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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9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8-07-24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0900-1028;鄧家基1028-1037

    紀錄

    陳慧玲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壁如、蔡茂岳、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請假)、陳慶安、藍世聰、曾燦金(何雅娟代)、林崇傑、彭振聲、陳學台(鄭佳良代)、許立民、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張剛維代)、鍾永豐、吳俊鴻(陳俊吉代)、張澤雄、謝政道、陳思宇、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江北鑾代)、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陳誼誠、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游適銘、易立民(林建智代)、劉奕霆、王志達

    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頒發企業響應「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感謝狀。
           (二)頒發「106年度區公所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核評鑑」績優單位獎狀。
    二、獻獎
      (一)本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陳代處長俊宏榮獲中國工程師學會「107年度傑出工程師獎」。
           (二)本府薛副秘書長春明榮獲中國工程師學會「107年度石延平教授工程論文獎」。
           (三)本府民政局榮獲內政部107年「績優戶政機關楷模」及「人口政策宣導優良獎」。
          主席致詞:地球的資源禁不起揮霍,造紙須砍伐樹木,極為浪費,又需解決垃圾問題,故環保應從源頭減量做起。本市作為臺灣最先進的城市,且環保觀念之建立與執行最能突顯文明城市的象徵,是以本府陸續推動垃圾分類隨袋徵收及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等政策,迄今市政大樓紙容器及塑膠容器分別減量82%及68%,本市平均每人產生的垃圾量亦較其他縣市為少,每半年辦理的施政滿意度調查,環保項目連續7次位居第一,且逾80%的施政滿意度,顯示市民對本府的環保政策及成果極為驕傲。本府除持續減少垃圾外,亦將全力落實資源回收再利用。環保是一種概念,不僅需政府推動,亦需民間單位配合,請林副市長督導成立專案小組推動節能產業。另針對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請環保局持續擴大推動至企業及大專院校。再次感謝長久配合本府環保政策的民間企業,亦請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將企業團體響應環保政策之事蹟,配合文宣,上傳本人臉書專頁,以示肯定。
    貳、確認本府107年7月17日第199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為「臺北市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案。(都發局、法務局)
      林副市長補充說明:本市之都市更新政策不能單靠公辦都更,尚需修訂自劃與公劃更新單元,本案對本市全面自主都更極有助益,請儘速辦理。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自己的政策自己宣傳,請都發局發布新聞,並請秘書處媒體事務組配合宣導,以收周知之效。
    二、「臺北市政府公益檔期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修正草案。(文化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本府警察局擬修正所屬中正第二分局及內湖分局編制表(草案)。(人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
    四、檢陳「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106年度決算書案。(客委會)
           決議:本案通過。
    五、檢陳「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文化局)
        決議:本案通過。
    六、本府為有效利用市有財產,委託民間團體經營管理「臺北市中正、萬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南海段)」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七、為擬定本府108年度施政計畫(草案)。(研考會)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案內計畫與時程均係各局處研擬規劃後,提交研考會彙整,請局處自己負責,確實依擬訂之施政計畫積極推動並落實執行。
    八、「臺北藝術中心興建工程」及「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工程」施工費預算追加及期程調整案。(文化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請工務局彭局長陪同相關局處向議會尋求支持,並妥為說明預算追加之重要性。重申本府各局處應重視財政紀律,業務執行有問題,要立刻舉手反映,首長務必就權管重大公共建設覈實編列預算與規劃設計,預算要具合理性,方得如期如質執行,本人不贊同工程低價搶標施作後再辦理追加預算,臺北藝術中心興建工程與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工程可為殷鑑。
        (三)各局處辦理採購金額2千萬元以上者,招標方式應考量採購案性質,避免用價格標,首長應承擔責任,以最有利標為原則,最低價格標為例外,避免廠商因低價搶標後,經營不佳而倒閉,延宕工期與工程品質。
