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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09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8-10-09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09:00-09:46)鄧家基(09:47-10:07)

    紀錄

    許菁芳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公假)、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丘明中、饒慶鈺、蔡茂岳、蔡壁如、李博榮、李文宗(請假)、陳榮興、陳慶安、藍世聰、曾燦金、林崇傑、彭振聲、陳學台、黃清高(鄭文惠代)、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鍾永豐、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陳思宇、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謝佩砡代)、陳誼誠、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游適銘、易立民、劉奕霆、王志達

    壹、頒(獻)獎
    一、頒獎
    表揚足(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企業。
    二、獻獎
    本市「巷弄交通安全改善(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與「機車駕駛安全宣導」分別獲得交通部「第十屆道安創新貢獻獎」之交通工程組及教育宣導組第1名殊榮。
    主席致詞:
    感謝進用身心障礙者得獎的12家企業,民間協助市政推動至關重要,獲獎企業以人為本,透過進用超額身心障礙員工,引領業界群起效尤,帶動社會建構幸福友善的職場環境足稱表率;另藉由鄰里交通改善計畫,降低車禍肇事率及死亡人數是本府致力貫徹之目標,本次獲獎實至名歸,巷弄交通安全在於建構安全優質的通行環境,希持續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貳、確認本府107年10月2日第2008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訂定「臺北市公私立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案。(產業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案。(工務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秘書長補充報告:
    電子請購暨電子核銷作業全程電子化系統雖已開發完成,惟審計處目前尚未同意可免除原始憑証,爰需採紙本及電子雙軌併行作業,建議俟審計處同意可用電子核銷之單軌作業後,始正式實施。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電子請購暨電子核銷系統已由財政局、資訊局及主計處於107年6月20日起試辦,從請購至核銷均於電腦線上完成,並於8月6日起上線使用,預計12月底將有130餘個機關亦採全程電子化;目前雖然僅從十萬元以下先做,但本人認為要做就一次做好,「改變臺灣從首都開始」,請陳副秘書長擔任PM,由秘書長率財政局、主計處、資訊局等相關局處,主動至審計處研商解決方案,期克服中央法令之限制,爭取由本府先行上線試辦,日後系統亦可供其他縣市借鏡推動。本案列管。
    (三)「臺北卡3.0」勢在必行,藉由虛擬化之雲端技術,以「整合服務」為發展基礎,彙集本府各機關卡證服務,現因虛擬與實體間之整合介接有技術性及安全性問題尚無法完全克服,但從能做的先做,優先從公務員的服務證、學生證及敬老卡開始,減少民眾管理多張卡片之不便,本案由陳副秘書長擔任PM。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副市長口頭報告:
    (一)本次辦理「2018白晝之夜」進步之處,係設有總監統籌辦理,規劃43處裝置藝術、70場次的表演,其中有來自法國的交換藝術家及甄選臺灣優秀的設計、藝術團隊參與;惟本人親自走訪,當日活動多集中於花博公園,中山北路一段至三段未見吸睛之處,盛況似不如往年,實可再檢討。
    (二)臺北燈節連續2年於西區舉辦,已成功帶動當地商機,建議明年燈節可試行調整路線,請觀傳局研議後提市長室會議報告。
    文化局長補充說明:
    「2018白晝之夜」經長達十個月的進駐及布署,舉辦座談會與里長、商家互動,已建立良好關係,此次操作模式值得作為未來辦理之精進參考,目前統計參與人數係較去年增加,在此感謝陳副市長的督導及環保局、產業局、捷運公司、中山分局、大同分局等機關之協助。
    陳參議口頭報告:
    本會期大會二讀會預算審議已進入宣讀議程,請局處首長務必準時出席,以示對議員的尊重,對窒礙難行之預算項目,務必請託議員提供必要之議事協助。另會期中承諾議員辦理之事項或限期案件,請再行檢視是否辦理完竣並回報議員,倘無法完成,亦請向議員妥適說明,並請各局處隨時回報府級首長所掌握之議事狀況,以利議事運作。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媒體報導議會二讀通過之「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條文修正案,放寬「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適用之第三種住宅區之都更申請案等相關輿情,請都發局慎處並對外說明。
    (三)白晝之夜辦理情況與本人預期有落差,且因線型公園尚未施工完成,無法納入白晝之夜活動範圍,雖參加者眾多,惟活動場域過於分散,主題亦不明,請文化局確實檢討,並提市長室會議報告;另請各局處對流標一、二次之招標案多予重視處理,對規劃案不宜有過多假設,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以免影響執行績效。
    (四)請觀傳局先就「2019臺北燈節」整體規劃,再舉辦座談會,傾聽當地商圈意見,以求周延。
    鄧副市長裁示:
    (一)有關白晝之夜,請依市長裁示辦理,良好的辦理經驗須傳承,並條列檢討改進之處,再至市長室會議報告。
    (二)針對2019臺北燈節,請觀傳局深入研析後,提市長室會議報告。
    (三)本府函送市議會的預算案已進入大會二讀會審議,請權管局處捍衛自己的預算,務必積極與議員說明並爭取支持,莫待政黨協商再行處理,如有需溝通說明之項目,可提送府會聯繫小組預為研商妥適因應方案,以利預算之審議。
    四、107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辦理「2018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客委會)
    鄧副市長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活動應適用「臺北市民俗遶境大型宗教慶典或類似活動標準作業程序」,請客委會針對現場活動之安全管理及交通動線預為因應規劃,並歡迎本府同仁踴躍參加。
    伍、臨時動議
    民政局藍局長口頭報告:明日將於本府市民廣場舉行「中華民國107年國慶升旗暨慶祝活動」,現場備有嗡嗡包,歡迎局處首長一同響應,歡慶國慶日。
    鄧副市長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雙十國慶為國家重要慶典,請局處首長共襄盛舉,並鼓勵同仁踴躍參與。

    散會

    2018-10-09 1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