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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遷補償>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除土地補償費外,還可請領何種補償費或獎勵金等?請領標準及依據為何?

    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除領取土地補償費外,如有地上物依規定可領取建物補償費 (合法建築物補償費、違章建築處理費)、達成協議價購獎勵金(徵收者無協議價購獎勵金)、限期拆遷獎勵金、人口遷移費、營業補助費、農林作物補償(或遷移)及安置費用等。相關之補償標準及依據,請參閱「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臺北市農作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查估基準」及「臺北市土地徵收農作改良物及水產養殖物遷移費查估基準」等相關規定。(綜規處)