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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理假請假規定?若雇主要求員工請生理假時需提出證明,若無法提出時,雇主是否可要求請其他假別?

    一、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及第21條規定)。

    二、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之意旨,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已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