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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憑證遺失如何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7點規定,支出憑證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附與原本相符之影本,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由經手人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原因,並簽名。如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應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書明不能取得原因,據以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