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設籍於臺北市內湖區、南港區、文山區、北投區及士林區等5區之市民,均可免費使用游泳池,惟7歲以上未滿14歲之兒童無身分證則可憑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3個月內)入場,另依據兒少法全國7歲以下之兒童憑健保卡即可入場,如攜帶前述文件不便者,可向本廠申辦游泳池兒童證,於有效期限內憑證即可入場。
2.兒童證申請
(1) 申請方式:
(a)申請表1份。
(b)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3個月內)。
(c)1吋照片2張(3個月內)。
(2)申請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止(國定假日除外)。
(3)申請地點:內湖垃圾焚化廠葫蘆洲運動公園(能源利用中心)服務台(申請表可現場填寫或至本廠官網下載);或點選市民服務大平臺之「申請臺北市垃圾處理廠場回饋設施游泳池兒童證」進行申辦。
(4)有效期限:自核發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