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第2397次市政會議
秘書處
2026-05-12 08:30:00
市政大樓11樓吳三連廳
蔣萬安
何承遠
林奕華、張溫德、李泰興、王玉芬、林士斌、王崇斌、俞振華(請假)、王誌慶、顏邦峻、陳世浩、謝慧娟、趙光中、陳建安、劉寶緞、林瑋翔、黃世安、李政軒、陳永德、胡曉嵐、湯志民、陳俊安、黃一平、謝銘鴻、姚淑文、王秋冬(江明志代)、林炎田、黃建華、徐世勲、簡瑟芳、蔡詩萍、莫懷祖、鄭德發、林裕益、余祥、王瑞雲、李治安、游竹萍、趙式隆(李楷元代)、連堂凱、周羿希、蘇文樹、張翠娟、吳滄俯、何雅娟、殷瑋、游立偉、巴干.巴萬、吳文德、范煥英、黃清信、黃薏庭、王智弘、鄭朝元、方英祖、鄭裕峯、黃鳴鴻、方越琦、洪育懷、柯俊宏、鄧淞駿 (林婉貞代)、許純綺 (吳義彬代)、陳旭裕 (郭素蓉代)、董晉曄、吳重信、黃宏光、高振源、詹育齊(葉家源代)、虞積學、林昆虎(劉家銘代)、張凱堯、藍舒凢、黃群、吳明聖、劉瑞麟、張建華、李昆振、林美娟
冷岡樺
壹、專題演講 DIGITIMES創辦人黃欽勇先生演講「人工智慧時代:城市產業的創新與演化」。 主席致詞:感謝黃社長精彩的演講,對於本市未來發展,我們著重於醫療、科技、金融等具體明確方向,以及思考如何掌握臺灣及臺北市目前的優勢,為了在全球競爭中把握機會積極發展,應放眼未來10至30年,現在就應投入所需資源。 貳、宣讀本府115年5月5日第239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專案報告 2026台北水舞嘉年華活動規劃。(觀傳局) 主席裁示: (一)請觀傳局進一步制定系統性城市觀光行銷計畫,整合市府各局處年度大型活動之各類影音素材,建立一套系統性的年度城市行銷策略。本人曾看過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透過CNN廣告宣傳東京觀光,應值得借鏡,透過整合性影音及行銷內容,不僅限於國內旅客,更能積極吸引國際觀光客,提升臺北城市品牌能見度。 (二)今年再次以水舞結合低空煙火的「水火共舞」展演吸引人潮,除力求創新及精彩外,更應重視現場安全、環境清潔、交通疏導及禁菸宣導等工作,尤其動線規劃務必審慎。去年因活動規模擴大及開幕人潮大量湧入,現場曾出現離場與進場人流交錯情形,相關經驗應作為今年重要借鏡。活動相關工作環環相扣,務以專案方式跨局處共同提前整體規劃,請林副秘書長召集警察局、交通局及觀傳局等相關單位,針對人流、交通與安全進行完整沙盤推演。請警察局加強現場動線與安全維護;交通局加強外圍疏運與交通管制;環保局維護環境清潔;捷運公司協助加強疏運;觀傳局及衛生局落實禁菸宣導與吸菸區指引,並加強與周邊店家及里長溝通,請各局處依權責全力配合辦理,做好相關分工事項。 (三)今年水舞嘉年華活動期間適逢「2026國際扶輪年會」於臺北舉辦,請民政局協助導引與會會員參與水舞嘉年華,並協調將相關活動資訊上架至世界扶輪社網站,加強國際宣傳。另「2026臺北國際龍舟錦標賽」及「2026臺北親水節」與水舞嘉年華活動期間相近,請觀傳局、體育局及北水處加強合作宣傳,於活動期間積極導客至水舞嘉年華外,也同步推廣臺北親水節相關活動,提供市民及國際旅客多元豐富親水遊憩體驗。 (四)另外,觀傳局從去年擴大與藍色公路業者響應串聯,讓民眾得以從水面視角近距離感受「水火共舞」,成效頗佳,今年亦請觀傳局持續結合臺北旅遊網與社群行銷資源加強推播,帶動藍色公路遊程熱度,進而極大化整體觀光產值與宣傳聲量。 肆、討論事項 一、市場處辦理「成功市場改建工程」總工程費不足,擬增編總工程經費3億9,134萬4,000元,並調整預算年度至117年。(產業局) 決議:照案通過。 二、廢止「臺北市寶藏巖聚落國際青年會所管理辦法」。(文化局) 決議:照案通過。 伍、報告事項 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及補充報告。(研考會) 林副市長補充報告: (一)近期針孔攝影事件發生後,本府已成立專案小組應處,請衛生局、商業處、體育局在15天專案階段每日排定至醫美、SPA、按摩、坐月子中心、三溫暖、公共浴室、運動場域等辦理稽查作業,由警察局陪同檢查,並將民眾投訴或反映有疑慮之場所納入最速抽檢範圍。另請衛生局、社會局及勞動局等相關局處就可優先執行之行政作為積極辦理。 (二)「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已於去年5月21日通過,涉及教育局、衛生局、社會局、體育局、產業局、觀傳局、民政局、文化局、商業處、市場處、交通局、停管處、公運處、重建處,以及與兒童設施相關之主管機關、工務局、財政局等,請各相關局處再次檢視主管之場域是否確實落實管理規範,以及是否有抽檢機制。 李副市長補充報告: (一)有關鼠類防治,本人前於會議中要求54個機關就整體防治作業訂定執行期程,並依據期程辦理執行成效評估,同時針對各項執行措施進行滾動式檢討。此外,場域巡檢亦應訂定場域巡檢表;亦請各機關成立督導小組,由主任秘書或簡任以上層級人員擔任組長,就所屬權責項目落實督導。 (二)除府級定期召開相關會議外,亦將會同環保局針對各機關場館之防治工作進行不定時查核。整體重點係落實3級管制機制,由府級、一級機關至各權責機關落實管制及巡檢工作,請各機關配合辦理。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序號1、3、4、5、6、7、8、11賡續列管,餘解除列管。 (三)有關序號8,依目前所規劃本市12區全面清消及各局處精進之防治措施,請李副市長督導各局處務必落實執行,亦請各區長督導行政區清消工作,以及請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就所轄場域,透過民政系統加強正確防治措施宣導,務必將相關資訊確實傳達至鄰里並落實執行。 (四)有關醫美診所偷拍事件,已於上週啟動為期2週之專案稽查,稽查對象包括醫美診所、三溫暖、健身房及月子中心等場所。請衛生局及相關單位持續辦理稽查作業,如發現違規情形,務必依法裁處,並請警察局即刻到場查扣相關設備,涉及刑責者應依法移送法辦。本案專案稽查請林副市長督導,並請各局處隨時回報相關稽查進度及辦理情形。 (五)有關輿情反映民眾於公園餵食動物情形,請公園處掌握相關輿情並加強環境清潔,不論委外廠商或既有人力,均請於此期間加強各公園清潔作業頻率與巡檢力度。另鄰里公園部分,請民政局及各區區長加強環境整潔檢視,針對民眾反映有餵食或遺留食物等情形,應即刻派員至現場清理。 (六)有關鼠洞部分,請各公園管理機關掌握輿情實際狀況,若仍有鼠洞應儘速封填,並適時對外澄清說明。 (七)有關反針孔攝影偵測作業,請各局處於5月15日前回報所轄場館執行情形。
2026-05-12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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