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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未滿2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費用所需文件為何?

    1.臺北市未滿2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費用暨友善托育補助申報(請)表(請於附件下載填寫)。

    2.幼兒及委託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3.與保母或托嬰中心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4.委託人(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依法認定弱勢家庭證明文件)。

    6.(選備文件)第三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7.(選備文件)委託人(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之悠遊付收款碼頁面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