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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5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9-24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鈴鈴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蔡炳坤、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公假)、周台竹、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周榆修(公假)、蕭伶伃、劉嘉仁、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王三中代)、林志峯、陳學台(陳榮明代)、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畢幼明代)、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巴干.巴萬Bakan Pawa、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沈志藏代)

    列席

    莊淑花

    壹、獻獎
    一、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獲內政部警政署評定為「特優」第1名。
    二、本市技術型高中參加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榮獲成績優異殊榮。
    三、本市職能發展學院培訓汽車板金(打型板金)職類選手參加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榮獲銀牌暨接受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訓練機構版)評核榮獲金牌。
    四、本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榮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8年度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業務輔導評鑑」優等。
    五、本市勞動檢查處榮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8年度勞動檢查機構績效考評」特優等級。
    主席致詞:
    中華臺北國家代表隊參加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於63個參賽國排名第4,實屬不易,本府應針對高工高職進行振興計畫,思考如何擴大職能競賽。再次感謝各得獎單位之努力,為本市爭光。
    貳、宣讀本府108年9月17日第205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臺北市中正區城中段一小段245-3地號等6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訂定「臺北市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案。(文化局、法務局)
    決議:
    (一) 本案通過。
    (二) 如本府後續有其他行政法人情形,請研訂一體適用之法律。
    三、有關行政院核定「地方清潔隊同仁作業環境改善—重大專案計畫」,補助本市購置清潔同仁工作服等防護措施6,313套、預鑄式浴廁設施1間及洗衣機30部,總計新臺幣6,413萬3,000元,由本府先行墊付案。(環保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本府重大工程甘特圖之期程應至啟用,而非竣工;另重大會議之機關出席代表必須有決策能力,請各相關單位事前於局(處)務會議討論政策方向,以利會議進行。
    (二)有關本府市場、商圈及夜市電子支付改善計畫、5,000人以上之大型活動、新建及改建市場換約、接受本府補助項目之各項活動,均須將電子支付納入合約。
    (三)審計處檢討報告提及體育局所管健身中心違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設立審查問題,商業處、都發局及建管處各自執行權管法規,市長已請商業處修改SOP,請三單位確認後遵循辦理。
    彭副市長補充報告:
    本府PM制立意良好,惟部分案件之PM指定層級非為機關首長,不易落實,建議PM應指定由局(處)長擔任、主導。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
    依照「當責理論」的ARCI法則,PM的架構應分層級,首長擔任大PM,再指定同仁負責局處之PM。
    都發局黃局長補充報告:
    都發局所屬甘特圖過去的較為失真,目前均已全數檢討重劃,並依期程確實執行;另有關違反土地管制使用分區問題,例如立賢路違建案,應跨局處合作始能解決。
    文化局蔡局長補充報告:
    因無法統一管理店家營業執照,目前營業執照已廢證,現為商業登記,店家只須於全台任一處登記即可在全國營業,導致商家行為違法情形,應由源頭解決登記制問題。
