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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9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8-07-10

    開會地點

    災害應變中心(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5樓)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芷名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林萬發、謝小韞、丘明中、饒慶鈺(公假)、蔡壁如、蔡茂岳、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藍世聰、曾燦金、林崇傑、彭振聲、陳學台、許立民、賴香伶(陳惠琪代)、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鍾永豐、吳俊鴻、張澤雄(余念梓代)、謝政道、陳思宇、李得全、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林錦慧代)、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陳誼誠、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鄧家基、林欽榮、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林萬發、謝小韞、丘明中、饒慶鈺(公假)、蔡壁如、蔡茂岳、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藍世聰、曾燦金、林崇傑、彭振聲、陳學台、許立民、賴香伶(陳惠琪代)、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鍾永豐、吳俊鴻、張澤雄(余念梓代)、謝政道、陳思宇、李得全、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林錦慧代)、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陳誼誠、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

    壹、頒獎
    頒發本府林副秘書長萬發及捷運局第二工程處周處長文彬退休紀念牌及服務獎章。
    主席致詞:林副秘書長與周處長擔任公職皆逾40年,公務經驗豐富,協助市政推動貢獻良多,本人在此代表市府表達最高謝意與敬意,希望兩位榮退後亦能持續對市政提出建言及支持。
    參、討論事項
    地政局擬修正所屬各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及編制表(草案)。(人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107年國慶花車續展活動,觀傳局既已建議以中正紀念堂場地為優先考量,即請積極向中央協調經費及場地;另社子島開發進度請以甘特圖呈現規劃期程,年底前先透過聽證會方式,針對安置計畫積極與當地居民溝通,並蒐集意見,以儘速達成共識、解決爭議。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107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業經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主計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五、彭博網路計畫成果發表(舌尖上的臺北)。(教育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六、參與式預算3年成果報告。(民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參與式預算在民政局藍局長與許副局長帶領同仁共同努力推動下,展現極佳之效率與成果,在此表達感謝及嘉勉之意,並請持續積極辦理。
    (三)各區里長可藉由參與式預算號召里民,共同擘劃鄰里建設的巧思創意,並逐步自行實現,深具教育意義,亦可凝聚社區意識,請民政局持續精進,並穩健推動,讓本府施政主動貼近且回應居民之實際需求,提供人民直接參與政策之權利。
    七、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107年1月至6月爭議案件處理情形分析統計表及滿意度調查統計資料。(法務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伍、臨時動議
    府會副總聯絡人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
    市議會第12屆第8次定期大會已於昨日開議,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及答覆因瑪麗亞颱風來襲影響,改至7月16、17日進行。部分議員反應,某些局處處理議員關切案件未盡滿意,議員的意見傳至首長的速度與回報議員的快慢,決定局處議案在議會審議的效率,故建請首長擔任府會聯絡員的靠山,儘速協助處理議員建議案件,若有困難,可向府級反映以利協處解決問題;另適逢選舉年,請首長加強與議員溝通爭取支持,以提升府會效能。
    秘書長口頭報告:
    一、本府對議員有專責府會聯絡員以強化府會聯繫及服務,請各首長要求聯絡員,務必配合府內諸項指示協處,以利議事進行。
    二、議會因跨屆不續審法案,故未審議通過的法案下屆須重新送審,請各權管首長本會期加強與議員溝通說明,俾法案順利審議通過。
    三、適逢選舉年,請各局處備妥預算相關資料,做好萬全準備,以利預算之審議。
    四、市長將今日市政會議移至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召開,係希各首長要求所屬做好防颱準備,請各局處依權責及SOP落實辦理,以降低颱風可能造成的損害。
    主席裁示:應秉持「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態度做事,對議員的合理要求若局處不處理,就是自己的問題,倘有疑義,可至市長室會議報告。

     

    決議事項


     一、目前本府仍有諸多重大政策尚待執行,重申應以「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把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A>1,A的N次方就無限大」等理念執行;另再次強調本府應建立「先開會、先打電話、再寫公文」的行政文化,皆能one more step,多付出一點;又請各局處首長能善用衛生局黃局長所指出之ARCI法則的概念,PM即是擔任ARCI法則中A〈Accountable〉「當責」的角色,俾利市政推動順遂。
    二、日前審計部來函指正本府第一果菜市場案尚未通過環評,工務局、產發局及環保局均應檢討。收到公文副本若發現有問題,不需要反應處理嗎?這是什麼公務文化?決策應有SOP,各一級長官都應該上課,各單位的副首長亦應嚴選,受嚴格的公務訓練。請研考會協助工務局、環保局及市場處進行RCA,並請工務局及產業局儘速妥處,避免延誤工期。
    三、各局處遇到無法處理的問題時,應向督導之府級長官提出,如大彎北段案絕非都發局能獨自妥處,已涉及政治問題,應組成團隊研議解決方案;另目前本府公幼政策、社子島開發案及內湖五期重劃區、關渡農業區遍佈汽車修理業違建等,這些問題仍未解決,應透過團隊方式,不斷討論修正,每到一階段即進市長室會議報告,藉此尋找好的解決方法,就可完善執行妥處,如交通局之捷運1280元定期票政策,進市長室討論約十次始定案,即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散會

    2018-07-10 10: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