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幼招生】家住其他縣市但父母雙方皆在臺北市工作,孩子可以就讀在臺北市附近公立幼兒園?

    本市公立幼兒園招生對象為:設籍本市(原住民、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及教職員工子女,得免設籍本市) 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之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且須與父母一方、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惟不包括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書面委託之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同一戶。


    本市公立幼兒園招生,於每年5月下旬、6月上旬統一招生,可於招生登記時間,逕上臺北市招生e點通網站登記報名,該招生相關資訊,歡迎至本局網站首頁 〉最新消息 〉幼兒園查詢或本局學前教育資源網查詢每年1月下旬公告

    民眾倘仍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1999轉6381或各公立幼兒園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