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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11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7-06-10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 市 長

    紀錄

    秘書處

    出席


    陳 師 孟   白 秀 雄     廖 正 井公假   馬 永 成   謝 維 采 潘 宗 正 楊 至 雄    陳 哲 男 林 全 吳 英 璋 林 逢 慶 許 瑞 峰 賀 陳 旦 陳  菊 郭 吉 仁   丁 原 進   涂 醒 哲 林 俊 義    張 景 森 林 陵 三 卓  藤 陳 發 身 許 仁 舉 郭 瑤 琪 羅 文 嘉 李 作 復 姚 秋 旺 沈 昆 興  葉 盛 茂  林 嘉 誠 周 弘 憲 張 富 美王曼萍代 高 正 尚 林 文 淵 劉 初 枝 陳 朝 威蔡輝昇代

    列席

    王 啟 煌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一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一)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有關執行夾層屋與樓中樓之問題,本府應有自   己的政策與立場,請工務局審慎研議獲致共識   後,再簽報市長室核定;亦請相關單位不應貿   然對外發布消息,以免招致民眾誤解。 四統一發包中心報告:提報本中心八十六年五月份辦理本府所屬           機關學校各項營繕工程暨物料採購招標執           行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一)准予備查,並感謝統一發包中心全體同仁所作        的努力及貢獻。 (二)統一發包中心自成立以來協助各機關辦理各項   招標案績效卓著,故擬議未來朝向常態性、法   制化的專責機構,希謝副秘書長及相關同仁能   協助完成立法的工作,並尋求市議會給予支持。 五消防局報告:檢陳八十六年五月份執行災害防救工作報告,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一)准予備查,並對與會首長所提之建議請消防局        參考辦理。 (二)依統計數據分析,八十六年五月份與去年同期   比較,火警成災數、市民死亡數、消防人員受   傷數均掛零,略為進步,對消防局全體同仁的   努力,表示肯定之意;而八十六年一至五月份   與去年同期比較,火警成災數、市民受傷數、   消防人員受傷數均有減少雖有具體成績,但市   民死亡數卻從去年六人增加為十五人,肇因為   晴光市場及羅斯福路二處火警所致,故要確保   今年較佳成果應更加努力,絕不可有任何輕忽   及懈怠,希消防局同仁勉力而為;至火災場所   比較:住宅火警佔五十一.二%,希消防局、   警察局應謀求有效的防制措施並提醒市民防火   、防災的觀念,亦請新聞處協助加強宣導;另   縱火案件次數均維持在七次至十一次之間,比   率偏高,特別是晚上九時至凌晨六時達七十七   %,其中凌晨零時至六時達六十七%,希警察   局將此時段列為治安及公共安全巡邏之重點;   另中山區縱火次數最高十五次,亦請警察局督   促中山分局加強社區巡邏工作。  六研考會報告:報告﹁台北市政府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        期限表﹂修訂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三警察局丁局長報告有關執行﹁掃黑專案﹂一週︵八十六年六月       二日至六月九日︶成果: 1檢肅流氓:傳喚到案數一人,執行感訓數一人。 2掃蕩犯罪幫派營業場所:二十四處。 3查獲非法槍枝:計五件五人。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同仁的努力。 丙、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提:為廢止﹁台北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請假規則﹂乙案       ,謹提請 審議。 決  議:通過,並送請台北市議會審議。 二教育局提:為﹁台北文化獎章頒贈要點﹂乙案,提請 審議。 決  議:修正通過,並請教育局公布前會法規會酌作文字整           理後函頒周知。 修正之點:台北文化獎章頒贈要點(草案)六﹁文化      獎章受獎人以三人為原則,得從缺。﹂      修正為﹁文化獎章受獎人以每年三人為      原則,得從缺。﹂;七﹁文化獎章受獎      人於每年十二月由市長頒贈獎章並公開      表揚。﹂修正為﹁文化獎章受獎人於每      年十二月由市長頒贈金質獎章並公開表      揚。﹂;八﹁文化獎章遴選委員為無給      職,但會議時得支領車馬費及出席費。      :﹂其中﹁車馬費及﹂等字刪除。 三工務局提:為南湖大橋拓寬工程暨排水箱涵新建工程,所需工       程費二億三仟萬元,擬由平均地權基金先行墊付請       議會同意備查案,提請 審議。   決  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 (一)本案說明二﹁:俟該南港區第一期重劃區抵   費地出售產生盈餘款,再依預算法第五十七   條規定補辦預算,:﹂其中﹁再依預算法第   五十七條規定補辦預算,:﹂等字刪除。 (二)擬辦中﹁工程預算說明書﹂修正為﹁工程預   算墊支說明書﹂。 (三)附件南湖大橋拓寬工程暨排水箱涵新建工程   預算墊支案參﹁財務計畫﹂修正為﹁財務籌   措方案﹂;其中﹁再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規   定補辦預算,並﹂等字刪除。 四國宅處提:為﹁推動本市住宅政策整合本府住宅相關業務資源       擬成立住宅專責機構案﹂,提請討論。  決  議:(一)本案第一階段民國八十九年為目標年,所列各 項工作原則支持,但牽涉局處會眾多,請就各 單項工作及細節內容再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建立 共識,並訂定明確推動方向及步驟,以落實住 宅政策之革新。 (二)住宅政策之變革,決定未來本府住宅組織架構   之走向,至第二階段民國九十二年為目標年,   是否成立住宅專責機構,並統合所有輔貸資格   ,應俟本市住宅政策確立,並俟第一階段實施   成效後,再行檢討。  五主計處提:為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續路網︱新       莊線及蘆洲支線第二期特別預算案,提請 核議。   決  議:通過,並送請台北市議會審議。 丁、臨時討論事項 秘書處提:為本市與玻利維亞共和國首都拉巴斯市締結姐妹市案      ,提請 審議。   決  議:通過,除送請台北市議會同意外,並報請行政院鑒       核。

