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2010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8-10-16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陳慧玲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公假)、李得全、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陳慶安、謝文貴、藍世聰、曾燦金、林崇傑、彭振聲、陳學台、黃清高(代理)、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張剛維代)、鍾永豐、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陳思宇、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陳誼誠、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游適銘、潘玉女、劉奕霆、王志達

    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頒發本府107年度「第七屆行政透明獎」。   
      (二)表揚本府「管理階層班期」研習績優學員。
    二、獻獎
      (一)衛生局榮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四癌追蹤效率王」第一組第一名。
      (二)本府榮獲行政院農委會「107年坡地金育獎」直轄市組第一名。
      主席致詞
           今日頒發本府107年度「第七屆行政透明獎」、表揚「管理階層班期」研習績優學員;另衛生局榮獲衛福部國健署106年「四癌追蹤效率王」第一組第一名及本府連續9年榮獲行政院農委會「107年坡地金育獎」直轄市組第一名殊榮,得獎都是好事,感謝大家的努力。
    貳、確認本府107年10月9日第2009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大型活動可帶動產業與都市發展,可採多元思維,倫敦舉辦奧運即是改善城市樣貌的典範,爰臺北燈節、白晝之夜及杜鵑花節等本市大型活動應有更長久之規劃期程,活動舉辦完即應撰寫檢討報告,並著手規劃翌年籌辦方式;臺北燈節與白晝之夜雖可思考更換舉辦場地,惟不要過於頻繁,請觀傳局及文化局即行規劃,並請都發局以都市發展角度提出專業建議,期透過大型活動帶動區域發展,並以活絡地方經濟為目標,逐步提升本市水準。
      (三)鼓勵各位首長至國外考察,拓展視野,或至地方走訪,有助於了解當地現況與民情。政府應協助民間創造商機,惟不如業者掌握市場變化,故可由業者提案,政府研析合理性再予以協處,有做就有成績,如本府改善白石湖休閒觀光農業區,當地商家即能有感政府在做事。
      (四)本府經管之房舍,存有分工不合作、整合機制未建全之缺失,亦係本府過往組織文化問題,實應檢視檢討,此請權管機關儘速研議建立完善整合機制。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口頭補充:
            各局處透過「1999」發現有相關業務被民眾陳情檢舉多次時,應注意並提高警覺;華山案業者未依規定繳交保證金,致造成行政程序及合約重大瑕疵事,希權管局處慎處,並在行政處分上定調。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反省改進是一種施政文化,局處平日發現業務執行有錯誤之處,應即滾動修正,遇到小問題立刻解決就不會有大問題,小問題解決後就可避免事件擴大而無法處理;另工作有兩種意涵,一是將「工作做好」、一是「工作如何改進」,此亦是精進專業的行政文化。我做的是改變台灣政治文化的事,政治文化就是: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實實在在做事;以及反省改進就會進步。
      (三)宣達市長室列管案件處理方式,列管案成案7天內如需延長辦理期程,即應申請展延,切勿於期限屆期前,始申請展延,若有此種情形,一律不准展延。局處要有做得到就做得到,做不到就舉手說做不到的心態,除非有特殊理由,應即送資料至市長室會議報告。本人要求數字管理,各局處首長是行政管理人員,要處理政治、法律與管理等問題,申請結案之資料通常應由局處首長檢視,自己的案子自己救,務必要對提送的資料負責。
      (四)本府須由管理團隊轉為服務團隊,今年5月至今,各局處規劃與各業務有關之公、工、學、協會等民間團體召開座談會,成效甚佳,我們須聆聽專業團體的問題並協助解決,讓民眾感受本府的施政服務精神。
      (五)民主自由、多元開放、法治人權、關懷弱勢與永續經營為臺灣的價值,以華山大草原案為例,市民透過單一陳情系統多次反映未及時示警、權責局處被投訴20餘次無立即因應、保證金未繳納卻簽立契約、該場域違章建物未即時處理等各節,各相關局處均應檢討策進。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口頭報告
      (一)   本會期議程預定於10月17日結束,108年度總預算案之審議,請各權管局處首長利用最後2天,加強拜會議員,掌握特定案件是否有未盡周詳之處,議員倘有意見,亦請設法妥處。
      (二)政黨協商時,請各局處首長於議會待命,並請保持聯繫;受邀進入協商時,請言簡意賅說明。
      鄧副市長補充說明
      (一)請各局處把握政黨協商前之時間,展現誠意,積極與議員進行溝通;務必提送資料予暫擱預算之議員並積極說明,爭取支持。
      (二)各局處預算可能進入政黨協商者,請事先告知本人或陳參議慶安,並提供詳盡說明資料,以利協商。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近年車禍死亡人數降低,惟今年發生數次重大車禍,造成車禍死亡人數增加,此非交通問題,而多數係肇因駕駛者身心問題,而非交通號誌或道路設計不良,請交通局與社會局進行跨局處討論,並以RCA分析肇事者之心理問題,2個月內研議解決對策。
    四、檢陳「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土地徵收作業標準作業流程」。(地政局)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行義路溫泉區整體規劃成果報告。(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行義路溫泉區配合當地景觀,由公私部門協力,共同打造具特色的溫泉整體意象,俟溫泉業者施工完成,本府即應於適當時機接續施作,無需待所有業者完工營運,儘早加速改善當地風貌,促進北投溫泉產業整體發展。
    肆、臨時動議
      民政局藍局長口頭報告
      (一)「臺北市第7屆市長、第13屆議員及第13屆里長選舉」各投開票所公教人員身分之工作人員已足額,惟因本次投票合併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截至107年10月12日止,大安、文山及北投等3區尚缺397人,請環保局、衛生局及工務局協助推薦,並請各機關再次鼓勵同仁參與,以補現行公教身分工作人員數之不足。
      (二)因本次選舉併9案全國性公民投票辦理,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劃選務人員得補假2日,請人事處轉知本府各機關,並從優從寬給予參與人員公假及敘獎。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府往後應朝向電子化投票方式取代人工作業,精省時間及人力,以本次i-Voting決定「2019臺北燈節」小提燈之發放為例,倘通過不發放,應確實不發放,i-Voting始具信賴基礎,值得人民信任。
      (三)全面e化政策是國家應走的路,有如臺灣的明治維新,推動方式可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如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執行過程歷經逐步修正,107年已採全面電子化作業方式進行,無紙本。期將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
     

    散會

    2018-10-16 1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