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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34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4-09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市長文哲(請假)鄧副市長家基代

    紀錄

    黃妙英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茂岳、丘明中、許玄謀、蔡壁如、蕭伶伃(公假)、周榆修(請假)、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莊淑花

    壹、宣讀本府108年4月2日第203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有關大安區公所「工友業務委外」案,市長同意以108年度第二預備金支應;另依本府現行規定,工友出缺原則上由府內其他機關編制內工友先行移撥,倘無法辦理移撥,始以委外方式處理;本人將俟人事處彙整全府事務性職工減列後情形及相關人事法規後,提報市長室會議。
      (二)有關本府管理面向指標專案會議,各機關應務求公文減量、縮短公文處理時效,研考會每季統計數據提報市政會議,落後之後5名局處請確實檢討,主秘會報亦將每月檢視相關數據,請首長注重數字管理。
      (三)請研考會就本府各機關公文處理績效提報市政會議,並研提公文效率精進方案,包括「非一般公文」之監測。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今天下午議會開議,俟各委員會委員與第一、二召集人確定後,建請各局處首長適時前往所屬委員會拜會。
      (二)各局處已蒐集市長施政報告模擬題,倘涉及跨局處業務,務必先行溝通,確認統一說法,避免出現答詢落差;另議員索資如涉及跨局處業務,亦請妥予聯繫,將相關資料提供有關局處,以確保資料一致性。
      (三)明天將進行本會期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及答覆,請各局處依下列指示辦理:
        1.請首長循例提前5分鐘於13:55分準時入座。
        2.請各局處再行檢視有無尚未提供之議員索資或未完成的承諾事項,並及時向議員說明,以化解議員可能的杯葛作為。
        3.有關議員所提的權宜問題等議事程序,除主席裁示首長須上臺答詢外,請各首長於座位上勿以起立或舉手方式表態。
        4.因議員與媒體均極關注首長於議事廳的個人行為,請各首長於議員質詢時,應專注聆聽,切勿非公務使用電腦或手機,如有要務須暫時離席,應事先徵詢主席同意。
        5.議員質詢涉及局處權管業務的首長,應勇於承擔,並於第一時間上臺協助市長答詢,言簡意賅回應質詢內容,以展現團隊精神。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議會即將開議,市長施政報告後,接續進行部門質詢及答覆,請各局處依陳參議意見辦理,以往議員常因未取得索取資料而進行程序杯葛,請各局處再行檢視確認。
      (三)本府有多位新任首長,在此提醒:議事廳係由議長主持與調度,若議長無裁示,請首長靜坐在座位。
      (四)請首長重視府會聯絡員,並建立默契,因各局處之聯絡員均刻苦耐勞,協助本府至議會聯繫,以掌握重大訊息,倘未能獲得科長以上層級之長官支持,即難以行事。最好的聯絡員於第一時間就可解決問題,次之者才將問題反映首長知悉,或提報首長解決問題。
      (五)議會將於下午選出各委員會委員與第一、二召集人,請各首長前往致意,尤其法規會委員定案後,請本府本會期提報4件法案的權管首長加強溝通說明。
      (六)新科議員於施政報告詢答時會力求表現,請各首長務必通盤掌握權管業務,遇有相關議題,主動協助市長答覆。
      (七)感謝觀傳局劉局長,將屢遭查緝毒品的旅館已勒令歇業或斷水斷電;請警察局持續查處,並限期研訂SOP,將毒防相關法令及八大行業納入規範。
    參、臨時動議
      人事處程處長口頭報告:
      本府市政顧問聘用名單已確定,共分22組630位顧問,依「臺北市政府市政顧問遴聘要點」規定,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建議各局處於4月底前就各組先行召開會議,並得視業務需要另行舉辦諮詢會議;會議應以首長主持為原則,依議題內容邀請督導之副市長與會,並將每組會議情形登錄系統後,由研考會列管追蹤執行情形。
      研考會余主委補充報告:
      本系統已建置完成,請各局處確實依系統填報。
      產業局林局長補充報告:
    本局市政顧問人數眾多,亦分屬不同組別,於4月底前完成邀請並召開會議,實務運作上有其難度,建議以委員會或分組的方式分批定期舉行,以符實需。
      文化局蔡局長補充報告:
    各局處之市政顧問均有不同之專業領域,建議用分組方式舉辦會議,據此登錄會議件數及分類回報追蹤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市政顧問共分22組630位顧問,平均每組約30多位委員,倘全體市政顧問到齊開會,時間上確實不易配合,各局處可分3種方式同步進行:首先按組別來聯繫;第二,4月底前完成召開市政顧問座談會;第三,先探詢各市政顧問有意願之時間,規劃於5月或6月辦理亦可,但於4月底前確認辦理會議之時間。
      (三)對於市政顧問研提之市政建言,本府權管局處應確實回應,並於數位表單整合平台─座談會管理系統落實登錄。召開市政顧問座談會,請各局處出席的層級愈高愈好,若舉辦時間已確認,可安排市長出席或督導之副市長與會,並應由首長親自主持,明確回應市政顧問之建議,讓與會者有感,展現市府解決問題之誠意與效率,並由研考會於年底彙集相關成果一併展現,作為本府成為服務團隊之具體績效。
     

    散會

    2019-04-09 09: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