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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保團體補助

    一、本府為加強與消費者保護團體合作,提升本市消費者保護工作績效,特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訂定臺北市消費者保護團體獎助及補助辦法。

    二、本局每年於「消保爭議業務」項下「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科目編列預算(新臺幣60萬元)予以補助。

    三、連結網址: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法務局>5、消保團體補助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7260025

    適用對象或申請資格


    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團體獎助及補助辦法第7條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填具申請書、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向執行機關或本府法務局申請補助:一、經執行機關或本府法務局商請提起消費團體訴訟。二、與執行機關或本府法務局合辦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活動或共同編印消費者保護教育文宣或書刊。三、以本市消費者或企業經營者為對象,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或宣導活動。」

    聯絡窗口單位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聯絡窗口電話

    02-2720-8889 或1999轉 4545 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