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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車可否酒駕?有無處罰規定?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罰鍰。如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

    (二)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係指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

    (三)為維護您自身安全於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建請您酒後切勿騎乘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