    鄧副市長補充報告:
    立賢路違建案,本府兵分7路拆除,只有1處抗爭,顯見公務員執法心態之重要性,倘有處理決心,即可全權指揮解決問題,公務員不可行政怠惰。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無論立賢路或體育局健身中心案,本府最大問題是分工不合作,各單位應共同承擔解決,並設計讓人民不敢犯法之制度,建立法治概念;各機關處理業務如遇關說而窒礙難行,例如紐約家具違法違建案,請提報市長室會議,切勿心存「This is not my business.」的心態。
    (三)跨局處業務才需要府級長官擔任PM;另各機關PM職等倘低於首長,應於局(處)務會議向首長報告,但事情有貽誤時,仍係由首長負責。
    (四)首長是管理者,應每週開局(處)務會議,首長的首要處理要務是異常事件,包含仲裁及法律事件的處理;其次要常看報表,掌握同仁公文處理平均日數、員工請假或加班情形等。
    (五)甘特圖應精確規劃,遇到問題應誠實解決,無法解決者,請提報市長室會議;有問題應採系統性解決,擬定流程,尋求長官支持。
    (六)有關商業登記問題,例如立賢路、紐約家具等案,請李副秘書長擔任PM,了解問題原由,儘速處理。
    (七)有關議會審議預算,機關應有勇氣說服議員,避免不合理刪除預算,造成後續流標,例如北流、成功市場改建案等。
    (八)本府市政繁複,行政應有優先順序,絕不債留子孫,例如師大商圈的都市計畫不合理,土地分區使用有問題,須再思考如何修法。
    (九)電子支付預計年底上線,此為本府重大政策,請財經小組提報市長室會議,研議悠遊卡與北捷之爭議。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 市長施政報告及財建部門質詢已完成,請局處積極檢視是否仍有限期應答復而尚未回復之案件,請儘速辦理,並向議員說明執行進度。
    (二) 昨日已開始進行教育部門質詢,各局處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也陸續展開,在此特別提醒,如有上會期在委員會曾答應議員的事項,務必慎重以對,並及早說明辦理進度,避免影響議事進行,而各項議事進行中,如發生衝突、議員間之爭議或與本府有關之重大決議,務請於第一時間回報府級首長,以利及時掌握因應。
    (三) 議會將於明日下午就本會期市長專案報告的議題和期程進行政黨協商,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共27項議題,府會聯繫工作小組已請各權管局處初步評估是否納入專案報告,後續將視政黨協商結果而定。以各黨團所提出的議題而言,可以了解各該黨團及議員關切重點,除延續上會期專案報告的大巨蛋、重大工程進度、公共住宅、捷運建設規劃、商圈振興計畫的議題外,對於黨政分際、行政中立及交通政策檢討等也是討論焦點,上述諸案勢必成為質詢熱點,不論有無列入市長專案報告題目,建請局處應儘速向議員溝通說明,除掌握議員關注重點,也讓議員明暸市府辦理進度及政策方向,以利正向的府會關係發展。
    (四) 綜合本週議員索資內容分析,件數較上週索資增加200餘件,其中以幼兒議題及本府職員請假等資料為多,而經檢視亦發現部分議員仍有以相似議題向不同局處索資的情形出現,除請府會聯絡員即時掌握適時向議員說明外,建請局處應主動積極加強橫向聯繫,整合相關資料統一口徑對外說明,以利業務推展及議事進行。
    (五) 明日議會將進行聽取審計處107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由於以往議員會以決算審核結果的審核意見,作為未來審議總預算的重要質詢依據,建請局處妥為準備,審慎因應。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局處編列預算精神,應採「流用」概念,可讓政策往前走。
    (三)針對非洲豬瘟防疫措施及香港反送中事件後,可朝鼓勵來臺觀光或移民等方向思考,請相關局處妥善研議。
    (四)有關提供議員索資,業提醒各局處首長應指派專人負責檢視,俾提增資料之正確性,避免回復內容不一致,造成議員誤解。
    三、臺北市108年度國際失智月行銷活動記者會。(衛生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臺北市立國樂團40週年團慶系列活動暨2019/20樂季系列音樂會。(文化局)
    蔡副市長口頭補充:
    臺北市立國樂團已在兩岸三地建立極佳口碑,40週年活動相當成功,請團長思考未來發展,帶領國樂團成為華人世界最好的樂團。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臺北市立國樂團成立40年極不容易,請繼續努力。
    五、北美館池田亮司個展。(文化局)
    蔡副市長口頭補充:
    由北美館所策辦威尼斯藝術雙年展之臺灣館,以藝術家鄭淑麗《3x3x6》為題,目前正在義大利展出,展覽相當成功,值得肯定與嘉許。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北美館典藏庫房及二館擴建(臺北藝術園區)工程,雖分別由捷運局及新工處代辦工程,仍請文化局控管工程進度,務必如期如質完成。
    六、臺北市運動知能活動-女性運動推廣。(體育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散會

    2019-09-24 10: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