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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2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2-26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鄧家基代)

    紀錄

    黃妙英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張哲揚(請假)、陳志銘(公假)、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周榆修、蕭伶伃、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吳欣珮代)、陳學台(鄭佳良代)、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高永煌代)、袁秀慧(林淑華代)、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陳榮興、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楊明祥、莊淑花

    壹、頒獎
      表揚107年度「社區疾病監測網」科技防疫單位。
      主席致詞:
      恭喜得獎之基層診所對本市公共衛生及醫療體系進步之貢獻,「社區疾病監測網」須靠諸位齊心協力,方能讓監測項目達至準確預防效果,感謝大家的努力。
    貳、宣讀本府108年2月19日第202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訂定「臺北市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環保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設置要點」第五點。(衛生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修正「臺北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交通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修正「臺北市消費者保護團體獎助及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請人事處研議本府同仁倘因公涉訟,提高補助訴訟費用之可行性,給予同仁完善之法律保障,使其能安心並勇於執行業務。
      (三)有關士林夜市現切水果攤對觀光客隨意哄抬價格,造成消費爭議,本府法務局等相關局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予以查察,讓2家違規攤商結束營業,此舉對其他店家亦有警惕之效,更彰顯本府執法效能,在此對相關同仁之辛勞表示嘉勉,並請辦理敘獎,以資鼓勵。
    五、修正「臺北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2點、第4點規定。(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六、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6-1地號等4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財政局陳局長補充說明:
      (一)編號1:面積小於150㎡之市有畸零土地,屬市議會授權本府得自行處分範圍。審議通過後,報請內政部轉陳行政院核准後,依規定出售。
      (二)編號2:審議通過後,函請市議會同意再報行政院。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李副秘書長補充報告:
    上週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共15項,其中本府各局處重大且未結案倘非為市長室列管者,經首長評估後應予以解列時,請與督導之副秘書長討論同意後解除列管。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6大公司配合本府進行全面相關e化及電子核銷作業,請掌握相關進度,加速推動執行。
      (三)議會退回第12屆跨屆不續審18件法案,經評估後有3案須續提議會審議,爾後請首長針對法案於函送前,務必先檢視SOP,確認符合流程,並請首長親自參加法務局法規委員會之審查,避免至議會答詢時窘迫頻傳,此亦過往議員反映最多之事項;請首長須掌握法案審議之困難點或爭議處,提出贏的策略,針對問題提出方案,負責全力爭取審議通過。
      (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案執行成果與精進策略,請都發局針對未來之突破方向,提出具體作法。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口頭報告:
      (一)本府各局處均已回報拜會議員記錄表,惟有單位仍未完成63位議員之拜會,建請於開議前儘快辦理,若有機會可再進行二輪、三輪之拜會,並請回報秘書處機要組彙整,以提報市長知悉;另建請首長拜會議員時儘量深談,而非禮貌性拜會,若能至議員服務處,更有助於深一層的交往。另建議大型活動、政策性記者會及地區性活動應邀請議員參加,尤其是選區議員,而活動過程中請介紹到場議員,或邀請上臺致詞,將有益於雙方互動,促進府會關係。
      (二)第12屆退回之議案及提案計有18加1案,請文化局、財政局、捷運局及社會局等局處於今(26)日下班前,將提案調查表回報機要組彙整。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府會關係仰賴首長積極與議員正面互動,尤其是20位新科議員(其中1位曾任議員),對於新任首長主動積極拜會議長、副議長及議員強化互動,促進府會交流,陳議長亦表肯定之意。各位首長率同仁前往拜會之誠意及溝通服務,是未來府會關係良好互動之必要基礎,與議員交流亦為關鍵,倘與新科議員建立主動服務之印象,可導向未來良性溝通模式。府會關係須共同努力,如消防局長與衛生局長等充分善用局處資源,與議員及里長互動良好、關係和諧,請各位首長掌握權管業務資源,做好外部溝通及互動,至於活動邀請亦為良好之資源,有助提增議員於選區之曝光度。
      (三)「2019台北燈節」感謝薛副秘書長帶領觀傳局、環保局、警察局、交通局等相關局處鼎力協助下已圓滿落幕,9天期間吸引超過400萬人次參觀,對區域經濟有正面成效。2020台北燈節舉辦地點,將是眾所矚目之事,請觀傳局加強行銷。
      (四)對於「公民投票法」未來修正方向,請民政局蒐集各方相關建議,以利本府提出正面意見。
    四、首長領航共識營流程及報告方式。(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策略地圖八大分組之主政局處務必於2月27日17時前,將107年工作成果及未來4年重要施政重點等資料送研考會彙整,以利首長領航共識營當日議程進行順遂。
    五、衛生局未來4年施政規劃。(衛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感謝衛生局黃局長之報告及提供各局處簡報之綱要及架構參考;另針對首長共識領航營報告之八大策略主題,黃局長亦從不同角度及各個層面提供探討方向,並提出諸多新思維與建議,請各局處酌參。
    六、社會局未來4年施政規劃。(社會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七、民政局未來4年施政規劃。(民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藍局長將民政局未來施政規劃僅聚焦在殯葬新文化及里鄰資訊傳遞e化二大項,言簡意賅,亦符合本府未來推動之施政方向,感謝藍局長精闢的報告。
    八、108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5號)演習。(消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次演習為重要之防災準備,演習過程中請相關主管機關配合,期首長能親身參與,以利未來之指揮調度。
      (三)臺北車站聯合防災中心預定8月完成,請預先規劃,俟完工後即於該處進行防災演習。
     

    決議事項


    本府依市長指示要由管理團隊轉為服務團隊,並與相關團體座談,研考會已將本案進行系統化管理,並登錄列管,無論以季或年度規劃,均請首長能積極重視,除各民間團體提出之問題必須給予解答外,各首長亦須能掌握成效之展現,如教育局對私立高中職學費彈性調整建議之處理,即為良好案例,可讓相關團體感受到本府服務效能;本案與相關團體座談之成效,將於本年底檢視成果。

    散會

    2019-02-26 10: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