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民眾於代售點「購買」之專用垃圾袋後,若有退換貨需要,如何處理?

    一、專用垃圾袋如因品質瑕疵或型號購買錯誤(上述均指內袋個數完整者) ,請持原購買憑證或收據辦理換貨,價格以更換當時之售價計算。

    二、民眾因搬離至雙北市以外,如有使用不到且「包裝完整未開封」的專用垃圾袋,煩請出示原購買憑證及遷移證明,皆可辦理退貨。

    三、本局辦理專袋之退貨係委由專用垃圾袋配送商辦理,因非原專袋之代售商,故將扣除手續費再予核算退費金額。

    四、只要符合上述退、換貨機制,都可以電洽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聯絡電話:1999轉4548、7301,或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6時,撥打專用垃圾袋免付費服務專線(TEL:0800-064-088、0800-064-938),由本局專用垃圾袋配送商提供「退、換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