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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溫泉標章須繳納多少費用?

    依據臺北市溫泉標章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及第4條之規定,溫泉標章之申請人須繳納審查費新臺幣1,000元與溫泉標章標識牌費新臺幣20,000元。若僅申請換發者,依據收費標準第5條規定應繳交說明牌費新臺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