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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81次(行動)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8-03-27 00:00:00.000

    開會地點

    中山區行政中心10樓大禮堂(松江路367號)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陳慧玲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張哲揚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游適銘代)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陳學台 許立民 賴香伶 陳嘉昌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李延財代) 陳思宇 李得全 傅永茂 李再立 李維斌(高永煌代)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沈鳳樑 曲兆祥 王崇禮 劉秀玲 陳誼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薛秋火 游竹萍 林明寬 李美麗 廖雪如 林聰明 詹天保 鄭裕峯 王先黎 林秉宗 江慶輝 陳銘國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確認本府107年3月20日第198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討論事項
        107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主計處)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人一向主張「正直誠信」的政治文化,經3年多來的堅持,政治文化已趨良好,預算執行率亦漸合理,且不隨意追加預算,惟仍有部分機關之歲入決算已連續5年超出預算20%,需要糾正檢討;另第一果菜市場及漁類批發市場改建案,編列之工程經費,遭議會從150億元刪減至140億元,導致發包預算短絀而影響辦理時程。外科醫生係以成敗論英雄,手術成功最為重要,施政亦以成果決定一切,本府預算編列應建立信用,歲入預算估列須再檢討校正,各機關工程預算編列應更精實合理,以爭取議會支持。
      (三)至於歲計賸餘,原則以不低於郝前市長交付本人之數額,超過部分則用於還債等用途;另刻正籌編108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案,請主計處與財政局協助檢視調整,俾建立本市良好之財政紀律,成為典範。
    參、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說明:
      有關建置道路集會之路權申請e化系統,事涉新工處、警察局與建管處3個單位。本次拆除濟南路北側集會帳棚所衍生之疑慮,業經鄧副市長召集相關局處研商,爾後請各權管機關確依集會遊行法規範,審核申請人、活動範圍、核准文號等書面文件,並提高核准層級,俾落實集會活動之法治化。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人對於長期佔用馬路、人行道等公共空間,有以下聲明:臺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但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因此臺灣也必須是一個法治的國家。馬路、人行道是公共財,無論藍綠、統獨及各種社運團體,不可任意佔用而影響市民的生活。過去幾年,因相關法律的漏洞,加上市府的行政怠惰,造成「政治路霸」長期佔用馬路、人行道等公共空間,必須中止這些亂象。從現在開始,本府將秉持以下四個原則,處理集會遊行衍生之問題。第一、目前在道路上申請臨時棚架,超過核定的路權期限,仍有3日自行拆除的時間,此規定不合理,會立即修正,臨時建物搭建期限必須小於路權期限,超過時限未自行拆除,將進行強制拆除,除公投盟外,所有陳抗團體長期違法搭建之棚架皆將依法執行拆除,法一體適用。第二、立法院周邊陳抗頻繁,陳抗團體長期佔領之行為,影響鄰近住戶與商家之權益,本府將責成鄧副市長拜訪立法院,討論於立法院周圍劃設陳情抗議專區,而非放任不管,人民有陳情抗議的權利,但周邊居民的生活也要受到保護。第三、陳抗團體如未依原先申請核准之路段,隨意佔領道路影響交通,將拍照蒐證,依法告發。第四、有關西門町因政治團體長期抗爭,已責成新工處與警察局重擬路權之審議規則,避免政治團體長期佔用,干擾商家、遊客、住戶;同時要求所有政治團體須依法申請集會遊行,如未申請而佔用場地,不論統獨立場,均依法究辦。臺北市每年有上千場集會遊行,惟長期缺乏有效管制作為,致使部分政治團體長期佔用道路,影響交通及干擾市民生活。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今天開始,將貫徹上述作為,不會放任臺灣繼續成為一個失序的國家,臺灣必須成為一個法治國家。
      (三)立法院前的陳抗亂象已有十年,其中3年是本人執政,為何不早處理?這是行政怠惰。請警察局及新工處一起討論處理方式。為落實列管時效之追蹤管考,各局處如有懸而未決或執行困難之案件,請儘速提報市長室會議研商,或洽請各局處督導的副市長協助處理,以提增本府施政效能。
    二、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都發局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都發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健康公宅之線上招租模式十分成功,本市尚有多處之公共住宅將陸續落成,為利公宅政策順利推行,請社會局許局長擔任PM成立專案小組,以此案為標竿,並制定SOP,俾建立後續公宅入住作業模式。
    四、都委會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都委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肆、頒獎
      表揚中山區「積極配合本府政策推廣之民間人士」。
      主席致詞:感謝李榮珍先生擔任調解委員會義工長達10年,對調解業務之推行全心貢獻、不遺餘力。
    伍、專題報告
    一、中山區區政報告。(中山區公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河濱公園牆面之彩繪作業,請工務局彭局長擔任PM,建議可引進民間力量,增加創意或開放廣告,並儘速完成。
      (三)中山捷運線形公園改造計畫,範圍不僅涵蓋公園及地下街,亦包含赤峰街等街廓,請陳副市長召集文化局、產業局、捷運局與捷運公司等相關局處具體規劃,期翻轉赤峰街氛圍,搖身蛻變為本市獨具特色之文創園區。
      (四)據統計每年有平均2萬對新人自世界各地抵臺拍攝婚紗照,顯示該產業深具產值潛力,請公園處邀請業者研商營造撫順公園及花博公園帶狀場域之浪漫氣息,使其成為婚紗照之取景點,希藉政府力量協助業者,擴大產業規模。
      (五)關於啤酒工廠、華山文化園區與三創園區之活動規劃,請陳副市長擔任PM,本市辦理大型文化活動要朝活化地區特色,並扶植地方產業等方向思考推動。
      (六)請都發局規劃北美二館時,將花博公園、美術公園與新生公園之建蔽率合併計算,俾利整體規劃。
    二、中山區長期照顧計畫。(社會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長者照護應佐以人工智慧系統之輔助以提增長者生活照護之便利性,請社會局洽請相關產業提供協助,朝電子化、產業化邁進。
    三、「臺北智慧地所系統」上線啟用案。(地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電子化是本府重要政策,智慧地所系統上線後,優先讓地政士及專業人士進行教育訓練,再推廣至市民使用,藉此逐步推動,以提增市政服務效能。

    散會

    2018/03/27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