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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196次(臨時)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2-12-26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市長簡報室(十二樓)

    主席

    馬英九

    紀錄

    鄭皓維

    出席


    歐晉德 白秀雄 陳裕璋 劉寶貴 李鴻基 廖 鯉 康炳政 林正修 李述德 吳清基 黃榮峰 陳威仁 林志盈 顧燕翎 鄭村棋 王卓鈞 邱淑媞 沈世宏 許志堅 龍應台 熊光華 范良銹 周祖勇 代 宋清泉 王清海 吳育昇 黃雲生 石素梅 鐘昱男 溫新琳 吳秀光 陳清秀 張明珠 孔文吉 黃正宗 郭瑞華 李錫津 蔡輝昇

    列席

    陳其墉 黃媺雲 余星華 王鴻裕 林菁 張金鎮 徐漢雄 葉金福 李永成 孫清泉 葉傑生 張義芳 蔡茂岳 陳慶安 高明婧 代

    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一一九五次市     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研考會報告:為建立市府團隊共同使命,營造嶄新     形象,特提出本府各局處未來應行辦理事項,     以達成創新、效率與和諧的施政目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決議事項


    一、此次是新市府團隊組成後的第一次市政會議,本人   在此要特別提出未來四年十一項重大,請施政重點   相關局處積極執行,以提升本市整體形象及市民生   活品質。  (一)小巨蛋應於九十四年啟用、大巨蛋務必於九十     三年動工。  (二)環南市場第一、二期改建工程應儘速動工。  (三)廚餘全面免費回收應於一年內開辦。  (四)剝皮寮古蹟整建再利用請於二年內完工。  (五)國宅處、公車處、觀光委員會及體育處等各局     處組織調整務必於四年內完成規劃並儘速推動。       (六)水上遊憩活動的規劃與開辦應儘速進行。  (七)北基垃圾處理等跨縣市的合作應繼續推動。  (八)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應儘速完成立法。  (九)危險山坡地的聚落拆遷工作應持續推動。  (十)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應於九十五年達成     百分之七十五的目標。 (十一)捷運板橋線第二階段之土城線及新店小碧潭支     線的完工、信義線的動工及松山線的規劃設計     及核定應積極進行。   以上本府未來四年的十一項重大市政建設,請相關   局處務必依預定時程,積極執行,以實現本府對所   有市民提出的承諾。另請白副市長與秘書長積極與   議會協調,儘速推動警察局政風室的設置。 二、此次本府新團隊中除少數新任首長外,其餘皆是留   任的首長,因此,我們沒有磨合期,大家必須立即   就戰鬥位置,上緊發條、全力衝刺,隨時掌握突發   事件,除應即時取得相關資訊外,同時應做好必要   處置。特別提醒留任首長,雖然對於業務了然於胸   ,但仍應換個角度來思考施政方向,相信必有新的   突破;本人在此期許各局處首長的施政應繼續秉持   「積極、主動、決斷」的態度,以符市民期待。 三、請各首長再仔細研究檢討所提市政白皮書,有無需   要修正或調整之必要,並按施政重點及策略,摘錄   彙整成列管計畫項目,依研考會要求時程提送。市   政白皮書中,如本年度未列預算之項目,請各局處   首長優先檢討,並儘速列入九十三年度概算籌編之   範圍。另對於本次選舉時其他市長候選人及市議員   候選人所提出之政見,研考會已彙整完畢,請各局   處參酌,並將其中可行的項目列入未來施政計畫。   