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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場所如發生職業災害,事業單位通報要件為何?如何通報?

    1.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2. 職業災害通報管道,可以選擇以電話或網路通報:
      1. 通報網址:https://insp.osha.gov.tw/labcbs/dis0001.aspx
      2. 各勞動檢查機構通報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