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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低收入戶老人住屋修繕補助如何申請?

    一、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申請本補助:年滿六十五歲,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六個月以上,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申請修繕項目之估價單

    (三)申請修繕項目之施工前照片

    (四)申請修繕住屋之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

    (五)104年1月1日起迄今未曾接受相關補助切結書

    (六)屋主同意修繕書

    (七)1年6個月以上之租賃或借用之相關契約書或同意書

    (八)公共安全自負切結書

    (九)可證明住屋83年12月31日以前存在之文件:如前述日期前之房屋稅捐證明或繳納水電費證明或航空照片等

    三、申請方式:請洽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扶老專線0800-89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