如加強松山機場周邊公園設施;垃圾袋售價雖不宜   降價,但本府應加強輔導垃圾袋用量較大的攤商及   餐飲業者垃圾減量及回收,以降低垃圾袋費用的支   出;對於交通違規執法方式的檢討,本府認為執法   不是在爭取績效,而係以維護本市交通秩序為首要   目標,但對於民眾具體違規事證,在執法時仍須注   重法律尊嚴的維持與執法的必要性。以上各項請各   相關局處加以檢討,以符實際。 四、請各位首長儘速了解掌握局處未來重點業務,近期   安排簡報時,應就未來四年先訂立重點項目的實施   期程,再從預定完成時間往前推算確實管控,而針   對明年最應先行完成的工作項目,應擬定量化或質   化指標,說明其排定的時程與提出可能發生的困難   及解決策略,並依既定指標定期考核控管,務必如   期如質完成。 五、為提升臺北競爭力,「組織再造」是刻不容緩的施   政重要課題,請研考會就組織再造研擬優先次序,   逐步推動;其中如國宅處、公車處、觀光委員會及   體育單位之調整方向已較明確,應在明年三月底前   提出具體計畫及時程,請各局處首長積極配合辦理   ,並加強議會與相關人員的溝通。 六、新市府團隊要建立新的形象,許多工作應在第一年   就有所開創,例如傳統市場的更新改建、攤販管理   、違建處理等;又為達成打造「產業城市」、提升   本市競爭力的願景,除了現有南港、內湖及士林等   工業產業軸帶的推動外,亦應持續推廣形象商圈、   商店街,注重鄰里公園、騎樓整平及攤販等與民眾   生活密切相關的基層產業管理及規劃,以產生立竿   見影、小兵立大功的功效,也更能提升市民生活品   質,營造本市的整體形象。 七、本人特別提醒各局處首長,未來四年應加強內部控   管及監督機制,事前預防重於事後的責任追究,請   政風處彙整本府過去違紀及移送偵辦的案例,依局   處會、類型及層級加以分類編印成冊,供各局處首   長參考。在此再次強調,「人民的信賴是政府最大   的資產,而貪瀆則是這項資產最強烈的腐蝕劑」,   公務員必須做到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及不敢貪   的四不原則,尤其對具有契約承攬、補助及監督等   關係的對象,絕不能違背本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而涉及「財」、「色」的違法違紀案件,請各首   長特別督促所屬,切勿因一時貪念而誤觸法網,破   壞廉能形象。 八、施政建設經緯萬端,絕非任何一個局處或個人所能   完全掌握,市政一體也絕不是口號,亟需各機關摒   棄本位主義,發揮橫向聯繫的精神,主動積極尋求   溝通協調,達成共識,解決問題。故本人在此強調   ,請各機關務必攜手合作推動市政工作,在策訂業   務計畫,如事涉跨局處合作業務,請務必加強統籌   作業,事前協調相關機關共同研議,以凝聚共識,   激發集體智慧潛能,順利推展市政,為民眾創造最   高福祉。 九、新一屆的市議員已於本月二十五日就職,請府會總   聯絡人白副市長與副總聯絡人陳秘書長確實督導本   府各局處會首長,加強議會議事運作的熟稔度,並   強化與議員的溝通管道,隨時清楚說明本府政策與   內涵,以促進雙方了解,爭取議員對本府政策的支   持;而本府各機關府會聯絡員亦應隨時保持高度敏   感,主動了解、掌握議員關切事項,迅速反映情況   ,以利議事進行,進而創造府會雙贏的局面。另在   此特別強調,與議員應對的態度必須誠懇、不卑不   亢、不虛偽及不推拖,但對於高度爭議性的要求,   仍應堅持立場,才不致影響市府整體形象。 十、明年三月將進行本府九十三年度概算的籌編工作,   請留任首長在明年一月底前,新任首長則應在明年   二月底前,配合簡報提出清楚的施政目標,並請各   機關儘早規劃與作業,將市政白皮書內民眾最迫切   需求的項目列入工作重點,優先編列預算,以展現   本府兌現為市民謀福利的政見。過去四年本府全方   位的做了很多事,但整體來看,很多市民仍無法完   全了解施政成果,這也突顯政策行銷重點及特質有   檢討的必要,因此,期許各局處首長多費心思,加   強宣導並有效展現本府所有同仁辛勤的過程與成果   ,讓市民清楚市府的施政表現,進而全力配合本府   未來四年的施政工作。

    散會

    91/12/26 0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