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於發生事故1小時內撥打本市環境保護局勤務中心(02-27205452、02-27205455),並告知是公私場所之固定污染源,以及告知是否為毒化物列管場所。2.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設施故障通報單(1小時內)」提報相關資訊,並傳真至環保局勤務中心(02-27206131)。3.於故障發生後24小時內修復或停止操作,並於15日內向環保局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設施故障書面報告」提出書面報告。
1.請於發生事故1小時內撥打本市環境保護局勤務中心(02-27205452、02-27205455),並告知是公私場所之固定污染源,以及告知是否為毒化物列管場所。
2.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設施故障通報單(1小時內)」提報相關資訊,並傳真至環保局勤務中心(02-27206131)。
3.於故障發生後24小時內修復或停止操作,並於15日內向環保局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設施故障書面報告」提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