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1964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7-11-21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林采翔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張哲揚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陳毓賢(請假)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謝文貴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陳學台 許立民 賴香伶 陳嘉昌 黃世傑(林秀亮代)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 李得全 傅永茂 蔡培林 李維斌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沈鳳樑(江北鑾代) 曲兆祥 王崇禮 劉秀玲 曾年有 陳誼誠 陳錦祥 顏邦傑(郭財明代)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 獻獎
    一、表揚「2017年第24屆智慧運輸系統(ITS)世界大會」-「亞太區」-「地方政府成就獎」。
    二、表揚「105年TGOS流通服務獎」。
    三、表揚「106年廣播金鐘獎」之「少年節目獎」。
    四、表揚「106年全國運動會」本市優秀選手。
    市長致詞:
    感謝這些年輕優秀選手為臺北市贏得「106年全國運動會」總冠軍之殊榮,累計199面獎牌,實屬不易;本府另榮獲「2017年第24屆智慧運輸系統(ITS)世界大會」之「地方政府成就獎」、「105年TGOS流通服務獎」及「106年廣播金鐘獎」之「少年節目獎」,在此予以肯定,請繼續努力。
    貳、 確認本府106年11月14日第196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有關行政院辦理「106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下稱中央食安五環計畫)前期「強化獎勵方案」第1階段獎勵金之百分之40經費新臺幣686萬4,800元,由本府先行墊付案。(產業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為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都發局)
    決議:
    (一) 修正通過。
    (二) 修正之點:「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及附表內之:「托兒服務設施」修正為:「托兒教保服務設施」。
    (三) 為增進行政效能,無爭議之民生法案先送議會,各單位能以行政規則進行規範的就儘量以行政規則處理,如有必要始訂定自治條例。
    三、為廢止「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五條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之使用項目」案。(都發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人第一任任期尚有年餘,請大家全力衝刺把各項市政工作做好,如E化即為很好的努力方向,亦為未來發展趨勢,可改變繁複之紙本申請方式,例如建管處的室內裝修申請,或各單位再減少報章雜誌訂閱及紙張印刷等,積極研議將預算用於E化之推動;由於E化須先懂流程,請資訊局落實「資訊一條鞭」政策,讓各局處的資訊人員扮演翻譯者角色,將局處業務流程轉換為電子化方式。
    (三)電子支付將改變未來整個世界的面貌,本市電子支付政策須加速前進,請財經小組與悠遊卡公司積極研議辦理。
    (四)人力培訓是健全施政必須的基礎工作,請各局處多利用公訓處場地及北投會館作為訓練場所。
    二、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重點工作說明。(社會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之工作極具意義,仍請社會局積極爭取值班同仁之權益,以照顧渠等之辛勞;另針對單親婦女應多提供關懷,民政局及社會局可研議提供離婚者須知資訊,避免單親家庭的虐童案件發生,從行政上給予更多支持。
     

    散會

    2017/11/21 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