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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810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5-05-23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市長

    紀錄

    黃瑀玲

    出席


    陳師孟     白秀雄     廖正井 單小琳     謝維采     馬永成 王月鏡     劉盈柯     夏漢容 沈克毅     唐雪舫     蔡信義 潘宗正     陳哲男     廖正井代 吳英璋     林逢慶     李鴻基 唐雪舫代    陳 菊     郭吉仁 黃丁燦魏境代  陳寶輝     陳進陽 張景森     鄧乃光代    卓 藤 陳正次     黃廷雄     羅文嘉 李作復     李玉麟     沈昆興 葉盛茂     林嘉誠     周弘憲 張富美     林文淵     劉初枝 林青昱代

    列席

    王啟煌     王子良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九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
      (一)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本次捷運木柵線體檢後,體檢委員對外界之批評能
        勇於挺身而出,為自己所做體檢結果及針對外界質
        疑召開記者會,甚至上電台CALL IN節目,接受大
        眾辯論,備極辛苦,且本諸道德良心、專業知識願
        做此事,本人內心非常感動,請捷運局鄧代局長代
        為轉達感謝與敬意。
    三、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八十四年為民服務工作考核第一
        期不定期查證結果,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依所擬建議辦理。
      (二)本案不定期查證務必持續辦理,並請各受檢單位特
        別重視為民服務工作效率及便民服務,讓市民感受
        到新市府是為市民而存在的。對於受檢成績良好之
        首長除表示肯定外,亦期勉部分成績不夠理想之單
        位,勿氣餒灰心,應努力改進,急起直追。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工務局報告:有關本局研擬訂定﹁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
        全代行檢查費用給付標準﹂(草案)乙案,提請討論。
      主席裁示:
      (一)本案改列臨時討論事項二。
      (二)通過。
    二、社會局報告:台北市﹁鄰里情,社區愛﹂全國性社區發
        展示範觀摩會於本︵八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
        九時半假台北市興華國小舉辦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踴躍撥冗參加,因本人另有要公
        並請白副市長代表本人出席。
    三、警察局報告:本府八十四年防颱準備工作報告,報請公
        鑒。
      主席裁示:
      (一)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防颱任務編組督考組組成單位中﹁各區
        區長﹂修正為﹁各區副區長或主任秘書﹂。
      (二)﹁台北市防救災害及善後處理辦法﹂請警察局依行
        政院頒佈之﹁防救天然災害辦法﹂再修正;並請民
        政局儘速劃定區級災害防救中心任務編組;至增列
        工作項目,請儘速修正並作紀錄送請各單位實施。
        丙、討論事項
    衛生局提:為訂定﹁台北市政府委託經營市立萬芳醫院實施
        要點﹂暨﹁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經營契約書﹂乙
        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是市立醫院﹁公設民營﹂第一個範例,攸關重大
       ,務必謹慎審議,如:實施要點引用法源、未來回收
       資源之評估、十億元捐贈之實現、醫院若未配合醫療
       政策如何落實及投資者資格之限制等,均與本案所提
       之規定有相當大之爭議,請各位首長再詳細參閱,並
       請廖秘書長召集衛生局、財政局、法規會等相關單位
       重新研議,俟相關問題釐清後再提會審議。
         丁、臨時討論事項
    社會局提:為﹁台北市自強創業貸款須知﹂停止適用乙案,
        提請  討論。
    決議:通過。

    決議事項


    一、台北市立美術館、社教館館長人選,希以專業考量,不   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限制乙案,已於日前考試院來府考   察時,同意本府修改該二機關之編制表,加註依﹁教育   人員任用條例﹂聘用之規定,即可突破公務員任用資格   限制,聘用專業人士出任。請教育局於一週內循修正組   織規程之程序辦理,儘速解決兩館館長懸宕的問題。 二、為徹底解決未來本市之住宅問題,請白副市長召集國宅   處、地政處、發展局及住宅問題之專家學者籌組﹁住宅   政策體檢小組﹂,體檢台北市現有之國宅政策,並提出   未來台北市住宅政策之基本方向,並由國宅處擔任體檢   小組之執行秘書,負責行政幕僚工作。 三、基隆河截彎取直後,河川生態改變甚劇,因基隆河之防   洪計畫及未來關渡、社子島及洲美地區之開發建築與此   息息相關,對市民生命財產之保障與維護,更是本府責   無旁貸之責任,對於基隆河之防洪計畫並配合關渡、社   子島、洲美開發規劃小組之功能,請陳副市長召集工務   局、建設局、環保局、發展局及謝副秘書長,成立﹁基   隆河防洪及開發體檢小組﹂,邀集國內及如:美、日等   國之河川生態及水利專家,以三個月的時間重新檢討基   隆河防洪計畫,配合提出未來開發方向之具體建議。

    散會

    九時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