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健康檢查分哪幾類?
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外國人健檢分類如下: 1. 聘僱健康檢查:受聘僱外國人依本法由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及期滿轉換許可時,至指定醫院辦理之健康檢查。 2. 母國健康檢查:受聘僱外國人於入國前,至認可醫院辦理之健康檢查。 3. 入國3日內健康檢查: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至指定醫院辦理之健康檢查。因故未能依限完成者,得於延長3個工作日內補行辦理。 4. 定期健康檢查:受聘僱外國人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或入國後,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至指定醫院辦理之健康檢查。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