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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麻疹接觸者該如何處置?

    德國麻疹個案接觸者調查及自主健康管理應注意事項

    1、對於疑似德國麻疹病例,應立即進行疫情調查,掌握個案在出疹前7天至出疹後7天內(可傳染期)之接觸者,並確認其中是否有懷孕婦女,特別是懷孕初期者。

    2、對於孕婦接觸者應確認其德國麻疹免疫力,如不具德國麻疹免疫力,於自主健康管理結束後,應請孕婦在產後,儘速持德國麻疹抗體檢查陰性證明,至各衛生所或預防接種合約醫院診所,接種1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疫苗)。

    3、德國麻疹個案接觸者自最後1次接觸日起往後推算21天內,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接觸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注意事項及追蹤管理原則如下:

    (1)避免接觸孕婦、小於1歲嬰兒、尚未完成MMR疫苗接種之幼童、或免疫不全病人。

    (2)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仍可正常生活,但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醫院或人多擁擠的地方,並儘量佩戴口罩。

    (3)每日量測體溫1次,注意是否出現疑似症狀。如出現任何疑似症狀如輕度發燒、出疹、全身倦怠、鼻炎、結膜炎、耳後淋巴結、頸後淋巴結腫大、關節痛或發生關節炎等,應主動回報衛生單位,由衛生單位協助或安排就醫,就醫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告知醫師有德國麻疹個案接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