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資遣員工,要如何辦理通報資遣名冊?
可採「線上通報」或「書面通報」擇一方式辦理。 *事業單位通報請以被資遣員工「實際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受理通報機關(勞動部94年9月19日勞職業字第0940506091號函釋)。 *雇主透過主管機關資遣通報系統辦理通報事務,可視為同步向地方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通報義務,符合就業服務法第33條列冊通報規定(勞動部102年6月5日勞職業字第1020501285號函釋)。 一、線上申報:倘被資遣員工之實際勞務提供地為臺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請分別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即時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勞動雲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網辦理,其餘直轄市、縣(市)則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資遣通報系統進行申辦,相關網址如下: 1、被資遣人員實際勞務提供地為臺北市: ( 勞動即時通-資遣通報 )。 2、被資遣人員實際勞務提供地為新北市: ( 新北勞動雲-資遣通報 )。 3、被資遣人員實際勞務提供地為臺中市: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網-資遣通報 )。 4、被資遣人員實際勞務提供地為非上述3類之其他直轄市、縣(市):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資遣通報系統 )。 二、書面申報: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網站下載「資遣員工通報名冊」,填妥各項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並以掛號信件郵寄至被資遣員工實際勞務提供地之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1、被資遣人員實際勞務提供地為臺北市:請郵寄至本府勞動局及本處進行通報。下載路徑如下: (1)本府勞動局網站 ( 網站連結 )首頁,由「機關資訊」項下點選「業務服務 /勞動服務/就業安全」後,進入「資遣通報」專區,即可查詢業務資訊及台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下載【資遣員工通報名冊】連結路徑。 (2)本處網站 ( 網站連結 )首頁,進入「線上服務」,點選「下載專區」、「求職/求才服務表單下載」,即可下載【資遣員工通報名冊】。 2、被資遣人員實際勞務提供地為非臺北市:請至所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網站下載「資遣員工通報名冊」,郵寄權管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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