處暨所屬機關請病假人數
皆高達一百多位,約占該機關全部請假人數四分之
一,請處長多關心瞭解員工健康情形。
三、社會局報告:報告本局舉辦﹁快樂希望新女性慶祝婦女
節系列活動﹂乙案,請 鑒察。
主席裁示:
(一)依所擬計畫辦理;本次系列活動之協辦單位增加稅
捐處。
(二)對於本市政大樓員工托育服務,請白副市長本日下
午召開會議研議時,克服所有困難積極推動,對於
法令規定托兒所設置樓層之限制,希能在安全無虞
情況下,適度放寬限制。本案希於三月八日前定案
,俾作為婦女節當天向市府女性同仁宣佈之賀禮。
(三)有關邀請各政黨婦女委員會、婦女工作會參加本系
列活動,若有些政黨不願參加而放棄,應尊重其決
定,不應因該政黨不參加,而影響其他政黨不能參
加,如此反而有失公平。
(四)嘉興街市有土地興建單身宿舍時,請人事處會同社
會局研究併案規劃設置托兒所之可行性,以就近照
顧市府員工。
(五)市長贈送本府女性員工之賀卡,請社會局設計辦理。
(六)有關開辦婦女創業貸款乙節,請財政局、社會局、
台北銀行共同研議,若有利息補貼,請社會局編列
預算辦理。
四、民政局陳局長:原市府舊址建築物,市長指示作為古蹟
保存,口頭報告民政局八十五會計年度已編列﹁原
住民文化中心﹂、﹁客家民俗文物館﹂之預算,若
能利用市府舊址,土地尋覓問題可一併解決,經本
局三科原住民股實際勘查,認為市府舊址設置原住
民文化中心及客家民俗文物館足夠使用且意義貼切
,本案若同意則可省略此二筆預算,直接利用市府
舊址規劃為該二單位之用。
主席裁示:請民政局與教育局協商研究朝此方向規劃利
用是否可行,並考量未來學校預定地是否有替代方
案,因為歷史建築物一經拆除是無替代方案的。
五、交通局濮局長:交通局與民有約時段,本局投入相當多
人力,口頭報告惟兩週來實行績效不彰,應加強檢
討原因,並建請加強宣導各局處與民有約時間。
主席裁示:與民有約應繼續貫徹辦理,請各局處首長親
自出席,支援人力可酌量精簡,並請新聞處繼續加
強宣導。
丙、討論事項
一、臺北市政府第797次市政會議研考會提:為擬具本府八
十五年度施政綱要草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非常重要,部分局處所提施政綱要草案,無
法彰顯新市府運動之政策目標,請重新確實詳加檢
討修訂,並於兩天內送研考會彙整,下週再提市政
會議研議。
二、民政局提:檢陳﹁臺北市各區辦理調解業務實施要點﹂
部份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乙份,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三、環保局提:﹁辦公室做環保﹂為院管項目,本府原訂計
畫酌予修訂,請本府各級機關學校加強辦理,提請
討論。
決議:請環保局及各局處會確實執行本方案,切勿流於
形式,本人將不定期查察督考。
四、環保局提:詹長權、張武修兩位副教授函請本府協助市
民解決延宕兩年餘之輻射污染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請陳副市長召集擬辦意見中之相關局處,同時邀
請來函兩位教授參與研酌本案之可行性及各項細節
後再議。
五、財政局提:本市信義區虎林段三小段三一七│一地號等
五筆市有畸零土地,擬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完
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