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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十四張站及機廠工程

    為供設置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十四張站及機廠工程所需設施及其他必要相關設施之使用,擬以土地開發方式建設。

    核准徵收文號

    內政部100年7月25日台內地字第1000149680號

    計畫範圍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段30地號等29筆土地,面積合計0.644492公頃,詳如附件下載「徵收計畫書」及「徵收土地圖說」。

    計畫進度

    預定101年10月開工,104年12月完工。

    公告徵收文號

    新北市政府100年8月29日北府地徵字第10011630765號

    需用土地人

    臺北市政府

    用地機關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徵收土地之詳細區域及應補償費額

    被徵收土地位於新北市轄區,依規定由新北市政府辦理徵收公告,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查詢。

    工程進度

    已於107年6月22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