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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1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8-12-11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鈴鈴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丘明中、饒慶鈺(公假)、蔡茂岳、許玄謀、蔡壁如(請假)、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陳慶安、藍世聰、曾燦金、林崇傑、彭振聲、陳學台、黃清高(代理)、賴香伶(陳惠琪代)、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鍾永豐、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陳思宇、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賴慧貞(代理)、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游適銘、潘玉女、劉奕霆、莊淑花

    壹、頒(獻)獎
    一、頒獎
    107年度優良旅館業及旅館從業人員表揚頒獎。
    二、獻獎
     (一)本市旅遊服務中心參與交通部觀光局「107年度i-center旅遊服務體系服務品質提昇作業案」,評鑑為「全國直轄市組特優」單位。
     (二)本府地政局「服務聯網『地政雲』」榮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07年度標竿學習案例」優選。
     (三)本府採購稽核小組榮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部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優等。
     (四)本府公訓處榮獲2018年美國 Brandon Hall Group競賽「最佳學習技術應用金牌獎」。
     (五)本府榮獲IDC亞太智慧城市大獎(SCAPA)基礎設施及交通運輸獎項。
      主席致詞:
      恭喜榮獲「107年度優良旅館業及旅館從業人員」之得獎旅店及個人;另本市旅遊服務中心於「107年度i-center旅遊服務體系服務品質提昇作業案」評鑑為「全國直轄市組特優」單位、地政局「服務聯網『地政雲』」榮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07年度標竿學習案例」優選、本府採購稽核小組榮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部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優等、公訓處榮獲2018年美國 Brandon Hall Group競賽「最佳學習技術應用金牌獎」與本府榮獲IDC亞太智慧城市大獎(SCAPA)基礎設施及交通運輸獎項等獎項,在此特表肯定之意,並請繼續努力。
    壹、 確認本府107年12月4日第2017次市政會議紀錄。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
    有關會議紀錄之逐字稿問題,本府各局處召開之會議形式多有不同,本局之會議紀錄不會僅記錄結論,原則上以主席裁示之結論為主,但必要時仍會將與會人員之重要意見納入會議紀錄,以便追蹤處理並確保紀錄之完整性。
    法務局袁局長補充說明:
    會議紀錄之逐字稿功能如同錄音,其意義不大,應不等於會議紀錄。
    秘書長補充說明:
    本府各項會議數量頗多,類型迥異,紀錄之規則早已建立,建議不必硬性規定是否有逐字稿;原則上會議紀錄應於會後儘速完成,決議事項於奉核後即生效力。至後續據以辦理之程序,透過召開之主任秘書會報時傳達即可。
    主席裁示:
    (一)紀錄確定。
    (二)會議紀錄應條理清楚、簡單扼要且摘錄重點,原則上無須採逐字稿方式,運用「80/20法則」,以記錄結論為原則,惟個別會議有特別需要時,仍視會議性質為不同處理。會議紀錄之重點在其執行。
    (三)重申本府各項計畫推動均須厲行PM制度,所有大計畫下之子計畫亦同,權責務必相符,如士林北投科技園區總PM是李副秘書長,即請逕為裁決,如有問題才提報市長室會議,以提升市政推動執行效能。市長室會議有急診室之功能,但請勿每事皆將急診當成門診。
    (四)本府須由管理團隊轉為服務團隊,以臺大鹿鳴堂(僑光堂)、俞大維故居及紹興南街案為例,文化局針對文資審議引發之外界爭議,應積極協助民間解決。
    參、討論事項
    一、本市北投區大業段四小段76地號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車站命名更名或車站站名加註名稱作業要點」案。(捷運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退回。
    (二)有關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車站命名作業時限問題,究應於規劃時期或前置期間辦理,應有更明確之規範,以符合市民需求;至捷運車站站名審查小組召開會議審議,仍應以事先溝通取代事後衝突,避免日後爭議,始為妥適。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本次選舉過程遭遇之相關爭議及困難,請各局處予以檢討與改進,後續還有立委補選,請各首長重視,上述問題,請鄧副市長召集彙整後,提市長室會議報告。另本府執行各項重大工程案,市長已請薛副秘書長及王崇禮主委加以完善,研擬甘特圖加入里程碑(milestone)、浮時(float time)之概念,建構工程預備金之機制,對於工程經費編列之時間、事前效益評估及計畫辦理變更等管制方式,請先遵循本府既有規定辦理,倘有窒礙難行之處,始修正SOP因應。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鄧副市長口頭報告:有關各局處與所屬服務之團體召開座談會,針對會中決議,務請首長親自擔任PM,予以妥處;另登錄管制平台刻正進入試用階段,俟正式上線後,請局處於每年12月底前自行提報下年度之計畫,倘有變更亦可隨時滾動修正。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未來推動政策,應多從失敗的經驗中學習,勿重蹈覆轍,同時養成RCA習慣。對於消防局處理救難隊員撫卹金延宕1年9個月、勞動局對媒體勞資爭議推延半年等案應予以檢討。政府是解決人民問題,非為課責,而是思考重來一遍應如何改進,始能回應民眾期待,讓施政品質得到整體提升。
      (三)本府要從管理團隊變成服務團隊,有關各局處如何與所屬服務之團體召開座談會、會議紀錄陳核時效、案件後續追蹤及至市長室列管之SOP,請鄧副市長、研考會王主委及市長室蔡顧問商討,建立明確規範,讓各局處據以辦理。
      (四)小問題解決就不會累積成為大問題,各局處首長應就其權責先行處理,不能解決才提市長室會議報告,落實分層負責。
      (五)各局處對於權管業務之執行,應依法行政,勿有接受關說之情事;本人上任迄今無弊案發生,於本次市長選舉過程中,亦未有財團金援,故不欠任何人情,請本府同仁無需有後顧之憂,秉公辦理,倘法令有不周之處,請勇於提出修法意見。
    伍、臨時動議
    陳參議補充報告:
    從上週開始陸續拜訪新科議員,除出國之議員外皆已拜訪完畢,對於希望儘速開展選民服務之新任議員,已指派府會聯絡員作為小天使,提供單一窗口服務,對於議員所提之議題,業傳達局處知悉。若有需要,請各局處首長先行拜會。
    勞動局陳副局長:
    請各局處參考臺北市庇護工場聯合行銷商品DM,踴躍採購相關產品,本年之銷售目標希望能達2500盒,對身心障礙朋友給予最大的鼓勵與支持。
    觀傳局陳局長補充報告:
    CNN今公布2018全球最佳旅遊百大最受歡迎城市,本市排名第17名,觀傳局透過市民參與活動,讓民眾拍下臺灣的美,並投稿臺灣旅遊網IG,2019月曆亦同時結合了1至12月觀傳局所舉辦的大型活動,請各局處予以支持。
    主席裁示:請各局處踴躍支持勞動局及觀傳局的活動。
     

    散會

    2018-12-11 1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