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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幼生就學】請問是否有專門的課程或班別提供給學前發展遲緩兒童學習?

    一、依據幼兒特殊教育需求程度,本市針對年滿2足歲以上尚未滿6歲之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提供下列教育安置場所︰


    1. 普通班︰由普通班班級教師於融合情境進行教學活動,提供身心障礙幼兒與一般幼兒同儕互動學習之機會,如有特殊教育需求皆可申請特教巡迴輔導服務,由特教巡輔教師提供班級老師幼生輔導或教學之建議,並於團體學習中執行;通過鑑輔會核定之特殊教育正式學生另應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符合個別需求之學習目標。


    2. 集中式特幼班︰班級以中、重度身心障礙幼兒為主,由學前特教教師進行直接教學,以促進學生基本生活自理、動作發展、團體學習及社會互動為核心。本市公立幼兒園計有28校設有集中式特幼班共35班;4所特殊教育學校(文山特殊教育學校、臺北特教學校、啟明學校及啟聰學校)設有集中式特幼班共13班。


    二、倘有問題,請逕洽本局特殊教育科,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6347、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