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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8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8-05-08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08:00-09:41)鄧家基(09:41-11:26)

    紀錄

    趙芷名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公假) 陳景峻 張哲揚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李文宗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吳坤宏代)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陳學台 許立民 賴香伶 陳嘉昌 黃世傑 劉銘龍(蘇芳慧代) 林洲民 鍾永豐(李麗珠代) 吳俊鴻(許景盛代) 張澤雄 謝政道 陳思宇(陳譽馨代) 李得全 傅永茂 李再立(蔡培林代) 李維斌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沈鳳樑 曲兆祥 王崇禮 劉秀玲 陳誼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蘇鈞堅 黃勝堅 薛秋火 游竹萍 林明寬 李美麗 廖雪如 林聰明(周明怡代) 鄭裕峯 詹天保 王先黎 林秉宗 江慶輝 陳銘國 許玄謀 蔡宗雄 方定安 張明森 林志峯 吳秋香(代) 黃立遠 陳世浩 池蘭生 張滋容 葉梓銓 常華珍 趙光中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專題演講
    天氣風險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彭總經理啟明主講「全球暖化下的氣候變遷-臺北都會的回應策略」。
    主席致詞:
      本府進行之施政滿意度調查,市民對環保項目最為滿意,此係本府施政強項,惟現今面對極端氣候、熱島效應與空氣污染等環保議題,應以環保局為核心,整合資源、研議對策,各局處積極配合推動,以打造田園城市及海綿城市。再次感謝彭總經理精彩的演講和專業分享。
    貳、確認本府107年5月1日第198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廢止「臺北市特色民宿申請辦法」案。(觀傳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了。以日租套房或Airbnb為例,如Airbnb在大安區可搜尋到高達300多家,卻僅4家合法,本府要面對此問題,並儘速解決。
      (三)「服務團隊」是本府的政治理念,本人要求各局處要與各業務有關之公、工、協會等民間團體召開座談會,聆聽他們的問題,協助解決;如勞動局與工會、都發局與不動產商、交通局與客運業、觀傳局與觀光旅遊業等,應傾聽其問題及建議事項,盡力協助解決,如遇跨局處無法達成共識或無法解決事項,則可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研議。本案請鄧副市長當召集人,彙整各局處推動成果,期於4個月內完成。
      (四)本市是臺灣各縣市的領頭羊,各項施政領先,有豐富的施政經驗,並可傳承分享給其他縣市,如垃圾費隨袋徵收之環保政策,即從本市率先推動;後續本府將賡續推動有關節能減碳、減少廚餘、禁用一次性餐具、大型活動須有綠色環保等項目,原則上「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從學校、公家機關做起,再推至民間企業。
      (五)本人上任至今進行諸多改革,均可傳承,如政府採購採最有利標、文官遴選制度、採購評審委員制度等,請法務局研議整理後,將之法制化,期後續之市政推動具延續性,並能徹底改變臺灣的政治文化。
    二、修正「臺北市人行道設置露天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工務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為「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大龍老人住宅」委託實施計畫依規定送市議會審議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臺北市文山老人養護中心重新招標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五、修正「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斯文里三期整宅公辦都更案係本府重大政策,預定於5月18日動工拆除,請都發局做好周全準備,儘早完成圍籬架設,以利進出管制,事前應完成住戶搬遷,期拆除工程務必順利進行。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人事處落實案內列管事項。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口頭補充:
      (一)感謝兵役局傅局長協調國防部對於嘉禾新村拆遷案的協助;另本搬遷計畫涉及樹保與文資等議題,請都發局、建管處與文化局掌握本案執行過程,確保順利完成。
      (二)請各局處針對權管業務有疑慮或不妥之處,善用臺北市政府異常通報事件系統通報,讓府層級長官迅速了解並協助解決。
      (三)斯文里公辦都更案之不同意戶,請都發局擬訂SOP,針對5月15日前須辦理事項依序排定,倘有疑義應於第一時間向府級長官回報予以協處。
      (四)機關動用第二預備金辦理先期規劃通過後,才可編列預算,目前尚有二案未辦理發包,請主計處於預算審查時預警篩選,俾利府級長官知悉。
      (五)剝皮寮活化利用案牽涉土地徵收與法令規範,請地政局、教育局、都發局與文化局確認權責,首長均充分溝通後,始簽陳公文,以利公文時效。
      (六)針對市長向議會提出之專案報告書面資料內容,請各權管局處首長務必親自審閱,再行簽核。
      鄧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請各首長務必逐日參閱,並對業務相關指示,遵循列管期程落實辦理。
      (三)5月14日市長赴議會進行「大巨蛋興建進度及違約後續作法」、「大彎北段商業宅處理」、「都更政策與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執行情況檢討」專案報告,務請各首長詳細檢視書面報告,俾利議會報告順利進行。
      (四)接連二週審議本府函送議會審議之五項重要法案,感謝府會聯絡員之動員,為期議事順利進行,仍請各局處首長督導單位府會聯絡員盡力協助,俾利後續之法案審議。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鄧副市長裁示:同意備查。
    四、有關公訓處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公訓處)
    鄧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公訓處在曲處長領導與同仁努力下獲獎連連,在此表達感謝與肯定之意。
      (三)請公訓處研析開設之訓練課程,是否達成提升派訓同仁解決問題之能力;另分析同仁參訓,是否已經轉成同仁升遷之依據。
    五、研考會107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暨「為什麼RCA失效?以敬老卡擴大適用觀光巴士案為例」。(研考會)
      秘書長補充說明:
      謝謝王主委的分享。各單位在執行本管業務實較無問題,但涉及機關間之合作,就往往產生問題。公務員執行職務實需藉由經驗之長期累積,惟倘有明確的方式與機制可供遵循,必能再提增行政效能。
      鄧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研考會係承市長之命,綜理各局處業務管考,市長過去亦強調,研考會主委即是扮演第四位副市長角色,請各局處積極配合研考會提升管考業務之效能;另策略地圖推動迄今已二年有餘,其要項皆為本府重大施政方向,請研考會持續檢視各局處施政是否符合策略地圖方向,並應於概算審查過程把關協助推動。
      (三)政策執行倘發生問題,須藉由專業及執行的單位配合檢討,始能精進,本府利用RCA探討重大政策之推動情形,其目的即為「不二過」,希望不要同樣的問題犯第二次錯,而非推諉塞責,期各位首長重視及了解,並帶領局處改變機關的文化。
    六、本府禮券管理機制。(法務局)
      鄧副市長裁示:同意備查。
    七、107年本府防汛期整備情形。(消防局、工務局)
      鄧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汛期來臨前,請各機關預先自主檢查權管防汛整備工作之完成進度,並回傳給災害應變中心,亦請災害應變中心重複確認,以應萬變。
    八、母親節慶祝活動-媽媽的神隊友。(社會局)
      鄧副市長裁示:同意備查。
    ◎鄧副市長指示事項
    (一)基於落實服務團隊精神,請各局處邀集所屬業務相關之公、工、協會及其他相關團體安排座談會,除進行業務政策成果溝通宣導外,亦請主動回應及處理各團體所反映之意見問題,並請於3日內提出邀請之團體名單,積極規劃,展現市府服務精神。
    (二)關於立法院審議軍人年改方案,預期面對的陳抗衝突,請警察局研妥善因應對策,審慎應對處理。

    散會

    2018/05/08 1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