        (四)改變臺灣政治文化,從臺北市做起,本府未來十年將執行北美二館、音樂圖書中心、捷運環狀線與第一果菜市場等重大工程之建設,請權管局處覈實編列預算並儘速執行,避免因遇營建物料價格上漲,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各局處應以更嚴謹態度控管,以提增施政效能。
        (五)重大工程建設經費之執行反映權管機關之施政效能,針對預算執行率較差的工程,務請首長正視,並強化管考機制。
        (六)預算與決算相差3至5%都是合理範圍,惟部分機關歲入決算已連續5年超出預算20%,歲入預算估列須再檢討校正,以落實本府實事求是的施政文化。
        (七)請林副市長督導成立專案小組檢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相關規範內容。    
    九、為南湖國民小學「活動中心暨溫水游泳池新建工程」追加預算案。(教育局)
           決議:
        (一)原則通過。
        (二)本人一向主張把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預算應覈實編列,且工程預算編列至執行不宜過久,切勿發生如中正橋改建工程,因國際鋼價價格上漲,導致須追加預算之情事。本案自105年迄今一年半來業流標五次,第一次流標至第三次流標早應有所警惕並確實檢討,請安排至市長室進行專案報告。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推動e化政策勢在必行,因其不僅是世界潮流,亦是國家轉型的關鍵,推動人員應自副局長以下的科長、股長為主力推手,PM則由資訊局負責,請持續推動,落實本府全面e化之政策。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上週本市發生之槍擊案,請警察局儘速釐清案情,同時擴大追查其餘涉案者,全力打擊不法,維護本市治安。
    四、為「2018第二屆臺北智慧生態社區設計競圖頒獎典禮暨4年成果展」案。(地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編列預算要有效運用,請財經小組陳副秘書長負責,整理統籌本市各項基金之使用及調度,從整體性予以規劃,務求成本效益極大化,明年的預算編列必須反映。
    五、「臺北市動物友善設施及空間推廣成果」報告案。(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文資、環保及動保等多元議題,應以包容與關懷的態度面對,而動物友善設施及環境,更是教導人類學習尊重萬物、愛護動物。請動保處持續推動,期建立人與動物和諧相處之友善氛圍。
    伍、臨時動議
    一、陳慶安參議口頭報告:
      有關府會聯繫重要事項,請各首長協助:
      (一)市長專案報告排定7月30日與8月13日進行,請各局處儘速提交書面資料,另針對議員關心議題亦請各首長預作準備,以利議事進行。
      (二)有關北農吳總經理表明不出席議會大會備詢之爭議,請權管局處針對議會因北農議題所作之相關決議,如凍結預算或收回停車場等意見,儘速進行損益評估,並提出可行之解決方案,以利後續府會運作與政策決定。
      (三)日前小樹屋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實為文大宿舍與大彎北段等議題之延續,後續市長專案報告及法案審查皆與土管有關,請主管局處備妥答詢資料。
      (四)部門質詢倘涉及其他局處議題,請儘早跨局處整合,亦可通報府級長官預為因應。
      (五)議員於市長便當會、總質詢、施政報告或專案報告所提之意見,各局處應儘速辦理並依限回復,減少爭議。
      (六)府會聯繫小組正與各黨團聯繫,安排市長及市府團隊報告本會期總預算、政策性預算及重大議法案,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儘速備妥資料,以尋求議員之支持。
      (七)本次大會為預算審查會期,法案審議時間急迫,目前待審議法案尚有28件,請首長勤加拜訪議員爭取支持。
      秘書長補充說明:
      (一)有關7月30日與8月13日市長專案報告,書面資料提交期限今日屆期,請加速處理;提報議會之書面資料或工作報告,請首長親自核閱,如未經首長親自核批,將以退件方式處理;另如無重大或緊急事件,請各首長務必出席市長專案報告,避免出國及請假。
      (二)因有法案跨屆不續審原則,本會期未通過之法案,明年度須重新送議會審議,針對各局處承諾議員或市長曾指示之重大政策,請首長掌握審議進度,積極說明爭取議員支持。
      鄧副市長補充說明:重大法案請各局處全力處理,尤其本會期跨屆不續審,重審將徒耗時日,如「臺北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修正案,現已進入二讀,各案務必全力爭取議員支持,避免影響包租代管與響應此政策之住戶權益。
    市長裁示:
      有關北農吳總經理不出席議會備詢一事,請該公司官股董事長陳副市長擔任PM,先行內部討論予以妥處,如無法達成共識,本府亦應明確表達立場。
    二、薛副秘書長口頭報告:臺北世大運週年活動,將於下月展開一系列活動,時間為8月14日至17日於本府一樓中庭、8月24至26日於松菸文創園區2樓多功能展演廳、8月27日起於臺北田徑場等地開辦,歡迎同仁踴躍參與,並請局處首長鼓勵同仁於活動期間穿著世大運之工作服及制服,以彰顯世大運之榮耀。
      鄧副市長裁示
      請各局處首長於世大運週年活動期間適時宣導,並配合辦理。
    三、民政局長口頭報告「臺北市第7屆市長、第13屆議員及第13屆里長選舉」投開票所,具公教身分之工作人員尚缺2,188人,尤以內湖區和北投區缺額最多,請教育局協助,以妥適之配套鼓勵教職同仁參加;另建請本府各一級機關選派同仁擔任本市投開票所之工作人員,以解選務人員不足之問題。
      鄧副市長裁示
      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缺額之問題,請教育局召募1,000人、其餘不足人數由人事處及民政局共同協調各局處召募本府同仁參與協助,並請於8月10日前提報名單,以供民政局統計因應。
    四、環保局長口頭報告:
      因本局之層級組織較多,為了避免耽誤處理時效,各局處如有重要政策業務需聯繫事項,請直接找本人或2位副局長洽談,以收事權時效。
      鄧副市長裁示:
      (一)有關跨局處業務之處理,市長前次會議已做指示,主辦局處有問題請找權管之副秘書長,如仍無法解決,則可尋求督導之副市長協處,按此層級循序處理,倘無結論可進市長室會議報告。
      (二)跨局處業務應勇於承擔並主動處理,先協調,後要求,該做的就要做,勿推諉塞責。
     

    散會

    2018-07-24 1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