    決議事項


    一已經一百年歷史每兩年一度的國際文化盛事,義大利威尼斯雙  年展即將在本週盛大展開,兩年前台灣館首度參展即在當地引  起了國際藝壇人士的重視與注目,因而有了在德國等地現代藝  術館的巡迴展覽,對促進文化交流,增進台灣現代藝術創作在  國際的能見度,讓台灣在藝術文化的國度裡,能與世界同步,  頗具意義,特別是對一直希望以﹁文化立市﹂、﹁文化立都﹂  的台北市來說,更具有價值。北美館自從二年前第一次參展後  在這幾次雙年展中,更積極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今年的展  覽中,台灣館的部分將在六月十三日開幕,為表達本府對威尼  斯雙年展的支持及重視,本人將代表市府在當日與威尼斯市政  府首長共同主持開幕典禮,替台灣館豐富趣味的展覽揭開序幕  ;而在觀摩大型國際藝術展覽舉辦的經驗之外,此行最重要的  一項工作,也在詳細評估於威尼斯市設立﹁永久館﹂的必要性  及可行性,以讓台灣館能與其他國家的永久館一樣,在威尼斯  雙年展的活動中永不缺席,並進而能與國際藝壇有更多的交流  及認識。藝術來自民間,也永遠少不了民間的支持與協助,如  果設立永久館確有必要,參訪回來後也要來動員尋求關心文化  活動的民間團體來共同努力,一起為台灣的藝術文化盡一分心  力。此行參訪將為期四天,期間請陳副市長代理本人職務,並  請各位首長及同仁均能堅守崗位,全力配合市政之正常推動。 二新的機車騎乘規則自六月一日開始實施,在交通局、交通大隊  的宣導及取締之下,本市已經有相當不錯的績效,至少有九成  五以上的騎士或被載者,均於行車時戴上安全帽,對交通安全  的維護,騎士與乘坐者的生命保障,都有莫大的助益;但交通  措施與其他導正性的政策一樣,最怕三五分鐘熱度,取締處分  原本就是政府發揮公權力的一種手段,並不是目的,亦不可能  是永遠的政策重點,現階段的加強取締就是要讓騎士能重視自  己的生命安全,養成長期的習慣,也惟有如此,這項政策才算  成功。而這類交通習慣的養成,絕不是幾天、幾週乃至幾個月  就能完成的,至少要一到兩年的時間持續強化取締工作,讓騎  士沒有觀望的僥倖之心,否則三五分鐘熱度一過,不但減損公  權力、公信力,更使以後執行同樣政策增加困難度,請交通局  、交通大隊一定要特別注意訂定要求標準,以中長期的目標來  規劃,以畢其功於一役,如果成效良好,必定能使本市因交通  事故死亡的人數再創新低,提供給市民更好、更多的﹁行的安  全﹂,希年底據此來訂定獎懲,請交通部門全力配合。 三最近接連有民間團體在本市舉辦高水準的大型國際性音樂盛會  ,但由於過去的不夠重視,而本市又一直缺少大型的室內運動  或表演場地;巨蛋不誕生,使得表演的水準、觀眾的成本、活  動的推廣及紮根,都受到很大的影響。新市府自成立以來,不  斷在巨蛋及大型室內活動場所的設立上努力,雖然有突破性的  發展,例如巨蛋的規劃及中華體育館的改建,但在時程上,仍  然不敷民間所需。本府向來極為重視文化、體育及藝術表演活  動,為替市民爭取更多更好的表演空間,提昇本市的文化休閒  活動品質,並解決隨之而來的舉辦場地問題,本府將首創政府  與民間長期合作的模式,由政府出地收取租金,民間經營及提  供設備,於信義計畫區內閒置的﹁A ﹂號市有土地上,設立  過渡性的﹁小巨蛋﹂,將可提供一個六千人以上的室內表演場  地。請新聞處積極規劃,在即將開始的公告期間,加強對民間  業界的說明,並於審議期間詳加審查各項條件,諸如交通、停  車、消防、環保、空間規劃、公益目標、回饋計畫等,替市民  爭取最優惠的條件,並加緊督導施工,以最短的時間完成過渡  性小巨蛋的設立,務期以明年農曆年前完工為目標,並請教育  局、發展局、工務局、交通局、消防局、環保局於本案相關程  序的申請及審議階段,提供必要的協助,以配合新聞處完成首  創之目標。

    散會

    十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